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只生一个好”。明眼人都看得出,这是一九七八年后遍布中国大街小巷的一条著名宣传语,说的是独生子女这项基本国策的实行。可到了现如今,三十多年过去了,人口增长的速度是减缓了些许,可老年社会却是现出了端倪。有资料说,到二0三0年,中国将切实进入老年社会,退休在家养老的人将比在岗敬业的多,吃饭者众、干活者寡,养老金的巨大压力将陡现,于是有人将这一切直指独生子女政策,言其加速了人口的老化。由此看来,一项制度的制定,确实有个利弊权衡问题,所谓“兴一利一弊亦生也”,安知“一夫一妻”不是?
算了,我也别绕了,话题敏感就敏感吧,既然是要说道一下“一夫一妻”,就不该再往别处扯了,直接拣自己知道的侃吧,这还显得咱多少直率些。话说我有一同学,在一要害部门做相当体面的说教工作,前几年同学聚会时,他就总是公开带着被其称之为“蜜”的小女人参加,今年校庆相会,依然如此。这类野“鸳鸯”的存在,让林林总总的什么纪什么法什么伦理都陷于尴尬。在一些并“不开化”兼非“时尚”的朋友面前,他们绝对是男的不惧、女的不羞,俨然就是一对扯了证儿的“合法夫妻”。后来有朋友碰到他夫人,原来她早知道这事儿,因为爱面子,没有公开闹。那夫人也曾经为了挽回他们枯萎的婚姻,付出了万能的金钱代价,以打发“小三”远走高飞,不再伺寝其夫。但巨款花了,飞了的鸟儿不久又依人地飞回来了。男的也曾对我交底说,他之所以选择这样儿耗着,是因为那“小三”还是个女孩时就跟着他了。那女孩是从思想保守的书香世家中出来的,是所谓“苏州人、北京话、新思维、旧传统”的那种淑女,还曾为他流过两个没见天日的小孩,现如今她已经没有生育能力了,也就没有另外成家的打算了。他最后有几分无奈地叹息了一声,说,法律不让咱多娶啊,我也只能这样儿维持着了,干着两头都对不起的事儿,难啊!
知情后,我并不同情咱的这位老同学,倒是相当怜香惜玉的无法压抑对那个女孩的恻隐之心。她还年轻,还有很漫长的人生,还要垂垂老去,我这同学安能打包她的将来?由此,我还想起了叔本华先生关于“一夫一妻”制的那些论述,在这样一个婚姻制度下,该有多少女人与这位女孩一样儿,今天虽有人依附,锦衣玉食,但未来人生将如何安放?红颜不再又当如何?爱你软玉温香的男人会在没有法律约束的背景下接受你满脸的皱纹吗?唉,细细想来,她才是真难啊。
叔本华先生认为,男女平等的所谓婚姻法,其实一开始就是错误的,这个结论的前提是女人是实际的“次等性别”,因为男女在某种意义上并非平等,比如体力。他说,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地方,结婚意味着男女分享同一种权力,承担相同的义务。既然法律给男人和女人赋予了相等的权力,女人也应当有与男人相同的智慧。可在实际上,因为法律所给女人的名誉与权力超越了自然的恩赐。
按叔本华先生的观点,从群体质量来讲,女人就是不如男人。我这儿有一个相当形象的比喻,白杨与银杏的生长说明,好的东西都是慢慢成长的,男女生理心理的发育成长正是这样儿。所以,客观上是真实存在的男女差别的,使得真正能够享受这种名誉与权力的女人相对来说就减少了,她们只有“法律名义和道义上的地位”,事实上,很多藐视平等的女人都徒有虚名。
“一夫一妻制”把女人放到了与男人一样儿的位置上,让女人享受“非自然的权力”,使相对优势的男人常常会踌躇不前,不愿作出生命本能上的巨大牺牲,或者不愿将就,只好默许衍生性的形形色色的两性组合安排,如当下的什么“情人”、“包几奶”、“异性同居”、“夜店”,文雅而幽默的诸如“红颜知己”、“铁子”、“情况”、“小三”、“蜜”等等。
叔本华先生说,在实行“一夫多妻制”的民族里,更多的女人都能够得到很好的赡养;而实行“一夫一妻”的民族里,结婚妇女的人数有限,使得多数女人得不到归宿。上层社会的这种女人会变成郁郁寡欢的老[ch*]女,他们的生活寂寞乏味。下层社会的这种女人则在做着极艰辛的工作,有的则沦为烟花女子,其生活何谈欢乐,且很不光彩。
我以为,现时社会的大量“剩女”和风月场所那些所谓“小姐”的产生,与叔本华先生的分析很有几分相象。很多年轻时富有资本且自信的女性,无不向往着“钻石王老五”,可是精品男人的名额毕竟有限。精品男人一旦娶妻结婚,在现行的婚姻制度下,就断了很多痴情女的梦想。如果梦想不死,那就只好产生独自等待的“剩女”,或者各色“婚外情”之类的两性关系,就如我在开头所讲的那种“体制外两性结合模式”。
