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患的死亡,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反思国人的安全意识。虽然自然力有时是不可抗拒的,可是如果人类有意识防范,完全可以极大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中国安全意识教育哄哄许多年了,可是至今没有产生什么实际社会作用。究其根本原因还是观念愚昧的缘故。人要是丧失了思考能力,没有什么能够替代其保障人类应对伤害。
远的灾害可能被人们淡忘了,可是刚刚过去的汶川灾难应该不会这么快就被人们忘得一干二净吧。汶川地震救援还没有结束,日本就开始汲取教训加固学校的建筑。而我们面对建筑质量问题的失声,终于导致此后一系列灾难伤亡的加重。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早在数年前就有预警,可是玉树、舟曲人与全国绝大多数人一样,对于未到眼前的灾难缺乏危机意识。据说灾前也安排了自然灾害监测人员,可是监测人员只领监测报酬,根本不履职。也没有哪个部门监督。以至于灾难来临时,措手不及造成巨大伤亡。这方面除了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外,也有民众危机意识的淡薄。
多年前,哈尔滨某宾馆火灾,死伤众多,可是在此下榻的日本人没有一个伤亡的。我们在憎恨日本人对中国人曾经的侵略与杀戮以及对中国领土、领海主权的侵犯的同时,是不是也该研究一下日本人危机意识的培养。可是特色教育培养出来国的人,一听到日本有什么值得中国人学习,就祭起汉奸大帽子到处乱扣。正是这种愚昧,让国人在灾难面前丧失了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就说住店,日本出外下榻后,不是象中国人似的在疲乏面前立即选择休息,而是巡视周围自然环境,确定好意外事故的逃生路线与方法。这说明国人的生活还处在本能的层面上,缺乏理性。灾难意识的培养,需要警钟常鸣。而我们的社会,总是“亡羊补牢”,事后大搞形式主义。
某市一商厦火灾,因为防火通道不畅通,防火设施不齐全,造成重大伤亡。事后不是总结教训,而是想方设法掩盖事实真相。为什么中国不明真相的群众总是那么多,是因为我们这个社会“惧怕”真相!该市在火灾后,对所有大型商业场所进行检查,疏通防火通道,学校、企事业意识开展防火演练,可是没有过一年,几乎所有商业场所的防火通道又被挪作它用,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防火演练也销声匿迹了。
汶川地震后,中央虽然没有公开追查建筑质量责任(如同九八年水灾的决堤,最后都不了了之),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加固校园建筑。然而由于没有触及建筑质量祸根,这种加固的结果可想而知。只不过客观上又给大规模的贪腐提供了一次机会。那些制造豆腐渣工程的人,又成了加固校园工程的承包者。许多加固工程,只是把楼体粉刷一下,个别地方抹抹灰,对于楼体承重基本起不到什么大的作用。隐患依然如故,按加固拨付的款项,大部分落入私人腰包。有信息显示,一些夺方甚至连粉刷这样的表面文章都不做,加固校园建筑的款项就不见踪影。此后一些自然灾害,因为建筑质量造成的伤亡扩大基本没有什么大的改善。智利8级以上地震,死亡不过几百人,新西兰7级以上的大地震竟然是零死亡率。这说明,对于自然灾害的有效预防是完全可以大大降低伤亡的。
