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过程监督关,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今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四项监督制度,明确要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笔者认为,只有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事前要“堵住”、事中要“卡住”、事后要“查处”,保持整个监督过程首尾有机联系,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才能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严格把好“事前监督关”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着眼于事前把关和事前预防,为正确选拔任用干部筑起了“防火墙”,起到防范干部“带病上岗”的作用。
1、认识要深刻。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必须严肃认真对待。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事前监督缺位或不到位,把该执行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该报告的事项没有报告,该征求的意见没有征求,损害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通过实施事前报告制度,可以把好领导干部入口关,从源头上杜绝用人不正之风。
2、内容要真实。在向上级报告事项或征求意见时,务必要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只有这样,才能把那些“假履历、假入党材料、假专业证书……”消灭在萌芽状态中,杜绝“假干部”现象。一是建立个人诚信档案,本人要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二是实行“谁考察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谁违纪谁负责”机制,增强相关人员严把材料真实性的责任感;三是主动接受监督,把各种材料及情况公示,置于人民监督之下,每次向上级报告事项的同时,要详细记录每名拟提拔干部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公示环节的全过程,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可靠。
二、严格把好“事中监督关”
根据《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精神,凡是有干部任免权的地区和单位党委,都要普遍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强化官员在位上的“事中”监督,要求他们事前必须加强选人用人工作,规范选人用人行为,防止干部“带病操作”。
1、要抓好领导干部考察。一是八小时以内考察,注意在重点工程、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中考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二是八小时以外考察,了解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的思想言论、行为表现、交际范围、兴趣爱好等情况,看其是否有不廉洁行为;三是跟踪考察,对领导干部任职中的思想品德、群众威信、领导能力、工作业绩要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防止“带病操作”;四是抓好经常性考察,建立干部档案,把工作考察、生活考察、述职述廉、专项调查、民主生活会等了解到的干部表现情况纳入实绩档案,定期对实绩情况进行分析,作为干部奖罚与任用的重要依据。
2、要按照要求进行民主评议。一是要对民主评议结果要深入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对干部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避免简单地以票取人。二是充分发挥评议结果的激励导向作用,对于坚持原则、实干敬业、政绩突出的干部,即使评议票相对较低,经过全面考察和综合分析,确认无疑的,也要给表扬和肯定,甚至破格重用;对于不思进取、乐做大好人而不干工作的干部,即使评议票相对较高,也要纠偏纠正,坚决不能重用,情况严重程度,还要给予相应处分。三是将干部综合表现与组织人事部门绩效考核挂钩,表现优秀的,要给以表扬与奖励(如设伯乐奖等),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确认后,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追究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奖罚分明。
三、严格把好“事后监督关”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的颁布实施,既可避免干部“带病离岗”,又为他们戴上“紧箍咒”: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慎始慎终。离任检查属事后监督,但亡羊补牢尚未为晚。
1、检查内容要全面和突出重点。对党政一把手履行干部任用职责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检查,所有应当检查的内容全部纳入检查范围。
2、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程序严谨是结果客观的基础,程序公正是结果公正的保证。从报告工作情况,到民主评议、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查阅相关资料、向上报告检查情况,到最后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一环套一环,除了特殊情况外,一步都不能少,一个细节都不能含糊。
3、评议范围广泛与民主。只有参加范围具有广泛性,人员具有代表性,才能保证评议结果的客观准确性。
4、结果要运用好。固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纠正、或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但这仅仅是手段而以,最终的目的应该要健全完善监督与预防机制,杜绝类似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事前监督,可把好干部入口关,预防官员“带病上岗”;事中监督,可发现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好差,纠正官员“带病操作”;事后监督,可警示干部不能乱作为,避免官员“带病离岗”;对违规违纪行为,以责任追究促使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正确履职。这与“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
毛主[xi]说过:“一旦路线确定后,起决定因素的就是干部问题”。可见,干部队伍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国事业的成败兴衰!只要我们持之以恒地把上述监督体系抓紧抓实抓好,就一定能够选拔出“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好干部,不断引领党国事业向前进,进而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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