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名之前,牛逼哥只是丐帮中的一名普通丐员,他也并不叫“牛逼哥”,其实,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姓啥名谁。他和其他的师兄弟一样,每天在大街上悠哉!游哉!兴致好时,就去拉圾箱里捡几个塑料瓶子换点零钱,买点食物充饥。幸运的时候,还会有好心人施舍一毛两毛,如果实在懒得劳动,而且运气也不够好的时候,就索性躺在天桥下,睡他个天婚地暗。肚子饿了,就去某个饭店门口的拉圾桶里,抓点剩菜剩饭,味道还美极。这样的日子,他倒也过得潇洒自由。
牛逼哥没有同伴,无论在哪儿他总是只身独影。就算偶尔在大街上遇着那些师哥师弟,他们也从来不理他。因为,他们觉得跟他谈不到一块儿。牛逼哥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在他的记忆中,跟家有关的东西,仿佛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他甚至对家没有任何概念。他的脑子里大多数是一片空白,当然,偶尔也会出现一些朦朦胧胧的画面。但他并不知道那些是什么。他唯一能感觉到的,可能就是饥饿感与病痛感。
牛逼哥是所有乞丐中长得最帅的,而且身材也特别棒。他那一身油腻得发亮的衣服,褴褛中带一丝时尚,穿在他那标准的身型上,还颇有一丝男模的味道。而且,他还养了一头暴炸式的发型,仿佛是发型师专们为艺人打理过的。这让本来就帅气的他,显得更加有魅力。
有一天,一家时尚杂志的工作人员看到了他,他们给他拍了很多照。然后,他光然被选为了时尚杂志的封面人物。他们还为他取了一个很雷人的名字“牛逼哥”。
之后,各家媒体也都争相报导。称他是“新时尚界的领先人物”。
就这样,牛逼哥火了。他不只是新时尚界的领先人物,他还是21世纪里最牛逼的人物。
许多广告公司开始找他拍广告,时装公司找他做模特儿,影视公司找他演电视剧。媒体为了推广做好人好事的宣传,还帮他找到了他的家人。
从此,牛逼哥就不再是那个在街头流浪的乞丐了。他吃香的,喝辣的,开名车,住豪宅。丐帮里的人,推崇他为“乞丐之王”。
不仅如此,牛逼哥还有了一堆自己的粉丝。他们穿着跟他一样的衣服,在电视里表演节目,也有的,跑来找他签名,不过牛逼哥不会写字,就由他的经济人代劳了。
此时,牛逼哥的脑袋,仿佛也清醒了许多,他看着眼前拥有的一切,不由得感叹道:这个世界的人都疯了,唯有我还清醒着!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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