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十年代,人类心理学当以苏联为代表,巴甫洛夫就认为心理是人类所特有的现象,其根源就在人的生理结构的特殊性。八十年代后期读大学的时候,课堂上心理学老师搬出了巴甫洛夫,不知别的学生感觉如何,我当时是很怀疑的。我是一个喜欢狗的人,至今养狗不下十只了,狗们的喜怒哀乐惊惧的情绪都表现在它的脸上,恐怕一个简单的“条件反谢理论”是很难解释得通的。比方我现在养活的小狗不仅能听懂三五十句汉语、十几句英语,并且还有抽象能力:不管是外出撒尿、上街玩耍、要吃的、要喝的一律对你作揖。怎么能说只有人类才有心理现象呢?我感觉巴甫洛夫不过是一个唯物论的人类中心主义者而已,如果让屠格涅夫来研究心理学,也许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呢。记得他在《猎人笔记》中写过一只猎犬逮小鸟的故事,大鸟为保护小鸟奋起反抗,猎狗由气势汹汹最后到畏惧退缩。屠格涅夫写这篇文章的主旨是为了表现爱的伟大力量,但是,在他的视野中,动物也有心理现象这是无疑的。
然而,人类心理结构要比狗复杂。这同样也是无疑的。
与人类一样,狗也需要对自己所生存的这个世界进行判断,并且这种判断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但是它对这个世界的判断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利害”。主人对它好,那就亲近;别人对它伤害,那就疏离。对狗来说,肉就是“利”,耗子药那就是“害”。在狗的世界里,一切都被认定为一种“利害关系”。
人类经过百万年的发展构成了复杂的人类社会,他就需要多个层面的价值体系对他的生存环境进行评判。我们在“利害”价值体系之上,还成功地发展出了“真伪”、“美丑”、“善恶”、“是非”、“合理不合理”等多层面的价值体系。至于这些后来发展出来的价值体系对于人类生存或者生活的意义和关系,那实在是根据人类不同的群体而有所分别的。一般说来,艺术家鼓吹美丑至上,道德家就认为善恶了不得,科学家宣称真伪不容混淆,理性主义者则认定合乎理性才是生活的最高典范。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历史偶然性的价值体系,比方血缘和出身,希特勒时期的德国和我们中国文革期间这种价值观念的作用是相当突出的。中山大学学者艾晓明就曾经写过一个题为《血统》的小说,不可多得。
这样,人的世界比起狗的世界也就复杂多了,也由此变得丰富多彩了。
8月4日在与云飞进行所谓的“辩论”的时候,云飞在《与野兽派的角谈理性》中有个著名的观点:“正确是符合事实、道理、规律和公认的标准。”云飞关心的是正确与错误的问题,但是他又宣称自己是一个科学理性坚定的鼓吹者。很明显,云飞是一个很复杂的文化现象了,至少我现在不敢贸贸然给云飞一个性质定位。但是抛开人类复杂的价值判断标准,只选出其中一种,比方科学理性,作为某个民族的首要或者主要的价值判断标准,那就把这个民族都简化成某种单一类型的人了。
实质上,这种被简化了的单一类型的人比狗也高明不到哪里去。
文革中,我们坚信源于血缘的阶级关系是我们判断人群的唯一标准,忽略了人性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一切简化为敌对关系,造就了非人的文化环境;改革开放初年,我们坚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结果就是忽略人的道德、审美属性,将中国人彻底转变成实用主义者。这个世纪,“发展是硬道理”,中国人普遍采用了狗的价值体系,坚持唯一的“利害观念”,结果是什么大家清楚。现在,云飞要我们整个中华民族坚持科学理性,我实在不好推测这将伊于胡底。
一、正确
关于正确与错误,如果放在自然学科领域我是知道的。比方,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的老师告诉我“一加一等于二”、我在中学学到的各种数理化公式、公理,这些都是“正确”,并且这种“正确”还都关乎人类某种行为的结果或效率。比方我去商店买了一块钱的铅笔,然后又买了一块钱的橡皮,总共给人家一块钱,老板就会掐着指头指出你算错了。在这种情况下,老板就是正确而我就是错误。
正确与错误在自然学科领域还是一个与方法论紧密相关的概念,传说中阿基米德寻找出浮力原理来测量皇冠的黄金含量,这个方法因为自身的效果性我们就承认它是正确的。当然,这个层面上的正确观放在人类现代社会阶段考察会更明显一些,英国经验主义者就寻找出了“实验”的方法以“经验”来病诟大陆理性主义者。随着人类生存空间和认识空间的不断扩大,有限的个人对自然的把握越来越成问题,人类在正确与否方面越来越不自信。16世纪意大利学者吉罗拉莫?卡尔达诺就把自己闷在家里掷骰子,17世纪法国宫廷和民间都用掷骰子进行赌博,很多人想努力寻找出一种能够获得某个特定点数的正确方法,与此相关到帕斯卡尔的时候就产生了概率论。当然,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内,概率论被广泛应用到许多领域,不单纯被运用来赌博了。但是,人类的思维方式由此却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向,那就是:正确与错误这种价值判断的两极之间被加上了“正确的程度”这个因素。概率论产生和发展的最大功绩在于从理论上消除了辩证法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的合法性。
