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为什么我非得要个她?香艳一万期

发表于-2010年09月01日 晚上7:38评论-28条

我的婚姻状况和裴多菲“树上的樱桃千万颗,我的老婆只有一个”的诗句描述得一样儿,是标准的“一夫一妻制”。但有一点我和这位大诗人是有本质区别的,那就是我不怕老婆,从不像这位诗人那样儿在老婆的目光下“直打哆嗦”。窃以为,娶老婆不是用来怕的,而是用来说服的。

我虽然是“一夫一妻制”的拥护者,但并不是最坚决、彻底的那种,只不过是“小胳膊拧不过大腿”的那种无奈屈从而已,法律总得执行吧?因为我的心灵还没强大到欲与法律对抗的程度。可话又说回来了,若是搁民国以前满清那会儿,保不齐我得说服老婆给我再纳一房。

为什么要说服老婆给纳呢?因为我是做政治思想工作出身的,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是思想通了,就没什么解决不了的事儿。心灵舒畅了,你无论让她干什么,她都会豪情激荡地去办,把自己豁出去都舍得!

但事实上,我是从没有去说服老婆再帮我纳一房,因为不需要,就算她同意纳了,法律也不让啊!既然法律不给咱纳的指标儿,我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可这一切,都并不妨碍我在自己身边布置了个她。

这个她我是用不着让我老婆去替我操心的,因为这个她没有法律意义,没有法律意义的事儿就属于民事,就算是男女关系也属于民事。这民事上的事儿我自己办得了,因为民事方面的事儿犯不着麻烦心爱的老婆大人操心,我的饮食起居、这欲那火的就够她忙活至浑身酥麻的了。

说真的,这句绝不是调侃,我爱我老婆,深深的,我能为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在大学里,我是足足追了整整三年,用了一千好几百个日日夜夜才把她追到手的啊。实话实说,我老婆她摸样儿不错,佳人惊鸿兼小鸟依人的,就算是现如今她已经四十几岁了,可看上去依然挺有感觉的。

可爱归爱,牺牲归牺牲,这决然都挡不住我要在身边放个她。 

我深切地知道,当我卧病在床与痛苦与死亡激战的时候,拉着我的手慌张无措泪流满面的那个女人必是我的老婆。她怕我痛,怕我死,甚至是恨不得替我痛,替我死。她呜呜咽咽,哭哭啼啼,痴痴缠缠,肝肠寸断,让我感动涕零,也让我心灵难安。而我身边的那个她,却不。

她不哭,她只是玉树临风一般地站在我的床头,静静地凝望着我,深刻地阅读着我的心灵,然后她用她的口她的眼她的心告诉我她知道我痛在何处,她理解我,愿意为我默默分担一切,让我的灵魂不再孤寂,她的从容,她的无语,都令我心灵欣慰。

这一刻,我知道,老婆的哭,是因为爱我;她的不哭,是因为她懂我。 

做为一个男人,生命中有一个刻骨铭心爱你的女人,又有一个心有灵犀懂你的女人,夫复何求哉?

她,是冰雪聪慧的那种女孩,她心底里最明白:一个女人要想在男人的生命里永恒,要么做他的母亲,要么做他永远也得不到的水中月亮。于是,在我遭遇她时,我心仪神往,她激情投入,我们一同电光石火。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她懂我,但她就是不属于我。她只按照她自己的法则依恋我。

她给我适可而止的关照,但她不给我深情,不给我感到我自己会爱上她的暧昧,也不让我产生爱上她的任何冲动与热情,这是她哲学情愫,是她与我和我老婆平衡法门。 

我出门远行,放纵至音信皆无,她心有牵挂,多次拨打电话,但每次均打不通,因为我关机了。待我漂泊够了,可不会直接回家,却是蓬头垢面地站到她面前时,她没有歇斯底里,只是暖盈盈地淡淡笑问:玩得开心吗?而后倒一杯浓茶或帮我洗足、按摩。她不想爱情,只想友情。她就像一个顽皮的勾魂鬼,一只眼睛对着我就那么一挤一眨,便把我身上所固有的男孩的那部分淘气、热情、活跃的分子给激活了,给勾了出来了。在她面前,我惟有乖乖投降,别无他路可遁,而心灵却永远不累。

