那段时间,他心情不好,常到酒吧买醉!
一次,他正微饮着,听到旁边很好听的女声,服务员,给我来杯最烈的酒。他有点惊讶,扭头看,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孩,极清秀的那种。
吧台的服务生端来一杯伏尔加,放到女孩面前。她端杯,一扬头,一饮而尽。呛得她剧咳不已,眼泪也齐刷刷的流。
他好奇的看着她,她整理了下自己的惨样,发现他看着她,瞪了他一眼,又叫,服务员,再来一杯。
又是一扬头,一杯见底。喝完后,她从包里抽出一张100元,放到吧台上,摇晃着出了酒吧。
至此以后,她每晚必到酒吧。有时两杯,有时三杯,机件式的喝下,便走,从未停留。
他苦无机会和她搭讪。这晚,她进酒吧,坐到他的旁边。他已闻到她身上一股酒气,果然,两杯酒下肚,她的胃受不了,弄了个满地飞花,都溅了他鞋上。
他替她付了帐,扶她出了酒吧,在她包里拿出手机,随便选了她朋友的一个电话拨通,告诉她,她已醉酒,希望她能来接她。她的朋友很快打车来把她接走了。中间说了几句客气话。
他怔怔得看着汽车远去的方向,仿佛失去了什么。低头时,看到有张照片在地上。深夜有月,光辉洒落在照片上,照片中的女孩笑容如花----是她!估计是刚才取她手机从她包里掉落的。他拣起照片,装进口袋。
第二天晚上,在酒吧他没看到她来,一连几个晚上都是如此。她好象《泰坦尼克号》一样,消失在大海的汪洋里。再也没有任何消息了。这时,他新的任命下来,去主管南方一个市场的销售。他想,也许这就是他们的缘分。
他走的那天,去精品店买了个精美的像架,用来装她曾经落在地上的那张照片。因为路远,他怕照片损坏。
新的工作,新的环境,对他来说没有任何阻碍。他的人缘极好,工作做的也极为出色。只是唯一让他牵挂的就是那个喝烈酒的女孩,此生不知有没有机会,让她再醉到在他的怀。
他把女孩的像架放在办公桌最显眼的地方,闲来无事,看一眼,就会想起她,想起那段过往的平静与骚动。他也曾在一年后专门去了那个酒吧,可已是人事全非,他拿出她的照片,没有人再见过她。
他出色的工作能力似乎和他低落的情感经历正好成反比。几年内,他的职位一升再升,最终做到集团的副总。期间他来这又去那,行李换了一茬又一茬。唯一跟着他的就是那个像架,也只有它见证了他辉煌背后的艰辛。
是年大涝,他曾经呆过的城市,也就是女孩所在的城市也不可避免这种天灾人祸,基础设施严重损坏。集团高层经过研究,认为这是把公司产品在该地区提升知名度很好的一个机会。随即决定让他去该市,以公司的名义捐款500万修建该市一所毁坏的小学。
他去时,市领导热情的接待了他并安排他住在市宾馆,也按排记者陆续采访他。有电视台的,日报的,晚报的……逐个逐个的采访。轮到晚报记者采访时,他发现,这个记者竟然是她,多年来,她还没变,依然那么年轻,风姿卓越……他看她时,她含笑跟他点头,算是问候。他也笑着和她点了点头,算是回答。多年的商场生涯,已使他无论碰到什么事都能做到荣辱不惊。
采访完后,他邀请她到宾馆的咖啡厅喝杯咖啡。
他们在咖啡厅边喝边海阔天空的聊着,最后聊到他们在酒吧相遇的那件事。她说,她那次酒后回去得了阑尾炎,做完手术又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出院后就去酒吧找他,想当面谢他,可他已经不在酒吧。他只笑不语的听着,多年来对她刻骨铭心的牵挂在刹那慢慢向全身扩散,然后又从毛细管渗出,再随着音乐不断向四周飘散。等她起身告别时,他对她的迷恋已奇迹般的消失。
看着她远去的身影,他蓦然明白,原来这么多年来,自己不是迷恋她,而是迷恋那段纯真的日子!!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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