“正确的程度”这个概念从逻辑学上来看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在形式逻辑看来,正确与错误一目了然根本没有程度的说法,就如同你不能说“我基本结婚了”是一个道理,也不能说“这个事情非常好极了”。但是,由于人类行为自身的目的性是确定的,我们的行为方式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接近已经设定的结果,或者达到这个结果采用何种方法效率会更高确实是个问题,这就意味着确实存在一个“正确的程度”的问题。
也就是说,到了人类发展的现代性阶段,即便在自然学科内部正确与错误本身已经构成一个问题了。
至于在人文学科领域的正确与错误,我年轻的时候是知道的,但现在实在不知道。
记得上初中的时候,老师告诉我帝国主义是垂死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才是正确的人类社会发展路线,这个时间我的脑袋是清晰的;改革开放以后我发现中国现在也是资本主义,我就只能糊涂了;
比方,我们历史上的“打土豪分田地”在王秋赦(古华《芙蓉镇》)眼中那自然是正确的并且我也这样认为,因为旧中国贫富不均嘛;当我们政府“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发布后,我就想以前的地主和资本家是不是中国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不想则已,一想我又糊涂了。
年轻时候看了《奇袭白虎团》、《英雄儿女》等一系列关于抗美援朝的红色经典作品,我觉得中国人雄纠纠气昂昂跨国鸭绿江打击美国鬼子那就是最正确的选择;后来知道朝鲜战争不过是联合国根据决议对北朝鲜的军事打击,并且中国现在还根据联合国决议海外派遣了维和部队,我就糊涂欲死了。
那歌词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是真的不知道。
二、事实
但是,云飞是人世间少有的真正明白正确是什么的人。云飞说:“正确是符合事实、道理、规律和公认的标准。”
现在我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事实。
时间是个魔术师,它不断将人类世界发生的任何事情推向“现在”之后,世界是无限的,人类个体的有限性使得每个人不可能占据一切过程,那么,这个所谓的“事实”只能存在于表述中。这就是我们平常意义上的“历史”的概念。这就存在三种潜在的危险:
一种是:用什么手段表述。
人类迄今为止文化发展出来的几种有限的表述手段,如语言文字、音像等都有自己本身无法克服的局限性。现对于瞬息万变的现实生活语言文字简约得就跟小孩的玩具差不多,无法完全记录流动着的个体、某个事件所涉及到的全部人的意识情感意志,更不用说全人类的。音像有着更高的技术要求,但每种视角的覆盖性都有限,即便是将整个地球变成一个大硬盘,恐怕也难以存储数百万年的人类发展史,且不提地球史、太阳系史宇宙史什么的。用这种局限性的表述手段来表述历史,其真实性到底还存在多少、甚至是否存在实在令人怀疑。
二种是:谁在表述。
对历史事件的表述毕竟是人类的一种实践活动。既然是实践,那么也就存在表述目的和表述过程等方面的主体性内容。不同的人的表述目的是不同的,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几乎没有谁是为了真实本身而表述的。司马迁表述的历史,其目的很简单,那就是发奋,“成一家之言”(《报任安书》),让统治者们看看尽管我被骟了但是我的笔你是阉不掉了。砸缸的那个司马光先生的历史性表述,其目的在书名上就体现出来了,即《资治通鉴》。那就是,我要成为千古帝王之师,教给你们如何进行统治。新中国也有治史的大家,《中国近代革命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某阶段史》连篇累牍不一而足,其目的一般在前言中交代得很清楚:总结历史规律性,指导现实社会生活。不符合这个目的,比方《文化大革命十年史》,对不起,只能封杀了。