在我的生活中,老婆永远是倾诉者,而她则永远是聆听者。在她的宁静致远面前,我可以是倦鸟是浪子,可以疲惫、孤独、无助、逃避、怠惰,而她只能接纳我的黑夜,给我安静,做我恢复能量的玫瑰空间。她是我旷世独立的临水伊人。 

如果说老婆是太阳,情人是月亮,那么她则是星星。太阳落、月亮出,这二者总有疲倦的时候,而星星却没有,她闪闪烁烁若即若离,甘于寂寞却又灿烂而长久。 

无论我在别人面前多么地故作傲然,不可仰视,可在她眼里,从来都只有尊严没有威严。她能穿过我的层层面具,如入无人之境地一般走进我心灵的最深处,用一种我与她都懂的语言来,和我进行灵魂最深层次的对话与交流,沐浴我的魂灵。 

她绝对是女人中的精品,而我却未必是男人中的智者。她生命中可以没有我,可我的生命中却不能没有她。有她,是我的造化,没我,是她解脱。

她,有一天会嫁人,但那个男人,绝不是我。

待有一天她飘了,可我的生命里,却依然需要她这样一个女人。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香艳一万期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审核:羽灵韵
☆ 编辑点评 ☆
羽灵韵点评:

曾有人将“一夫多妻制”比喻成“一奴二主制”,当然或许这只是一句玩笑。但我想,所谓的“怕妻子”并不是真正的“怕”,而是一种出于“爱”的尊重,一种独属于男子的谦让。至于那个“她”,或许对于作者而言,就像林徽因对于徐志摩吧,老师说,那叫“灵魂伴侣”。然而,虽说法律不能约束一切,但是情感也不是万能的。
问好作者,期待更多佳作!

文章评论共[28]个
马贵毅-评论

香飘一万期有福了!“灵魂伴侣”(【羽灵韵】语),一生难求。好自为之,朋友:人生不过百年,用你生命的全部去关爱您的二位圣女吧!at:2010年09月01日 晚上11:14

马贵毅-回复并且,这样的坦诚并不多见。 at:2010年09月01日 晚上11:15

香艳一万期-回复谢谢朋友的关爱!谢谢!也祝愿朋友心想事成,一生平安! at:2010年09月02日 凌晨2:18

香艳一万期-回复中秋快乐![ at:2010年09月22日 上午10:00

香艳一万期-评论

谢谢羽灵韵编辑的精彩评点,谢谢!遥祝编安!at:2010年09月02日 凌晨2:15

香艳一万期-回复:) at:2010年09月02日 凌晨2:18

羽灵韵-回复呵呵,朋友客气了~O(∩_∩)O~如有不当的地方,还请多包含。(*^__^*) 。问好!! at:2010年09月03日 晚上11:27

香艳一万期-回复呵呵,没有“包含”,有的唯有感谢!谢谢!预祝朋友有个曼妙的中秋之夜! at:2010年09月19日 下午3:06

羽灵韵-回复呵呵,中秋快乐!! at:2010年09月25日 晚上9:45

吹糠见米-评论

身体出轨是个可怕的东西,精神出轨更是一个可怕的东西。也许一个老婆面对老公身体出轨,还可以熬到男人体衰,但精神一旦出轨,就等于是守着一个男人空壳的身体。at:2010年09月02日 上午11:50

