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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人,鸟人(外一首)执剑行于当世

发表于-2010年09月04日 晚上10:27评论-8条

鸟人,鸟人(外一首)

那个鸟人竟然住在树上

不知道为何会如此张皇

他塔拉着胳膊 眼前

迷失了方向

没有翅膀叫我如何

飞翔

那个鸟人为何会住在树上

没有翅膀叫我如何飞翔

我整天思索只有徒增悲伤

他并非是一只会飞的

凤凰

那个鸟人竟然住在树上

神情木然的张望远方

塔拉着胳膊把秘密深藏

老泪纵横无语 

惆怅

那个鸟人真的就住在树上

我的悲伤 顺泪水流淌

他的眼睛迷茫地张望

远方的远方凝结成

愁肠

鸟人 鸟人 

你休要声张

这片土地本不是你的天堂

率天之下莫非王土

不管是地下还是

树上

无题

我悄悄的蒙上你的眼睛

让你猜猜

你的房屋还在不在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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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月下的清辉点评:

诗歌隐喻,有内涵,可见的情怀的表露。无题一首,意象生动,给人以遐想和空间,意境无限。

文章评论共[8]个
执剑行于当世-评论

重庆的“鸟人”被判刑三年了。这个“鸟人”叫陈茂国,是重庆奉节县人。去年9月份,其因不满自家住房被强制拆迁,遂爬上一棵桉树,在树上搭棚居住,这一住就是两月。“鸟人”因此得名。今年的9月3日,奉节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鸟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罪名成立,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奉节县法院说,它查明,陈茂国等270余户农房是因为要修建渝宜高速公路而被要求拆迁的。而其中,“绝大多数”(注意用词,是“绝大多数”)农户均已与政府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并自愿拆迁后;但是“鸟人”陈茂国认为政府现金补偿过低,且政府提供的住房安置未达到其要求,拒绝拆迁。当然,最后他的住房还是被强制拆迁了,因为要确保属于“公共利益”的重点工程顺利实施。与此同时,奉节县法院也承认,“鸟人”在桉树上蜗居期间,曾有两次通过电话和高音喇叭喊话的方式,“鼓动”其亲属和附近的村民拦路堵车,致使主干道的交通被堵一小时和近四小时。据此,奉节县法院得出其“严重扰乱交通秩序”的结论。这就怪了,我有点纳闷:能让主干道堵车那么严重,可以想见,绝不会是一两个人所能为的,必定是有很多人的参与。那么,这些人是不是又是“不明真相”的群众(村民)?奉节县法院前边也说了,“绝大多数”农户都同意政府的拆迁了,都自愿拆迁了,怎么树上的“鸟人”一喊话,立马就能召来一堆人,把马路主干道给堵住了呢?所以,凡事都有来由,此事必有蹊跷。先撇开这事不管,来仔细看看现实吧。神州大地的一个现实是,强制拆迁。强制拆迁的依据是拆迁条例,而拆迁的目的不外乎是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问题是,在具体操作中,现行的拆迁条例有可能出现违宪和违法(《物权法》)的情形,而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有时候其实也很难泾渭分明——比如说,地方政府要搞一个商业区,于是要拆迁此地,但是拆迁完以后,政府就把地交给开发商来开发,你说这种拆迁的目的属于公共利益还是商业利益?你说属于商业利益,但这又是政府的规划;你说属于公共利益,但土地都交由开发商打理了,难道还不是商业利益?神州大地的另一个现实是,高房价。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房市的利益链条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复杂的,首先受益的就是地方政府,所谓地产财政;其次是开发商,比如潘石屹、任志强等大佬;第三是借钱给开发商的商业银行;第四是楼盘投机者。高房价这块大蛋糕,其实就是由这四种成分分割的。其中,地方政府拿着地,是资源所有者,所以最有发言权。当然,谁最有发言权,谁得利也就最多。因此,在房市这块,地方政府既是始作俑者,也是最大的获利者。问题是,在城市这块高楼林立的弹丸之地,与地产土地需求相比,地方政府手头的地的量是极其有限的,于是政府必须想方设法征地,这就又涉及到拆迁问题,回到第一个现实。因为高房价,因为强制拆迁,种种悲剧频频在神州大地上演,比如自焚了,推土机埋人了等等。如今,玩命抗拒拆迁的这种新闻,大家都见怪不怪了,因为见得实在太多了。也因为有太多的人,以生命和鲜血捍卫自己的住房,强制拆迁的依据——拆迁条例,也因此成为众矢之的。但是,新的拆迁条例的征询稿已经发布很久了,然而正式的文本至今还是没有制定出来。也就是说,没有人性的拆迁条例仍然在肆虐着这块土地上的善良的老百姓。当然,不难想见,新的条例的出台,必定会威胁到房市的获利者,所以他们必定会绞尽脑汁来阻止。其中,最大的干扰者恐怕还是严重依赖地产财政的地方政府吧。最近,郑州的一个老矿工因为棚户太热,而房价又太高买不起房,于是干脆在棚户下开掘地洞,以此避暑。这则新闻看着真是让人心酸。不过,相关部门的处理还是很人性的,既没有强制他填埋,也没有采用《地道战》里小日本使用过的方式,往地洞灌水。他们甚至还说,如果老矿工符合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可以为他简化办理程序——真是可亲可敬。奉节县法院在看到“鸟人”“扰乱交通”的同时,看到了以上说的这些神州大地上的现实了吗?“耕者有其地,居者有其屋”,这是千百年来老百姓的一个普通的理想。但是,人类历史都发展到21世纪了,还是很难实现。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鉴于年轻的房奴越来越多,我以为,如果人生的价值就是为了让自己不变成房奴,那人生未免也太可笑了。一个普通老百姓,在不是万不得已的情形下,绝不会甘当什么“鸟人”,绝不会公然抗拒国家机器。在被逼无奈后,他做出了过激的事,就可以心安理得、毫无愧疚地给他定罪了吗?有首民谣说的好:“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讲政治;你跟他讲政治,他跟你耍无赖;你跟他耍无赖,他跟你讲法律。”看来,“鸟人”这次耍了“无赖”,下场就是被“讲法律”。at:2010年09月05日 清晨7:55

执剑行于当世-回复这是一篇新闻的评论!原原本本的新闻时评,权当做我的诗歌《鸟人,鸟人》的创作背景看! at:2010年09月07日 早上9:59

马贵毅-评论

赞一个先再说下文!!!at:2010年09月05日 早上8:07

执剑行于当世-回复欢迎马先生拍砖 at:2010年09月05日 早上8:25

慎独之-评论

写得好,支持!at:2010年09月05日 晚上9:37

执剑行于当世-回复谢谢慎独兄,问候兄秋安! at:2010年09月07日 上午10:00

静月清荷-评论

这一篇非常的出彩!at:2010年09月09日 晚上10:44

执剑行于当世-回复问 静月姐姐好 at:2010年09月10日 下午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