既然对历史的表述目的在“真实”之外,那么表述的手段,比方历史材料的取舍、历史观念的采用、文字的选择,那都是表述者这个主体的事情。这样,对同一历史对象表述出来的结果必然不同,甚至出现相反的真实性。比方,我们在新华书店可能见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阶段史》与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可能就是不同的。这种不同不是说他们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关系,而是在某些方面截然相反。
海登?怀特确实是第一个发明“元历史”这个概念的人,他认为“文本”是历史存在的方式,文本性是历史的主要属性,这就是他的元史学观。怀特进而认为,“就如同诗人或小说家以某种方式描写现实世界是为了便于人们理解一样,历史———作为随着时间而进展的真正的现实世界,对其书写就是把原来看起来似乎是成问题的和神秘的东西变成了可以理解的,并赋予它以人们所熟悉的可辨认的模式。不管世界被看作是真实的还是想象的,理解世界的方式都一样”。[hayden white. historical text as literary artifact[ j ]. clio, 1974, 3,p302 ]
海登怀特这家伙也没什么高深的,他用了一系列让人云里雾里的术语不过表达了一种对历史的理解,那就是:历史既然是用文字表述出来的,并且是由各怀鬼胎的人表述出来的,这就是一种类似于小说的虚构作品;但是不幸的是我们只能从虚构中来寻求真实,因为这是历史(真实)存在的唯一方式。
三种,是意识形态。
我们还有比这个还巨大的不幸,那就是:我们不得不生存于意识形态给我们营造的单一性文化氛围中。我们被勒令只能接受某些关于事实的表述。比方,2000年我们汉语文化圈层中就有一个家伙以一部小说《灵山》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因为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都是不折不扣的“反华势力”,所以这个文化事件不仅不允许进入中国文学史,并且不许出版,不许研究。我最佩服的杂文作家之一褦襶子最近发表的《还原历史是统一两岸的前提》同样提出了历史真实性的问题,即为国民党将军许德厚的抗日功绩被隐没而鸣不平。事实上新中国“70后”以前的哪一代人不是生活在这种被阉割被扭曲的“历史真实”之中呢?“70后”以后的情况是不是好一些呢?“70后”以后生活在一个网络信息时代,科技的发展使得完全的历史真实性垄断不再可能,但是,我们仍有太多的表述禁区。历史真实从发生后的第一秒钟起就只能生存于各种有意无意的扭曲性表达中,我们研究历史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接近真实,要还原历史真实实在是天方夜谭。
看来,“真实”这个东东生活得也太艰难了,不仅只有可能生活在种种表述性文本中,还要接受意识形态的遴选。也就是说,谁获得了话语权谁就拥有了真实。福柯将话语和权力联系在一起,还真的是了不得。
新闻垄断和出版检查制度的真谛恐怕就在于此吧。
这个道理我明白,为了稳定嘛。但是我总觉有些怀疑。你想,假设一个庞大的并且拥有强大军事打击力量的政府,被骂了几句,或者因为被披露了几句另类的“事实”就变得不稳定了,那这个政府岂不是连纸老虎都不如?
我邻家二婶赵氏就曾经拥有局部的话语权。我们村在60年代到70年代之间赵氏拥有全村唯一的一台收音机,每次听完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播报后,她总要在人多的地方重播一遍来获得她所生活的社会中的优越感。当然,这种重播只能是根据她个人文化修养情况的改播,这就是赵二婶的“主体性”了。前几天偶尔找出一台收音机,听了,儿童节目“小喇叭”竟然还存在着,实在是了不起。我记得小时候每到下午六点很多孩子就等在赵二婶门口,一到六点半,赵二婶总在家里呼唤我们:“快,快,小哑巴又开始广播了!”
赵二婶是个文盲,她永远搞不清“下喇叭”和“小哑巴”绝对不是一回事。
1971年林彪事件发生后,赵二婶又改播了这条新闻,并且是以对话的方式改播的。我就在那个历史现场,因而也见识了这个重大的历史性场景。赵二婶播报的内容大致如下:
东家他大嫂您是不知道,我早就看出林秃子不是好东西。他前几天谋害毛主[xi]没有成功就带着他的儿子林林国(林立果)开着飞机想逃到苏修(苏联修正主义)去。逃就逃吧,这个不要脸的还带着一群(叶群)老婆。林秃子伤了天理,这不,飞机掉下来了吧?林秃子摔断了三叉骨(三叉戟飞机)。
这就是赵二婶心目中“真实的历史”。
多少年后想起这段历史我心中非常后怕,毛骨悚然,虚汗都吓出来了。你想,假设赵二婶由于历史的机缘某一天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xi]或者宣传部长之类的职位,那我们以及我们的子孙后代读到的历史或者说接受的历史真实岂不真的就是这个样子了?
这不可能么?农民陈永贵就曾经做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陈总理接见外宾的时候头上总是包着黄土高原上特有的“白羊肚毛巾”,很有中国特色的。
那么,我们真的敢保证我们现在所读到的历史文本没有赵二婶写出来的吗?