香艳一万期-回复欢迎朋友的赏光莅临并问候朋友!请上座,请大红袍茶!祝福朋友吉祥如意并遥祝朋友秋安! at:2010年09月02日 中午2:05

寸心姐姐-评论

上回也看了这篇,我觉得实际上并没有这样一位陪伴你的女子,只是你的臆想而已!看书太多中毒了!不过想想也好,证明自己还没老嘛!呵呵!又打搅您了!at:2010年09月15日 晚上7:36

香艳一万期-回复一语中的,我的确没有这样一位女孩。我是个胖子,属于又白又喧的那种虚胖,有喜欢虚胖胖的女孩吗?即便是有,也是喜欢有权有势类似丘吉尔的那种智慧胖子!呵呵,问候冰雪聪明的寸心姐姐,感谢你用诗一般的语言打破了我的未碎残梦,让我回归现实继续伤春悲秋,谢谢并问候姐姐! at:2010年09月16日 上午10:30

寸心姐姐-回复呵呵,不好意思,不小心打碎了你的残梦!没事,你接着梦,我不出声! at:2010年09月16日 上午11:41

香艳一万期-回复已经于事无补了,头被割了,焉能在有梦? at:2010年09月16日 中午2:45

寸心姐姐-回复是谁?谁这么大胆割了你的头!? at:2010年09月16日 下午6:59

香艳一万期-回复据江湖传闻,那割头的是位飘忽不定的曼妙女子,有林徽因一般的才情,吕四娘那样儿的身手,她的独门绝技是将“指缝里的淤泥早已洗净”的“世相拈诗兰花指”,万里之遥竟能让人身首异处,常诛肥者于谈笑之间,滚滚红尘中,不时有隐约的耳语追随关于她的传说 …… at:2010年09月16日 晚上10:39

寸心姐姐-回复编的不错,接着编!......林姑娘是我的偶像哦!吕四娘也不错!...... at:2010年09月18日 下午3:38

香艳一万期-回复呵呵,我只管颦儿叫林姑娘,我喜欢那个在光天化日之下与宝哥哥看黄书的葬花少女。 at:2010年09月19日 下午3:04

寸心姐姐-回复那怎么是黄书?那是古代的《山楂树之恋》!他们都姓林统称林姑娘!泛指!颦儿是个美少女,又有才,挡不住男人不喜欢,女人也爱!不过他身子太弱,又内向了些,......也无妨,正好让男人拿来疼爱。那些鸡毛蒜皮油盐酱醋男人全包了!......《红楼梦》总也看不腻。 at:2010年09月19日 晚上8:43

香艳一万期-回复呵呵,《西厢记》就是当时的黄书,是被当局毁禁的,相当于我少年时曾看的《少女之心》,不过从没有一个女孩陪我在光天化日之下看过,因此愈发觉得颦儿这种女孩古今稀缺,弥足珍贵! at:2010年09月20日 中午12:45

寸心姐姐-回复呵呵! at:2010年09月20日 晚上10:41

香艳一万期-回复问候寸心姐姐,遥祝姐姐有个曼妙的中秋之夜! at:2010年09月21日 上午11:42

寸心姐姐-回复祝中秋愉快!送个杂锦月饼! at:2010年09月21日 中午12:48

香艳一万期-回复中秋快乐!杂锦好啊,我就喜欢乱着美!今夜吃着杂锦月饼,喝着杂粮液,把酒问天,天道依旧故难全。诗道曰: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at:2010年09月22日 上午10:05

寸心姐姐-回复我知道你有一种月饼,也是杂锦的,咬一口不喜欢,换个地再咬,准能吃着自己喜欢的,所以我就送的这个!如果你喜欢水果的,我就送水果的!够贴心吧?呵呵! at:2010年09月24日 晚上10:01

香艳一万期-回复嗯,谢谢姐姐,是够贴心的了。尽管肉食者鄙,但我还是喜欢吃肉,水果我就送给姐姐吃吧,我再咬一口肉的。 at:2010年09月25日 凌晨1:30

香艳一万期-评论

中秋快乐!at:2010年09月22日 上午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