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说慈善
昨天,一位朋友来访。
带来了一份策划文案:《世界慈善大会 “比尔 盖茨慈善奖”策划案》。
该策划旨在创立“世界慈善大会”并设一个以比尔 盖茨命名的、一年一度颁发100万美元的巨额大奖的奖项;授予经“世界慈善大会”成员国民主选举的一位大慈善家,但开宗明义地规定;获奖者必须把这100万美元赠与一个最贫穷的人使之,梦想成真,一夜暴富,从此改变人生。
结果呢,由于我俩对“慈善”和“慈善事业”问题本身的认识存在分歧,就文案的讨论几乎绝无;而在我的主导下,反倒离题万里地把“慈善”和“慈善事业”探讨了近两个小时。
这位朋友的动机无疑是美好的:倡导善行;表彰爱心。
但我却始终坚持讨论善和善行。
我说:古人早就讲过:公开的行善不算善。只有“神不知鬼不觉”的行善(也就是说现在通常所谓的“做好事隐姓埋名”、“无名英雄”)才是大善。此其一。
其二:您用于行善的金钱究竟是从哪儿来的?!
其三;“慈善事业”不在现实生活之外,自我约束机制的缺陷所导致的贪污腐败,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超过社会所有领域。
其四;慈善机构之间的相互竞争等等,都是令人头疼的问题。
朋友对我的理论自然是据理力争,滔滔不绝地反驳。但最后,任然没有把问我说服。大家谈累了,自然也就鸣金收兵了。
我意;慈善家之所以是慈善家,是因为他拿出了一般人拿不出来的银子,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大慈善家就是拿出更多的银子做更大的好事的人。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您用于行善的金钱究竟是从哪儿来的?!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
无商不奸。你奸得越过分,赚的钱就越多,坑害的老百姓就更多更惨!是奸狡巨猾的、吃人不吐血的、变本加厉的暴利、盘剥甚至欺诈老百姓,才成就了那因些昧良心而发迹的百、千、万、亿万富翁!!!
他们发迹了,钱,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了,所以,就堂而皇之(居心叵测)地装出善人模样,把那些沾着民众血汗的、在他们心目中已经不值钱的东东,豪不心痛地“赏赐给”社会——请问;这是善吗?
所以,马说:与其你现在来行善,不如当初不昧良心赚恶钱!
月光书屋文稿
马说慈善
马贵毅
2010年9月8日
在都江堰月光书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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