我看未必。
三、道理
现在我面临的第二个问题是,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道理。
猪往前拱,鸡往后刨,男人站着,女人蹲着,这些都是道理。假设真如云飞所言“正确就是道理”的话,我实在无法确定男人站着是正确的还是女人蹲着是正确的。但是有一点事肯定的:真理只有一个,正确也只有一个,或者男人错了,或者女人错了。
由此,我想起了大学本科同学阿慧。最后一次见到阿慧是2001年,那时阿慧已经是一个风姿绰约的少妇,健谈,少了些少女时代的羞涩,多了些成熟和稳健。一起散步的时候,看见路边一五六岁小男孩掏出小鸡鸡往墙角撒尿,小男孩撒尿的神态旁若无人志满意得,撒尿撒得都有些陶醉了。阿慧突然大笑不止。她告诉我她自己五六岁的时候非常艳羡男孩子们这套高配置的撒尿设备,尿急的时候一拧就是,跟自来水龙头一样方便。阿慧从此立志也要跟男孩一样站着撒尿。为此,阿慧做了很多关于站着撒尿的准备工作也做了大量的科学实验,付出了被家长狠揍屁股的惨重代价,直到我们一起散步的那年阿慧才宣布了自己的实验结果。
阿慧用山东鲁西南方言非常坚定地说了两个字:
“不管(不起作用)。”
阿慧说这话的时候脸上颇带出一些悲愤的表情什么的。看来阿慧是妥协了,复兴了了女性蹲着撒尿的光荣文化传统。同时也宣布了道理这东西因人而异,实在靠不住。
“道理”这个词,别的语言我不知道,用英语很难翻译的,这是中国特色。如果要进行所谓的知识考古我们就只能从汉语词源着手。
汉语文化中关于“道”的较早表述见于《道德经》,题目以及五千言的第一句“道可道”阐释的都是“道”的基本含义,再往前的表述只散见于各种典籍,时间是不是早于《道德经》很难断定。关于这里的“道”的准确含义,一般教科书上翻译为“事理和规律”,但是我总觉得这种翻译是不确的,与老子同时期的中国文化中“事理”的观念或许有之,“规律”的概念却肯定无。将老子的“道”认定为所谓的“规律”怎么说也有削古代人之足适现代人之履的嫌疑,我觉得还不如将这个“道”翻译成柏拉图的“理念”,玄而又玄,随你去理解好了。《道德经》之后的儒家文化典籍中关于“道理”之“道”的表述就逐渐多了起来。孔子在《论语》中已经将“道”分为“人性”和“天道”两种。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你也。”端木的意思是孔先生的道德表现(纹章)我们很容易看得见和听得到,但是他所说的人性和天道却只能去体会了。在这里,人性也好,天道也好,多少具备了规范之类的含义,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社会学专转义了。
“理”这个汉语词说起来比较麻烦,偏旁既然为“玉”,说明这个词最早的产生较为贵族化,与玉是有关系的。《说文解字》上说:“理,治玉也。顺玉之文而剖析之。”《说文》之前儒家典籍中这个含义的“理”字比比皆是。“理者,成物之文也。长短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之谓理。――《韩非子?解老》”、“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韩非子?和氏》”。也就是说,当你与韩非子这家伙“讲理”的时候,只能就这个词的两个方面来讨论:要么你说的是如何辗玉和雕玉,要么你说的就是玉上面的纹理和色块。
中国的圣人讲究的是“治大国如烹小鲜”,玉可以“理”得,国家自然也可以“理”得。至晚战国中后期的文献中已经出现了“理”作“治理”国家讲的情况了。如,“圣人之所在,则天下理焉。――《吕氏春秋?劝学》”、“夫能理三苗。――《淮南子?原道》”,不胜枚举。
好在,平民是不认这壶酒钱的。“理”的贵族化含义,在战乱或国家观松弛的时候就会发生转义,所以,南北朝时代木兰就“当窗理云鬓”,红楼梦中就“只顾玩笑,并不理他。――《红楼梦》”。
事实上,治理国家的“理”的最主要的语义来源可以追溯到周王朝。周王朝设有一个官职,其职能相当于我们现在最高法院院长兼公安部部长兼宣传部部长,这个职位就叫做“理”。
《礼记?月令》中记载孟秋之月周天子“命理瞻伤,察创视听,审断决狱,讼必端平”,那就是要把这家伙派出去作八府巡按视察全国微服私访什么的。晋国和楚国都设有这个官职。《左传》中记载了晋国的“理官”士景伯出访楚国,让叔鱼代“理”,结果叔鱼把他以前判过的案子翻过来了。秦国也有这个官职,不叫“理”,叫“廷尉”。鲁国叫“司寇”,孔子就曾经做过鲁国的“司寇”并把与自己政见不同的“少正卯”杀掉了,党同伐异么。孔先生是这样解释这个历史事件的:“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论语为政》”——把异端思想全部剿灭,他们就不会为害了。
这恐怕是中国第一遭文字狱。后来中国很多朝代,不管发生过“独尊儒术”的还是发生过“批林批孔”的,都是坚持这种正统的“儒家思想”的。不提也罢。
