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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嚣“贪官免死”者比贪官更可怕浏阳老虎

发表于-2010年08月31日 晚上11:58评论-14条

8月28日结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其中最牵动社会神经的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讨论中,有不少委员认为贪污贿赂罪以不涉及死刑为好。“为好”的理由都冠冕堂皇,既打“与国际接轨”牌,又竖“人道主义”大旗,最后得出贪官“罪不该死”的结论。言之谆谆者如米卢先生的《贪官免死是因为罪不该死》,然有听之藐藐者如浏阳老虎的《论“贪官免死”应该缓行》。老虎以为“贪官免死”应该缓行理由如下。

第一,“贪官免死”其实质就是以“官”搞特权,有违社会公平正义。从1997年刑法典进行修订的整体上看,刑法典中规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罪名共68个,经济犯罪的死刑数量为20个。也就是说今天其他的经济犯罪领域还有死刑的存在,而今唯独提出“贪官免死”, 是不是应了一条“(死)刑不上大夫”呢?那这就不是修正法律的问题了,而是直接违背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法律不为社会公平正义说话,而成为官方统治人民的赤luo裸的工具,一“官”帽而成其免死金牌,其恶果怕是可想而知的。

第二,与国际接轨不能忽视国情。某些“反腐专家”提出的贪官免死是“与国际法接轨”。 “从国际上看,大多数的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罪犯一般都没有死刑”。我们是发达国家吗?我们国家的“经济犯罪”一般都没有死刑吗?世界上有哪个发达国家的贪官能超过中国(无论人数还是金额)?压在中国的老百姓头上的“三座大山”(医疗、教育、房价)为什么不与“国际接轨”给摆平呢?民众的基本权利得不到重视,而专心致志要“贪官免死”, 说到底其实质还是以“官”搞特权,其恶果怕是不想都知!

第三,“贪官免死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以社会“进步”为名要“贪官免死”,看似为国家进步民族文明着想,实质是在破坏和谐社会的构建!众所周知,目前阻碍中国前进的最大障碍之一就是贪污腐化,取消贪官的死刑肯定是贪污腐化越来越严重,那又从何来谈“社会进步”?再说社会进步的标志多的去了,就如上文的“三座大山”任意去一,都会是比“贪官免死”更大的标志!

第四,“杀人犯难道不知道‘杀人者死’的道理?刑法规定贪污十万以上情节严重的判死刑,我想这是官员人人尽知的规定,但每年还出现那么多贪官以身试法。这说明死刑的威慑力是有限的”,假如这就是理由,那么后来的贪官们真的是要感谢他们的前辈“前仆后继”所带来的战果了!

第五,“贪腐问题不是靠杀人可以解决,根本还是造完善制度。”“现在经济犯罪为什么能取消一部分死刑,就是因为很多犯罪即使不靠死刑,靠改革,靠统一的市场经济秩序也可以预防。”老虎以为还是请权威们先“完善制度”且拿出“也可以预防”的有效措施来,再来谈贪官免死的不迟。否则老虎还是要说尔等的实质还是以“官”搞特权。

第六,“贪污受贿也算是一种盗窃罪,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偷盗国家和人民的。这种罪即便是在古代,也罪不致死。”则更是糊涂至极荒唐之极。比如,豆腐渣工程埋下荼毒生灵的不定时炸弹,伪劣假冒食品、药品屡屡致人于死地,甚至成千上万的人失去生命,这只是“偷盗”吗?举个实际的例子吧,被判死刑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局长郑筱萸,难道“罪不至死”吗?

第七,“解放初期和改革开放后,我们也拿几个中央高官开刀,事实上并没有真正起到震摄作用。”前些年我们都还到处可见“飞车抢劫,当场击毙”的横幅正义凛然地挂着。经过严打,猖獗的“飞车党”不也偃旗息鼓了吗?难道是“官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吗!?再说,我们不是常常见到贪官临死之前痛哭流涕、懊悔万分只求免一死吗?可见“震摄作用”是有的,老虎倒是以为正是要被杀头,贪官们还才有丁点儿顾忌。

第八,“贪官虽然可恶可恨,但罪不致死,不应该判处死刑。”这点如是小孩说的,我们当无知可笑算了,如果是一个有知识的人说的,我们不得不认为这纯属无聊。贪官该不该死,是法律说了算,还是尔等“一厢情愿”认为了的算呢?难怪有一些贪官“判三年,缓三年,风风光光又三年”,甚至出现贪官坐牢如“疗养”,外面有人打点,里面有人照顾,还治好了“三高”症呢。贪官“罪不致死”比“小姐”要立牌坊更是无耻!目前公众反映强烈的贪官减刑、保外就医成为社会热点不就是证明吗?

