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我又回到了故乡。从老屋的院子里走出来,穿过几处熟悉的黑瓦白墙竹篱茅舍的农舍。和几只疯跑的鸡点了点头,和一头回家的耕牛拍了下肩,再和一群休闲的羊打过了招呼,我就来到了村边。
那里有一片快要成熟了的庄稼。平坦的铺在地上的是一片绿油油的红薯,绿荫下孕育的孩子都长到小孩脑袋般大小了,以至于把土地都撑得裂开了手指宽的大缝。高高挺立着的是一行行老玉米,它们一个个把孩子紧紧抱在怀里,生怕被别人抢了去。还有一片红彤彤的高粱,我记着这帮家伙年轻时相当高傲,现在却低下头来和我点头致意,就像老熟人见面那样,也许多日不见,真的很想念了。前面还有一块要播种的麦田,此刻正在灌水,清清的水唱着小曲奔跑着站到自己指定的位置,并排好队,他们已做好准备,要迎接贵宾的到来了。
我在地头上蹲下来,立刻就闻到了从土地里散发出的成熟的气味,让我精神了不少。我伸出手捧起一汪水,那份清爽一下就浸透皮肤,散播到了全身。阡陌的泥土踩上去软软的,让你总想甩开鞋子赤足奔跑一起。沿着田垄走进去,觉得自己也随着变绿了,并慢慢消失其中。于是越走越深,越走越远,以至于密密层层没了边际,再也不见了来时的小路和农舍,都有点迷路了。……
突然两只青蛙从脚下跳过,惊出一身冷汗。原来却是一帘幽梦。
天快放亮了,秋雨淅沥的敲打着窗棂,秋虫哽咽的诉说着遥远的梦景。不对,梦其实并不遥远。那老宅,那耕牛,那原野,不是刚才还在身边吗?如果就这样消失其中,倒也不失为一种浪漫的向往。
我一直认为人类从树上下来就是为了亲近土地,可后来人们穿上了鞋,就又离开原野了,这一定是文明的大倒退。至于我自己,我一直不认为是城里人。不喜欢逛城里的街,不喜欢看城里的电影,不喜欢进城里的饭店,甚至不喜欢结交城里的人。有事无事,就往乡下跑。从坚硬和拥挤里逃出来,到柔软丰富的田野上,就跟铁块总要找磁铁一样。
走近原野,最早看见的是炊烟,隔着几个山坡都能准确告诉你村庄的方位。炊烟和原野一样每个时刻都不一样。这次可能是直直地升起超过丈高,像个魁梧的汉子。那次又突然扭着腰肢作出一副妖艳的媚态,就成了妩媚的女人。别说炊烟,就是山峦、树木、小桥、电塔也在随时变化。一会儿是莽莽苍苍辨不出色彩的轮廓,让你迷蒙。一会儿又是山岚风清悠悠飘荡,让你一览无余。就像王母娘把自己的宫殿搬到了你面前。
接着看见的是一片绿。从高处望下去,分不清是什么,只看到一片片被沟渠和田垄分隔开的方阵,仪仗兵似的。横竖成行,东西方正,每个方阵队员个子都一般高,姿态都一个样。不过他们可比仪仗队活泼多啦。稍微走近,就能看见玉米们在摇曳着婀娜的身躯,菜地里正抖起变幻的彩裙,他们一会儿成阶梯式,一会儿成直线型,很像团体操的远景,使你目不暇接。
等镜头再拉近一点,你就可一一鉴别它们的芳容了。才知道原来摇曳的玉米,已不再是年轻的少女,而是臃肿的孕妇了,个个头上包块很破旧了的头巾,毫不遮掩的腆着自己的肚子,似乎要告诉你她很快就要分娩了。花生们其实也很老了,只是他们都会装嫩,还是一身翠绿的装扮。并把后代仔细藏在自己身子下面,让你还以为她们是未婚少女呢。不过,也可能不是这样,因为她们觉得就是自己再怎么努力,孩子也没红薯大姐的那么大,所以才这么悄没声的掩藏起来。倒是大豆们都大大咧咧的,甚至对自己的孩子也毫不在意。有几个调皮的,就等不到主人来领回家,自顾逃出妈妈的怀抱,到处乱跑去了。当然还有更自由的,就是那群一直不服管的草。他们自己生自己长,至今野性不改。既不管你家我家的分界线,也不管是脚踏还是铁锄,到处撒着欢,不肯不离开这个家。甚至不管季节和天气的变化,天凉了还开出一片小花来招蜂引蝶呢。