有了“理”这个官职,中国也就有了相应的“法律”的条文。商鞅变法的《大秦律》之前中国周王朝或者诸侯国是否有《法典》很难考证了,即便考证出来是否实行了、在多大程度上实行了也还是个问题。《礼记》就是当时周王朝的法律性社会规范,要求公侯伯子男各守本分,不得越礼。但是周王朝后期那就麻烦了,诸侯强大天子幽暗,大夫强大诸侯幽暗,也就实行不下去,以至于孔子大发雷霆:“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论语八佾》”以至于至今中国港台地区的女人们遇到男人不管是否强j*都狂喊“非礼”,以证明自己颇有姿色呢。
中国古代社会只能算是人治国家,但是,“以法治国”确实是我们山东老乡管仲先生首次提出来的。《管子?七臣七主》篇中说,“夫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根据管老乡的意见,法、律、政令壁垒森然不容混淆的,大致的意思是:法就是国家的宪法,律就是刑法,而政令不过是政府部门的政策或者通知比方今天晚上召开全体社员大会什么的。这些条文无论吏民一体遵守。管老乡以为法律兹事体大,得出结论就是“以法治国,则举错而已”(《管子?明法解》)。所以,中国没有颁布《学术规范试行草案》则罢了,既然颁布了,我们中央领导人确立这个“以法治国”的“立国之本”的时候就应该注明:“本条源自野兽派的角的老乡管仲,语出《管子》。”否则那就是抄袭,至少算是学术腐败。
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大秦律》之后,中国历朝的《法典》就多了去了。严苛以《大秦律》为代表,完备以数《大明律》为代表。我无知于法律,但是我感觉(仅仅是感觉)中国法律的第一次转型应该是在西汉王朝完成的。刘邦入关时期的“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俱去秦法”涉及的内容就已经包括平民了,萧何在《法经》六篇基础上,吸收秦律部分内容,增加户、厩、兴三篇,合为九篇构成《九章律》,这就是汉代法律的核心。即,在汉代平民已经局部地具备了法人资格了,而在这之前国家法律是不社会涉及黎民百姓的。
无论如何吧,中国古代人打官司告状解决纠纷的时候就要找到这么一个被叫做“理”的人,西汉武帝时期这个人就被称作“大理”了。为什么“大”呢?现在各单位人事部门深得其精髓,他们招工时候网络上张贴出各种《章程》,十条二十条不等,但最后总有一条声明:“本章程解释权全部归我处(部)。”同样地,中国古代法律解释权全部在那个被称作“理”的人,他决定着人的身家性命,决定着人的生死休咎。在中国文化的权力结构中,他就如同青春少女的ru*房,想“不大”也是不可能的。
国人有着2000年与“理”打交道的历史,“理”就是“法律”,“理”就是利益;重复来重复去,“理”这个具体的文化存在也就抽象化成了一种符号,这符号在中国就代表正义(如果有的话,在美国肯定代表利益),因为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道德文化,人们看重这个。宋明理学则干脆将“理”推到彼岸世界,这是一种更为决绝的抽象。
中国传统文化中,第一次将“道”和“理”连在一起构成“道理”一词的就是那个老婆死了高兴得敲盆子的庄子。庄子在《天下篇》说:“是故慎到弃知去己,而缘不得已,泠汰于物,以为道理。”大致的意思是:因为外物的束缚而不自由,所以慎到主张忘掉知识也忘却自己,这就是慎到所认识形而上的“事理”。陈寿在《三国志魏杜恕传》中也说:“夫纠擿奸宄,忠事也,然而世憎小人行之者,以其不顾道理而苟求容进也。”这是一篇上皇帝书中的内容,大意是:本来弹劾腐败之类的事情是忠于国家的事情,但是天下人却讨厌小人(非检察院人员)这样做,因为这批人做了往往是为了做官不顾社会学“事理”。
再后来,“道理”这个词我们都会用了。“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所以,中国人都用某种道理来解释自己行为的合理性。秦桧不活矣,假如秦桧复生当会生产出一大套的“道理”来解释自己的“卖国行径”的,包括岳少保之死。
道理是否能行得通,关键还是“话语权”。文化大革命时期的“造反有理”难道就不是一种道理?为什么这种道理改革开放以后就行不通了?韩非子一语道破天机:“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话语权既然是一种政治权力,那么这种权力就有时间的限制,当然也有空间的限制。比方,我们动辄就拿出“中国国情”就是为自己的“道理”寻求合法性。
假如我们的阿慧真的演绎出了“女人站着撒尿”的道理,并且有充分的军队作为后盾保障她的“撒尿理念”的顺利实施,我相信,中国的女人全部会站着撒尿并无一例外。
我相信,这将是非常壮观的。
这就是道理的本质。
事实上,“道理”这个东东只不过是民间的称谓,知识分子们不说这个,他们说“价值”。