日伪时期的楼还存在,新盖的楼倒塌了;千年古桥赵州桥还在(仍能通行),改革开放后新建的桥却纷纷塌掉。说中国绝大多数的建筑中隐含着腐败绝不是危言耸听。建筑商偷工减料,有关部门的不作为,说明国人的生命根本不在他们的意识中。有舆论说汶川震后没有调查建筑质量,是为了社会和谐。可建立在蔑视生命基础上的和谐同屠杀又有什么区别!笔者不否认,中国腐败已经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细胞,此文主旨也不是要追究整个社会所有的建筑责任。但至少造成重大伤亡的建筑责任应该追究以儆效尤吧,至少亡羊补牢应该落实到实处吧。然而这一切都成了民众的一厢情愿。
民众自身的危机意识淡漠也是造成灾害中伤亡增大的重要原因。本次吉林水灾,瓢泼大雨整日地下,居住在山区的农民竟然没有预见到这会造成山洪暴发。甚至当水涨至脚下了,还在幻想,水涨的速度竟然根本不能让那些送掉生命的人感觉到危险的到来。某铁路住宅楼,在接到洪水到来时(通知没有说明水库垮坝)居然没有人相信水会淹到二楼,都安然进入梦乡,结果造成重大死亡。就算是洪水淹到一楼,住在楼上的邻居可以这么自私地安睡吗?哪怕每家有一个人值守,提前个几分钟叫家人与邻居转移,伤亡也会大大降低。死者为大,笔者不想对那些水灾中送掉性命的人说三道四,但提醒国人自扫门前雪的冷漠,最终会让整个社会的所有人都成为受害者。人类本来就是群居的动物,论体力豺狼虎豹猪马牛都比人类大,人除了用智慧成了地球的主人,就是靠群体的力量。当人类丧失群体意识时,对于自然抵御能力就基本丧失了。
危机意识的培养必须从小抓起。我们现在的媒体关于公共危害的报道可谓比较多,除了涉及公仆责任的都可以报道。可是国人却绝少有意识地关注。笔者从家人的看电视的习惯上觉察出,中国女人们多关注那些风花雪月,对于那些涉及公共危害的内容关注的非常少,一看到这方面的内容就马上转台。为此笔者与周围的女性同事与朋友聊及此事,她们大多有这种习惯。并美其名曰:“天下大事那是你们男人关注的”。似乎女人生活这个世界之外。这种传统源于中国封建社会女人大门不出的时代,她们完全是男人的附庸,所谓男主外,女主内。可是时代不同了,女人须要独自面对社会现实。对于社会现实的盲知,让中国女人成为上当受骗的主要群体。许多已经曝光的骗术,在中国女人的意识中却仍然是新鲜事物。常常受骗后用眼泪向社会气怜,可眼泪根本保护不了她们。
男女思维方式的差异,让女人对事物过多感性认识。所以研究抽象社会规律的女性较少,可是自我保护的理性女人还是能够具备的。这方面的缺憾,往往来源于观念的满后。日本是个东方意识较强的国家。时至今日,日本妇女也有着较重的“主内”观念。可与中国不同的是,自明治维新以来,日本妇女受到了关注民族发展与生存的教育,让日本女性即便深居简出也随时关注天下大事。战争这种男人专利,日本妇女却早在七八十年前就有了参与意识。虽然这里面不乏被强迫的成份,可也不能否认日本妇女主动参与的现象。日本全面侵华战争,许多日本老妪都披上绶带走家串户动员男人参战。年轻女人主动到前线从事慰安的现象也是客观存在的。所以说日本全面侵华战争只是日本军国主义者的罪恶,我是不赞同这种观点。尽管日本军国主义者是对华侵略的始作俑者,但是这种观念在日本有着比较广泛的共识。否则,一个小岛国,凭什么给中国与整个亚洲造成那么大的战争伤害。然而中国六十多年的特色教育,让国人的思维能力被残疾,甚至完全丧失。前些年笔者写了一篇《从一场罪恶的战争看日本民族的凝聚力》网络杂文,其中提到日本妇女在全面侵华战争中的主动慰安现象。此文遭到众多网友的抨击,包括编辑(也许他根本没有看完那篇文章)都直白地谴责作者宣扬日本色情产业。这哪跟哪呀!自从此事件后,笔者对中国残疾思想能力的教育弊端危害更加深了认识。虽然多数网友还是看懂并赞同作者观点,可是持反对意见的也不是极少数。