第九,回到“贪官免死”的叫嚣者们最“有力”的理由:“大规模取消死刑却是社会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这个老虎认可,但前提是社会本身已经到了一定的文明程度,至少是贪官不像现在这么多,这么猖獗。另外,“如果要对贪官污吏废除死刑的话,一定要有一个与死刑刑罚效果相适应的另一种刑罚方法来代替,比如说以让社会可以接受的不被减刑和假释的无期徒刑和30年有期徒刑来替代。总之要有一种比死刑更有恐惧感和受惩罚感的替代方式。”防腐制度远未健全,轻易取消死刑,只会使腐败分子更加有恃无恐。而这,正是老虎所忧,民众所忧。

第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刻,提出要“贪官免死”,这不是明摆着要为贪官留后路吗?贪官本身以个人利益为最高追求,他们背叛了祖国、人民和自己的信仰,彻底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在为“人民币”服务——贪官不杀就是饶恕人民的罪人, 因为留住贪官就会留住腐败,留有腐败就无法真正做到“社会和谐”(充其量是贪官们内部的和谐)!

其实,到此问题已经越来越清晰而明了了,那些所谓的“权威”、“代表”、“专家”们,高喊“贪官免死”的本身就是比贪官更大的祸水与危害——老虎不得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他们的险恶用心和掮客嘴脸——叫嚣“贪官免死”者比贪官更可恶、也更可怕!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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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静月清荷点评:

在一个素有“治乱用重典、杀贪平民愤”传统的国度,“死刑”俨然是最后也是最严厉的震慑——有死刑贪官污吏尚且为所欲为,取消死刑还不更加肆无忌惮?当然,理越辩越明,两种意见的碰撞与博弈,恰是推动刑法进步,理清贪腐状况的绝好途径,至于结果,大概不应该让大家很糊涂吧?

文章评论共[14]个
静月清荷-评论

在一个素有“治乱用重典、杀贪平民愤”传统的国度,“死刑”俨然是最后也是最严厉的震慑——有死刑贪官污吏尚且为所欲为,取消死刑还不更加肆无忌惮?当然,理越辩越明,两种意见的碰撞与博弈,恰是推动刑法进步,理清贪腐状况的绝好途径,至于结果,大概不应该让大家很糊涂吧?问老虎兄秋安!at:2010年09月01日 清晨5:38

马贵毅-评论

老虎:佩服您坚持at:2010年09月01日 清晨5:42

浏阳老虎-回复呵呵呵 at:2010年09月06日 早上9:19

山野文選-评论

对贪官,应该用春秋十二刑具,让贪官们欲生不得,欲死不能,活着很抽象,死了很意向。at:2010年09月01日 清晨7:10

理野-评论

喜欢老虎的文章——国情、民声——这是最应该以杂文的题材写的!问好,保重,平安(:002)(:002)(:002)at:2010年09月01日 清晨7:15

不怕雷人-评论

在我们这个一切充满特色的国度里,司法、行政、立法都是由执政党决定,那个党有那么多贪官污吏,当家的就不为自己留条后路么?!(:024)问好老虎!at:2010年09月01日 早上8:13

浏阳老虎-回复就是呐! at:2010年09月06日 早上9:18

黑寡妇-评论

免除死刑是人类的一种进步,从贪官开始,也是一种进步,老虎咬死人我也没见有判死刑的,难道人还不如……呵呵!at:2010年09月01日 下午5:31

子午书简-评论

是否取消死刑,争论已有时日。但更人性化的惩罚总是从“高位”做起,譬如注射死刑。at:2010年09月01日 下午5:54

浏阳老虎-回复对!问好。 at:2010年09月06日 早上9:18

yyt88417-评论

真是有胆识,有见地,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贪官不死社会不安。现在的社会现状是对贪官太温和了,温和的人人都想当贪官。at:2010年09月21日 下午5:07

浏阳老虎-回复“人生本来就是个谜,等你破解了也许就老了。” at:2010年09月24日 凌晨0:20

tingcongwoxin-评论

贪1万的隐患就有可能造成一方经济的倒退或群众的生命危急,更别说成千万和上亿了,如果“接轨”谈什么人道,那何不从其他上死刑先开始,杀人以后也不用死刑了,我先杀了那帮胡言乱语的鸟人。at:2010年09月22日 下午4:40

浏阳老虎-回复“人生本来就是个谜,等你破解了也许就老了。” at:2010年09月24日 凌晨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