不过,他们总的来说还是挺可怜的,毕竟没长出一双腿,只能生在那里就长在那里了。因此看着跑来跑去的家伙们,很是羡慕不已。
最羡慕的就是蟋蟀了。他不管是不是有听众,就管自己躲在草下弹琴唱歌。不知道他们是有组织或是有指挥,反正只要一个唱大家就都来了。配唱的有蝈蝈、有蚂蚱,客串的有小鸟、有青蛙,关键时刻还夹杂着庄稼拔节和豆角爆裂的脆响,俨然是台庞大的交响乐。只要你不去干扰他,这台大戏就会这样没完没了的演下去。
当然,只有乐手还不够,还要有演员。现在舞台上是一只穿着火红嫩绿旗袍的蝴蝶在跳独舞,飞快的煽动,将整个绿色背景都跳的色彩斑斓了。不过负责灯光的萤火虫小组似乎不很尽心,只偶尔闪过一下,还经常聚焦不准。
而即使这聚会如此热闹,也有完全无动于衷的人。他就是号称“劳动模范”的屎壳郎。他的世界只有一个摆在眼前的粪球。翻过来倒过去,直走不通拐个弯,反正是聚精会神干自己的事,不达目的不罢休。
至于更大一些的成员,当然也有。但需要你去耐心的等待,因为他们总也不按时赴约。如兔子,松鼠,鼹鼠什么的,就在你要放弃的时候,他们会冷不丁地从你脚下蹿出来,像离弦的箭,一闪而过,连招呼都不肯打一个。
我还见过更大的。那是个躺在地头土坡上睡觉的老人,那样子几乎就是一头守着自家田园的狗熊。呼噜打得山响,带着一种雄视的架势。可等我走近了,才知道他并没睡着,而是正在悠闲地抽着一支烟。到底也不知道他是在看护庄稼,还是在参加聚会。
不过,我的目的可很很明确,那就是来赴这些老朋友的约来的。都两周不见了,他们一定也想我了。因此不管我走到哪里,都能遇到他们。他们和你一起聊天,让你放开思绪。和你一道野餐,任你放荡不拘。和你一块歌唱,尽管你总也跟不上节奏。相处的时间总是宝贵的,他们就怕你离开。离别时分,走到老远了,他们还在那里招手告别。离开几天了,他们还在那里执着的等你。甚至在没有你的日子,他们都不会再有条不紊地生长,发芽,生根,拔节,开花,结果。离开你的岁月,他们都不能按部就班的成长、发情、交配、孕育、沟通、生活。
不过,这种思念也是有分寸的,他们从不会像城市人一样吵吵嚷嚷,像市侩一样仰人鼻息,他们有他们的尊严。你想要结交他们,就需要蹲下身,低下头,和他们平视,这样你才能加入他们的行列,他们才肯与你真诚谈心。我理解了这些,毕竟我们相处久了,我知道他们已接纳我成为他们的一员。甚至就在不知不觉里,我都能觉出我的脚在泥土里长出看不见的根须了,我的头发在阳光下合成叶绿素了,我的嘴巴也不必吃饭而只要吸收土地的营养和水分了。于是,我就悄无声息的消失在原野里了,就跟刚才的那个梦境一样。
但是,更多的时候,我还是不得不醒来,与这些朋友别离。随后的日子只能挣扎在僵硬的沥青和水泥里。以至于感到快要枯萎的时候,才想起要再次补充原野的滋养,如一条离开水塘的鱼。
也许总有那么一天,我不再离去,而是和田野永远厮守在一起,融化在一起。
于木鱼宅
2010-8-19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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