在当今社会我赞同女人能顶半边天的说法,只有阴阳和谐社会才能进步。因此关乎社会文明发展的女性教育变得越来越重要起来。中国女性应该强化社会、民族意识,这不在于主内还是主外,而在于思想观念的进步。女人对孩子成长影响最大的,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中国的教育从这第一个老师这就开始出现弊端。因此笔者曾经撰文抨击中国教育理性的缺失。这里的教育就是广义的教育。包括孩子成长的一切学习过程。所以笔者认为,中国教育改革应该从重视女性教育开始。这才能从根本上培养国人的危机意识。况且危机意识也不仅仅是为了减少自然灾害的伤亡与日常公共危害,它还是一个民族发展不可或缺的动力。
学校危机教育流于形式。现在学校危机教育成了免责程序。意外发生后,如果学校老师对学生有过安全教育,就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例如,如果学生溺水而亡,哪怕是学生在假期或者放学后,要是老师没有要求不许野浴,学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作为家长,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难道没有告诉过孩子野浴会出现溺水而亡的危险?这又该承担什么责任?这类法律判决,同南京的彭宇案的判决一样,直接导致了社会风气的恶化。
目前国内的学校表面上多开设了这方面课程(例如“社会实践”),可是一没有教材,二多流于形式。平时要是没有检查,这种课都是让位于传统科目。只有在上面检查时,才上几节应付应付。加之学生思考能力的被残疾,面对突如其来的危险,国人多只能等待死亡。前此日子,笔者所在的学校召开毕业年级心理辅导暨升学动员大会,负责组织的年轻教师,把一个只能容一百多人的阶梯教室安排进了二百多人,这还不算,所有过道上都排满了临时从教室拎椅子参加会议的学生,笔者建议学生撤出一行,坐讲台两侧,可是几乎所有与会领导与教师都不同意,就为了学生坐得整齐,安全隐患根本不在预料之内。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学生踩踏悲剧就不可避免。事后,笔者与有关领导及教师谈及此事,大家异口同声说哪那么巧,就咱们开会时出事。正是这种观念,才让我们中国人面对意外事故多束手无策。之所以叫意外,就是预料不到。要是预料到了,谁还会置于险境!
日前,央视法律讲堂2010年249期讲述了一个少女遭受继父性侵害与性虐待的悲剧。改革开放后,这类案件呈大幅度上升趋势。我们国家的法律,在判决离婚案时,从保护未成年利益的角度,常常选择把女孩子判给母亲。这种做法的确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未成年女孩子的利益。可是由于改革开放后,世人价值观的改变,此惯例成了催生许多少女梦魇的帮凶。中国传统观念,继母是“天生”要要虐待孩子的。司法实践中,认为让孩子跟着亲娘会少受委屈。并且,可以客观杜绝父女乱沦行为。然而事实上这些年,受害较多的恰恰是跟着母亲的未成年女孩子。虽然父女乱沦行为也曾出现过,但多数出现于闭塞的偏僻乡村。虎毒不食子,亲生父亲性侵亲生女儿的现象在各种性侵害中是最少的。到是由于大多数母亲经济上的弱势,为了对个人欲望与生活的追求,在带着女儿再嫁时,常常承担不起保护女儿不受性侵的责任。继父性侵继女现象时有发生,而且很多情况下,母亲出于无奈、愚昧与自私选择沉默甚至帮凶。虽然母亲从本意上都是不愿意让女儿受到继父性侵害的,可是慑于继父淫威与维护个人婚姻的欲望,常常做出牺牲女儿的选择。除了那些事发遭到惩罚的继父,还有许多少女基于种种传统与现实的原因,仍在默默地忍受这份屈辱与伤害!
