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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管制,岂能拿弱势“开刀”郭双年

发表于-2010年09月16日 晚上9:50评论-0条

福州市公安局从13日起,将在重点路口部署警力,警方每天出动400警力,在“四纵四横”限行区域内的146个路口按照不同路口进行布警。福州市区“四纵四横”路段“限摩限超电”将进入严查严管阶段,对摩托车闯禁行处150元罚款,记3分;对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闯禁行处50元罚款。(东南网)

城市交通拥堵的状况确实让人烦恼,也让交警头痛,造成堵塞的主要原因是车多,但其“罪魁祸首”是机动车。其次才是摩托车和电动车,福州警方在治理这一问题时,不是把着力点放在解决主要矛盾上,而是用在限摩限电上,让人感觉是发力用错了地方。在城市道路的通行权面前人人平等,城市道路也不是专为有车族铺设的,凭什么剥夺拥有摩托车和电动车人的通行权。如果说摩托车和电动车在福州重点道路通行影响了大多数市民的利益,那么限制是合情合法的,恰恰是富人的机动车占了更多的道路资源,影响了多数普通市民的出行,作为为大多数人服务的管理部门,为什么要舍弃多数人的利益,而为少数强势集团服务呢?

说到底是一个话语权的问题,因为在作出这一决策时,作为弱势群体的摩、电拥有者没有表达的权利。无论是从提倡低碳生活还是解决城市通行能力讲,摩托车和电动车都要好于机动车。解决城市拥堵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城市公交。再说了,拥有机动车的富人占有更多的公共资源,只有加大富人的出行成本,才能让其放弃私家车,进而选择乘车公交和地铁上下班,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缓和机动车带来的通行压力。

城市的文明应该体现在让弱者生活得更有尊严,而不是让其付出更多的生活成本。让强者为弱势让路才符合人类文明的发展理念,像提倡健全人在通行上为残疾人让路一样,是一个城市文明的标志。而不是让弱者的生活空间更加逼仄。

福州警方的“限摩限超电”行动是否召开了听证会,是民意的结果还是“拍脑袋”结果不得而知。只怕依此思路治理,城市的交通会越治越乱,事与愿违。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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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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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野点评:

城市交通,是到了该用力抓抓的时候了。问好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