价值是什么?价值就是某种观念形态的存在对某一人群具有“有用性”的属性。这个说法有些太抽象了,具体一点说就是“卫生巾”。卫生巾对女人这个群体有用,对男人群体总体说来用处不大。卢梭说“人生而平等”,这样看来“平等”是个好东西,实际上没有哪个社会“强势群体”的成员赞同卢梭;我们说“和谐社会”,实际上每一个平民都在思考羊心甘情愿被狼吃是不是一种和谐。《莫顿法案》主张没有土地的农民一月之内找不到工作就逮捕,摩尔在《乌托邦帮》中就说这是“羊吃人的圈地运动”。
所以,我特理解以云飞先生为代表的“启蒙主义者”:既然“道理”或“价值”这么复杂,我们干脆用工具理性统一整个人类社会好了。二加二等于四你总不能否认吧?事实上未必。赵高不是就有“指鹿为马”吗?有了军队和话语权二加二等于几那是随心所欲的。
太简化了,以至于这种简化本身就是对人类社会的一种灾难。这恐怕是启蒙主义者所始料未及的。
四、规律
我现在面临的第三个问题就是规律了。我实在不知道什么是规律。
我查了许多的“圣经”,除却规律是规章制度、规律就是节奏之类的定义外,我想,大家比较能够接受的还是马克思的论断:事物之间的内在的必然联系,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向。
关于“规律”的定义并不重要,反正它就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类似于“上帝”的那么一种东东,你可以发现它,但并不能发明或者改变它;你可以利用它,但是前提是必须严格遵循它。所以,胡兄执掌中国军政大权后并没有采取弃知绝圣政策,带领中国建设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寡民小国。很简单,不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嘛,即便是尊贵如胡兄也不能违背这个规律的。
对规律的认同是人类进入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中世纪欧洲人有了问题就去找上帝,大到皇帝加冕,小到摔了一跤床甚至第之欢,流风至今你去看欧美a片。那些欲仙欲死的欧洲丰肥之女即便在那个时候嘴里喊的也是“my god, my god, my god”,而不是念叨“规律,规律,规律”。这就是“上帝文化”。
中国的国情不是这样的,中国中世纪没有如上帝一样强大的精神资源,中国人遇到问题也就只能去找自己的娘了(宗族)。大到皇帝加冕,小到摔了一跤甚至床第之欢,流风至今你去看中国的a片。那些欲仙欲死的中国不那么丰肥之女即便在那个时候嘴里喊的也是“哎呀娘唻”,而不是念叨“规律,规律,规律”。这实在并非夸张,历史上中国的皇帝登基除了开国皇帝都是要看他的娘以及娘舅是谁,嫡出还是庶出什么的;我们中国人摔了一跤嘴里喊娘也不稀奇。张贤亮80年代创作的名著《绿化树》中的那个知识分子流浪者安排自己的住处就坚持一个信条:“在家靠娘,出门靠墙”。
中国文化真是“他娘的文化”。
相比较而言,日本和韩国的文化连“他娘的文化”也算不上,顶多只能算作“奶文化”。
怎么说呢?尽管我们不能认为日韩文化是中国文化的衍生物,但是至少我们可以说在历史上中国文化对日韩文化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以至于他们在近代才形成了自己的文字系统。韩国世宗大王李祹改革(15世纪)才产生了韩国文字,日本在隋唐时代借用中国汉字表音这就是“假名(借来的字)”,镰仓之后600年锁国幕府统治也“锁”出来了自己独立的文化系统。中世纪日韩民族妇女社会地位低得不像话,也就失去了产生“他娘的文化”的合理依据;他们遇到问题的时候就去找“佛”和“三清”。可惜的是“佛”和“三清”绝不是他们本土的产物,因此在国民中的影响力也就有限了。韩国和日本当代的崛起是利用马歇尔计划和朝鲜南北战争的契机完成的,因为没有相对稳固的本土精神资源,对外来事物接受得快,现代化进程也就迅速。山野先生最近一段时间在烟雨红尘上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日本文化和社会状况的文章,可以看出在失去人文精神资源的现代性中生活的人们的悲惨地位。韩国和日本的电视剧很多情节绝不掩饰他们对金钱和地位的赤luo裸的追求,也绝不讨厌市侩气。他们讲求的是机械化的那种效率、高节奏的现代生活。
所以,你如果去看日韩的a片,你就会发现,那些欲仙欲死的日韩根本不丰肥之女即便在那个时候嘴里喊的也是“哈雅酷,哈雅酷”、“巴里,巴里”(日语和韩语“快点”的意思),用现代性翻译出来还真是“规律,规律,规律”,因为掌握规律也就是掌握了效率。他们关注的不是上帝,也不是娘。但是他们关注的与娘有些关系:“有奶便是娘”的社会人生信条的核心是“奶”而不是“娘”。
日韩文化是不折不扣的“奶文化”。
以云飞为代表的启蒙理性主义者之所以看重规律,那是因为规律的功能太强大了。规律一旦自我膨胀就会变成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论,这与人类的现代生活密切相关。规律也好,理论也好,都具有两方面的功能:
其一,解释现象。理性主义者深信尽管世界是以各种各样的现象形态来存在的,但是现象背后一定会有一个本质,这个本质往往自身就是规律,是可以通过人的认识过程来发现的。马克思说: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客观的,事物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事物之所以会发展是因为自身存在着矛盾,发展就是否定之否定。因为时间的存在是一维性的,这就决定了人类社会后期形态要比前期形态来的高级。马克思还说了: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资本本身没有创造价值的能力,所以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关系是剥削与被剥削之间的关系。这就是马克思对当时整个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的解释。只拿出这个例子也就够了。古往今来的哲学家往往能给世界提供一种存在的理由和原因。
人类为什么要解释现象呢?原来人类个体仅仅凭借衣食住行的满足还不足以生存下去,人类个体必须寻求一种确定性。不管要确定什么,其最基本的核心是要确定人与自己所生存的环境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顺利解决了,人类就能获得信心去生活下去;一旦解决不了人类就会疯狂或者患忧郁症。
确定的过程包括发现、确证和表述。爱因斯坦应为发现了相对论而感到无比自豪;贾宝玉通过各种小手段证明了林黛玉是爱自己的而感到十分幸福;我们烟雨红尘的会员因为自己的观点能够得以充分表述而留恋往返。
在这里我只谈谈确证吧。
我们这个世纪生存于中国大地上的人似乎很少有人感觉到满足,这一点上网浏览一下网页就知道了。百万富翁们因为钱多得花不完而心情不畅,打工族因为工资拖欠而痛哭流涕;教师们断言现在的学生不读书,学生们说读书多了也没有用,反正毕业也就是失业。市民抱怨蔬菜太贵,小商贩抱怨赚不到钱。
林林总总。每个人都在抱怨。
我的解释就是大多数中国人在社会转型期间无法确证自己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关系。古代道德的信念如仁、义、礼被鲁迅们打碎了,鲁迅说“礼教吃人”。文革收拾掉了中国人中残存的智、信,文革说“农民脚上的牛粪也比知识分子的灵魂干净”,人与人之间就“斗争”起来。至此,我们中国还残留了儒家一点灵魂,主要残留在知识分子身上,那就是“入世精神”,或者说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社会责任感。那个政治“风波”却将中国知识分子打得灵魂出窍。五四精英们为中国所设计的理性主义蓝图还没有走完自己的十年历程就寿终正寝,长期的革命实践中确立的社会理想随着东欧剧变已成明日黄花。于是中国知识分子不可避免地被彻底“后化”了。一个无法确立自己在世间的位置的民族,必然就是一团散沙,你方唱罢我登场,各领风骚三五天,到现在真的是“anything goes(什么都行)”了。试看今日之中国,能喝的不能喝的全喝了包括三鹿,能吃的不能吃的全吃了包括毒蛇,能贪的不能贪的全贪了包括捐款,能卖的不能卖的全卖了包括大腿。
事实上这不是中国的悲剧,而是整个人类社会的悲剧,这就是人类的局限性。古代的三大宗教就是人类确证自身的手段,古代甚至现代的哲学也是人类确证自己的方式。一旦确证失路,那就是旧有的价值体系的崩溃和新型的价值体系尚未建成的真空地带,所以尼采就疯了,所以海子就自杀。那么,中国近年出现的高校和民工自杀事件,我想,也应该作如是观。
其二,指导实践。
规律之所以可以用以指导人的实践活动,指导人类的物质性创造,那是由于规律产生的目的和方式造成的。中世纪甚至中世纪以前,欧洲人并不重视所谓的“规律”。决定了欧洲文明发展方向的希伯来文明是典型的宗教文明,上帝是一切的源泉,人类只不过是被上帝像狗一样赶出家园的犯罪分子,人类只有通过艰辛的劳动才能获得维持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其主要的原因是亚当和夏娃偷吃了“智慧果”。在这一点上,上帝和毛泽东一样非智,都具有强烈的反现代性意识。如果非要找出点不同,那就是:上帝将知识者从伊甸园流放到了人间,老毛将知识者从人间流放到牛棚。
相比之下,希腊文明要开明得多,他们较早地发展了地中海地区的航海事业,古埃及的数学和医学天文学都较早被借鉴过来,那些至今犹存于各种典籍中的自然科学知识就可以目为较早的“规律”。此后西方早期的科学家和哲学家们都致力于“规律”的发现,其中亚里斯多德厥功甚伟。亚里斯多德一生著述甚丰,但是欧洲人对亚里斯多德的真正了解是文艺复兴前夕从阿拉伯文化中接受的全集,他的文集以前在整个欧洲世界失传几百年了。亚里斯多德研究者们首先对他的著作进行了整理、翻译和分类,其中有一部书他们没法归类,那就是亚里斯多德的《逻辑学》。亚里斯多德的《逻辑学》的核心就是我们在现在的《形式逻辑》中所接受的“三段论”。这部著作明显不属于哲学,也不属于社会学,更不属于科学,因为它仅仅提供了人类思维的一种方法论。
