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出城区,天地似乎陡然大了起来。推开车窗,清风流畅,说不尽的活泼自由。当楼房越来越矮越来越低的时候,天哪,我看到了大片大片的庄稼——比起城里那些喜欢穿时装和撒谎的男女,它们才是我的同类啊!就在路的两边,它们恬淡地、愉快地生活着,上承天露下接地气,蓬蓬勃勃地舒展着生命。那一刻, 我像一个从昏迷中苏醒过来的孩子,一下子明白了自己究竟为什么要在繁忙中非要开始这一次归乡——自己就是一株离不开泥土的庄稼啊,必须时不时回乡呼吸一下原野的空气,才能拥有下一段的人生力量。
我不知道,同一辆长途车上还有几人跟我一样因思乡而归乡的。他们回乡干什么呢?看望父母妻儿?怀揣着挣来的钱修房盖屋?或是淘金梦碎回乡修补受损伤的心?无论怎样,只要他们像我一样内心仍然依附着土地,回乡,不需要理由。因为,一株庄稼只有在大地的怀抱中,才能香甜地入睡。我担心的是,庄稼一年年换代,而我一年年不在场,那些玉米大豆红薯芝麻们都还认得我吗?
在家乡小城下了车,熟悉的乡音如打麦场上扬起的麦粒,在耳边均匀细密地落下。那种一株庄稼进入庄稼之中的感觉,让我如同脱胎换骨。我再也不用装模作样地讲那些程式化的普通话,再也不用担心泄露了方言而战战兢兢;在这里,我像身边的每一棵树,是脚下土地里长出来的:踏实,气壮,天然愉悦。我大声地用乡音向卖饮料的路边摊贩要矿泉水,掏出两枚硬币给人家,大声地用乡音方言说出“这两个毛壳子归恁了”时,心里竟有一种长久压抑之后释放的快活。
我已经听到了我的责任田喊我的声音。
弟弟骑摩托车接我。我俩跟在风的后面,很快进入了庄稼的汪洋。
乡间道路,多已硬化,平整光滑,但路边一处处被从庄稼地里抛出来的杂草,在不时地为道路的乡村性做着注解。我闻到了庄稼特有的香气,那香气里有三分阳光,三分泥土,二分青汁,二分露水,它们笑闹在一起,在原野的风里撒欢。我贪婪地呼吸着,似乎自己也变成了清香一缕。
弟弟说:今年咱家的花生长的还不错。我没接话,看路两边的庄稼,越来越熟悉了。它们或站或蹲在田野上,多像村中那些父老啊——拄着浇田的锹,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私语着今年的收成,伸出手指比比划划,神秘的数字被路过的田蛙窥个正着。今年雨多,涝灾横行,这片土地因为多青沙而安然无恙。路沟里的田蛙肯定喜欢到庄稼地里散步,有时候安静地看风景,有时候也忍不住哇哇地惊叹一阵。
弟弟的摩托车停下来,我突然听到了千千万万齐刷刷欢喜的招呼声——到了,到了,我曾经苦苦厮守过的我的花生我的玉米我的责任田!
在我外出漂泊的日子,责任田交给了两个弟弟打理。但他们似乎并不乐意过多地对庄稼倾注热情,常常是简单地播种,粗枝大叶地管理一下就等着收获了。他们每天进城搞装修挣的钱比土地上的收获炫目得多。我下车走过去,蹲下身来,抚摸着花生那橄榄果一样椭圆的叶子,像一位久别的父亲抚摸孩子的头。它们长得都很健壮,虎头虎脑的。刨刨土皮,玉白色的花生嫩果羞答答地露出来。我轻轻地把土再次覆上,点点头,表示我的满意。起身看那边的玉米,个头窜得老高,像一群营养过剩的少年,有的还在顶缨,有的已结出个大棒子了。还好,在我离开的日子里,它们比我过得愉快。尽管两个弟弟不太喜欢它们,它们也并不感到委屈,就像土地能包容所有庄稼的缺点一样,庄稼也能包容农夫的一切不足。
我站在我的责任田里,感觉自己脚下生根,头上顶缨。脚下是温暖坚实的土地,头上是无垠的蓝天白云,没有漂泊没有流浪,即使老死在这片土地里吧,与祖坟相偎依,也不会再有什么孤独寂寞!
“哥,快回家吧。娘打电话了,说都等急了。”弟弟催促。
我依依不舍地坐上摩托车。弟弟说:“娘给你煮了你最爱吃的嫩玉米。”
煮玉米?我一下子就闻到了那股清香的味道。小时候,我是个不挑吃不挑喝的孩子,唯独见了玉米风度尽失,吞嚼如虎狼。母亲怕我们撑着,又怕我们受委屈,常常在一边絮叨着:慢点吃,慢点吃。现在,我和弟弟妹妹都已老大不小,母亲也早已鬓发苍苍,牙齿脱落,但那地里的玉米还嫩着,还香着,就像多年前读到某一页的书再没有人翻过一样,日子还在那停着。
但我知道,日子早就不是那个日子了。每一次回到村子,都会发现一部分熟悉的面孔永远逝去,一部分崭新的面孔悄然出现。生死交替,岁月不息,而我之所以还能保留着几十年岁月的体温,只因为父母依然健在。父母健在,我就永远是那个可以撒娇可以淘气可以哭泣的孩子,我心灵的家园就永远温馨如童年时光,这样,在我漂泊疲累了的时候,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让自己软弱地思乡、归乡!
我突然如梦初醒:我说我来看望庄稼,实际上是来看望生我养我的土地;我来看望生我养我的土地,实际上是来看望生我养我的爹娘;我来看望生我养我的爹娘,实际上是在回归血肉相依的精神故乡。
走,回家!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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