叔本华先生还进一步阐述说,容许男人纳妾,实际上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有能力的多娶,没能力的少娶。当然也存在着娶不上女人的男人。但对女人来说,容许纳妾后,生存的机会会更多、更大。呵呵,叔本华先生的这些这是不是可以套用那句“你不剥削,他就没饭吃”的“剥削有功论”?对许多女人来说,你不做小,你就没有生存机会,或者你将成为“剩女”、“小姐”。时下流行“白毛女愿意嫁黄世仁”,若是褪去政治色彩之后进行人性的还原,倒也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当然,这些也是一部分优质女人所不耻的,关于这一点,在下必须严重申明。
至于有女人愿意做当什么几“奶”,我们决不能仅仅不能满足于当前说教一般的“道德审判”,它究竟会不会冲破樊篱?究竟它有没有现实基础和未来前景?其实,这是很值得真正的社会学家们好好研究的,而决不是一张口就是一大堆既定思维的道德论述,站在道德的高度大义凛然地批判别人。
当时,也就是叔本华先生发这番言论时所处的时代的伦敦就有八万多妓女,她们是“一夫一妻制”祭坛上的牺牲品,成为傲慢而虚伪的欧洲贵妇人的反衬。反过来说,“一夫多妻制”反倒让更多的女人获得更多的益处。每个国家和民族,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情况,总有妻子患了慢性疾病,或无法生育,或者是性冷淡不愿交接与生育,或是日渐衰老本能欲望减退,丈夫客观上有需求纳妾或者找其它女人。如果这条路不通,那就给现代科技医疗或者生育技术提供了机会,由技术来解决社会问题。
记得曾有一段时间,国内一家著名媒体系列报道了“代孕产业”的蓬勃兴起,窃以为这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代孕”、“试管婴儿”或者“借种”、“借腹生子”,是不是消灭了“纳妾”这种“一夫多妻”制度后的一种补充形式呢?有人说,社会如果一直不让“一夫一妻制”之外的部分的两性关系和生育形式合法,恢复“纳妾”不是没有可能。许多地方的“二奶村”堂而皇之的存在于我们的社会,难道不是一个无奈的佐证?我在一九八八年就曾看过一篇标题为《沿海渔民富起来了,纷纷娶小老婆,干部对此束手无策》报道,想来,第一代“非婚生子女”已二十二岁矣。
很久以前,我曾看过托马西斯先生写的一本叫《论纳妾》著作,我感觉此书还是颇值得一读的。书中指出:在路德宗教改革前,无论什么民族,无论在什么时代,男人纳妾一直都是合理合法的,并在一定程度上受法律保护,绝无耻辱而言。因为路德的宗教改革,才使得纳妾声名狼藉。
当然,我们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是在民国,这要比欧洲晚得多,但纳妾由常态变为非法的过程却是相同的。有人说,这一过程,似乎断绝了很多男人的“人生奋斗目标”使他们迷茫。我想,既然一个男子需要很多女人,那最公平的事儿莫过于法律让他们“妻妾成群”,甚至将此看成义不容辞的事情。这样做,或许可以使女人处于或者说是回归真正而又自然的社会地位。
社会若是让女人做男人的附属品,这看似少了些许“公平”,可却也会少了许多没有归宿的不幸的“剩余女人”,甚至还满足了一些女性嫁精英的“宏愿”和那些与已婚男“爱得死去活来”的“从一情种”“花好月圆”幸福大结局。谁都知道,我们古代是实行过“一夫多妻”制度的,于是就有人说,既然古代女人都能有几妻共夫的度量,难道现代女人会没有?当然,这只是言论的一种,“男女平等”,至今还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旋律”。
由于提出“一夫多妻”主张的叔本华先生不是女性,这必然会使人类的另一半儿“第二性”本能产生心理和情感抵触。如果让号称翻身了六十多年的中国妇女、至少是一九八0年代以前出生的妇女接受,目前看来,似乎是不大可能。但现实生活中的几“奶”、“小几”、“同居者”、“情人”或者“性工作者”,亦让“一夫一妻制”保持“纯度”也绝无可能。如果我们期待着有一场如共和国建立初期那样儿的轰轰烈烈的“革命”加以荡涤,几乎也是不大可能的。趋高的离婚率和难以形成主流的“小三转正”也调和不了“婚姻制度”与“现实两性关系”的深刻矛盾,这是摆在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道法律、道德和民俗的综合性“两难选择题”,这的确是个“超级难题”。
难,这是明眼人都看得见的,可因为难就不变革、就不有所作为了吗?这似乎也不符合我们人类的天性。我想,尽管难,那解决也是早晚都要做的事儿,毕竟婚姻家庭对孩子的成长是有利的。孩子是人类的未来,总不至于因为所谓的“难”,就坦然的将一些几“奶”所生的孩子永恒地置于有父亲的家庭之外吧?难道,这,就道德了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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