“三段论”最大的特点就是只要给定某一条规律作为大前提,放在某个小前提提供的具体情境中,就能推理出一些新的结论作为规律。这很容易为人类所掌握,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演绎方法论。文艺复兴前“三段论”恐怕是哲学界唯一得到共同认可的一种先进的思维方法,很多哲学家掌握了它,其中13世纪的托马斯?阿奎那在《神学大全》中从五个方面论证上帝存在,全部运用了演绎逻辑,将“三段论”运用至化境。
大阿尔伯特几乎与托马斯?阿奎那同时代生存,他比托马斯走得远的地方在于他看出神学与哲学的不同,第一次将哲学、科学与神学分离开来。更重要的是大阿尔伯特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演绎逻辑和科学实验并重,事实上动摇了演绎逻辑的地位。建立现代科学实验方法论的自然是伽利略,而弗朗西斯?培根创建的归纳法从根本上改变了演绎一统方法论领域的局面,同时也对演绎逻辑进行了挑战。
这样,到培根的时代,人类社会发现规律地方法论就由原来的演绎一统转变为演绎和归纳共存两种方法论。
这里面有个根本的问题:
演绎法的推理过程是从一般到特殊,那么作为“一般”的这条规律(大前提)的正确性有谁能来保证呢,何况这过程中还存在云飞先生所说的“偷换概念”以及“概念不周延”的问题。伽利略以前的教会科学家就曾经演绎出“同样高度重量大的球先落地”的规律,并且作为信条沿用了许多年。
归纳法最基本的要求是统计归纳的所有“元素”,否则就是不完全归纳法,得出来的结论就不能作为“规律”来看待。但是,人类的有限性和世界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人类自身是无法调和的,实用主义意义上的完全归纳法几乎不可能。比方,我们的兵工厂造出了10万发子弹,子弹要求每一发都要能打响,如果不是将这10万发子弹每一颗都试验一下,我们兵工厂的质检员如何能保证质量呢?他最通常的做法就是抽样实验的不完全归纳:随机拿出100发,找一个空地放枪,只要能打响的占据百分之99那就是合格产品。
但是我们的战士却是将“所有的子弹都能打响”作为一条规律来看待的,并且用这个信条来指导自己的战争实践活动。不知道历史的真实情况怎样,80年代的一部电影《甲午风云》就有这样的镜头:邓世昌的“致远舰”的炮弹打不响,结果不得不发飙企图撞沉日本的“吉野号”。规律害死了邓世昌。
这是“规律”自身根本无法走出的一个困境。规律的发现需要一个确定的语境,但是它的被运必须在另一个语境中。一颗子弹能够被打响,这本来是个极其偶然的事情,人们却把它作为必然来看待。邓世昌必死无疑。如果说那个守着一棵树等着另一只兔子来撞死的河南人就是古代邓世昌,那么,每天将规律奉为圣经的云飞就是当代邓世昌。
现实生活中逻辑所遇到的这种尴尬状况比比皆是。比方我们中国女人就很有意思,经常有女人在文学作品或者日常生活中宣布“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从逻辑学上看,这就是一种典型的不完全归纳法,因为任何一个女人不可能将世界所有的男人都经历了,也许在沙哈拉大沙漠的中心地带恰好就有这么一个“好男人”她没有统计到,所以,她的这个宣言切不可以作为规律看的。用这种规律来指导自己婚姻实践,那肯定是要贻误终身的。
前不久搜寻到一篇奇文,敬请共赏:
明浙名医方氏,善接生,其子呆痴,然自幼浸淫家学,少通岐黄。一日,方氏出行,村民妻难产,意其父善接生其子必然。子欣然前往,见产妇临床呻吟哭号不止。急取所携铜锣,击之镗镗。产妇蓦受惊吓,顺产一子。自此群民众口相传,意为神人,名凌其父。父问击铜锣之医理。子答曰:“但凡童子皆好热闹,尤喜观民间耍玩猢狲。我击铜锣,其必意为猢狲也,急出观之。故顺产。”父瞠目无以对。此即今所谓方法论也,为学者当鉴之。
这个呆子名医或许生平见到过许多次乡镇耍猴的,观众自然是小孩居多,所以他经过不完全归纳就发现了一条规律:“但凡童子皆好热闹,尤喜观民间耍玩猢狲。”然后将这条规律运用到接生难产的从医实践中,结果竟然是无比效验。
我们又怎么知道现代的科技发明不是产房中敲锣敲出来的呢?
如果如云飞所说这种“规律”就是正确,那么,这种正确又值几钱呢?
至于“公认的标准”我想用不着谈了。鲁迅把国人称为“群氓”,希特勒灭绝犹太人也是经过雅利安民族的支持的,网络上禁用“敏感字眼”也是中国“公认的标准”。
2010年8月21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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