法律讲堂2010年249期讲述的那个继父,为了达到长期霸占继女的目的,不让继女谈恋爱,最后为了欲望残忍地杀害了继女的恋人。那个被继父蹂躏的少女因为受继父胁迫,把恋人骗出来犯了胁从罪,也身陷囹圄。经济上不独立,就没有独立的人格。除非是在哺乳期或者年幼,是不易把未成年的女孩子判给那些没有经济独立能力的母亲的。即便孩子在哺乳期或者年幼,也应该视母亲是否再婚判决在多大年龄后,更改监护权,变更为父亲监护。但无论措施多么严密,都解决不了安全意识的缺失。但凡象这位性侵继女的继父一样的男人,大多不会主动停止其罪恶的行为,多数情况下会得寸进尺。作为母亲与受侵害者的忍耐只能受到更大的伤害。中国的学校教育,应该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就教会孩子如何应对性侵害,尤其是对女孩子。让女孩子们懂得如何与异性相处。而我们的国人,却总是忌讳谈这方面的事,缺乏未雨绸缪的意识。认为谈这种事,会使孩子变坏。要是哪个学校有老师给孩子们讲这方面的内容,家长多半会认为老师“不正经”,有道德问题。因此几乎没有老师愿意给学生讲这方面内容。即便是教授生理卫生的教师,在讲授这部分内容时,也多半轻描淡写一带而过,甚至让学生自己看书自学。而我们的教材,也充满浓厚的封建意识,被“净化”得不见半点危机。性危机意识,应该成为中国女性教育重要组成部分。
危机不但不会因为你回避它而不出现,相反越是回避越容易遭受意外伤害。只有正视危机,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到的伤害。昨天下班,出校门时,看到几位中年男子,嘴里骂着这什么破学校,非要强行进入校园。并与值班领导老师发生冲突。笔者出校门时正好赶上。于是对这几个男子说:政府与学校都有规定,为孩子的安全着想。不允许陌生人进入校园。只有确定是孩子监护人,才能允许进入校园。你们的行为,让我们无法确定你们的家长身份,也就是说感觉你们不象家长,所以不能让你们进去。
几名男子中一位自称是学生父亲的男人说:我们怎么不象家长了?你们不要狗眼看人低。
笔者微笑着说,我说说理由你看看,我们说得有道理没有。如果你仍认为没有道理,那你想怎讲理我们都陪着。你说你是孩子的父亲,可孩子家长有骂孩子老师“狗眼看人你低”的吗?这也可以不计较,现在校园伤害案件频频发生,你也应该听到过。我想你绝对不想你的孩子受到意外伤害,如果你真的是孩子的父亲的话。学校阻止没有证明身份的人进入校园,恰恰是保护所有孩子,其中就包括你所说的孩子的人身安全。你要是真是孩子的父亲,没有理由不理解。除非你不关心孩子的人身安全,或者你根本就不是孩子的父亲。亲生父亲哪有不关心孩子安全的呢,正常逻辑作为家长应该希望学校安全措施越严密越好。如果连为了孩子的安全进入校园都愿意配合学校,把面子看得比孩子安全还重要,我们怎么理解你有保护孩子安全的愿望,又如何理解你能是家长呢?你认为你象家长,天底下是不是就你一个人这样?如果所有象你这样的人都被当作家长放进去,你们省事了,孩子的安全用什么来保障?我们老师怀疑你不象家长,就是因为你不愿意自己麻烦,而保护孩子的安全。
那个自称是孩子父亲的人还想说什么,与其一同来的一位男子说了话:“大哥,咱们在外面跑的人,难免有仇人,咱们也不能整天跟着孩子,学校这样做对咱们孩子有好处。”那位父亲略沉思了片刻说,那老师对不起了,我刚才太冲动了。说着,孩子出来了。值班老师把孩子叫到收发室内,问清楚是孩子的父亲,并让班主任打电话与孩子的母亲(来开过家长会,与班主任老师认识)核实后,才让孩子跟他们走了。
笔者对那个父亲说:请谅解,有时在陌生人面前孩子害怕不敢说实话。我们只有这样核实才能放心。如果孩子在屋内不承认你是他的父亲,我们是不会让他跟你走的。而且会给孩子的母亲打电话,让她来确定孩子的安全。只要你真是为了孩子安全着想,咱们就没有矛盾了。
这个情节说明,培养人的正确判断能力,才能最有效地发挥安全措施的作用。否则,即便安全措施再严密,也难免百密一疏。学校安全教育,除尽可能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指导,还应该针对本地一些隐患进行训练。比如,生活在水库与山区的孩子,就应该进行预防洪水与泥石流的训练;生活在江河湖海边上的孩子,就应该进行预防溺水训练与救生、自救训练;生活在地震多发区的孩子,就应该进行地震逃生训练;生活在化工区的孩子,还应该进行防火防毒气训练。学校教学楼与寝室疏散训练应该常态。教学活动要关注安全因素。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应该贯穿整个教育活动的始终。
生活有风险,社会存在黑暗。我们常常认为多向孩子展示光明的一面,会让孩子心理健康,增强孩子上进的信心与动力。可是什么事情走向极端,都会适得其反。盐、糖放得适量,是美味。可是放多了就会齁得慌。好东西不一定是越多越好。没有风险意识的教育,难以让学生心理健康。
悲剧本可能不发生,是我们的社会让国人丧失了避免悲剧的能力!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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