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不怎么注重文体常识的人,但有位朋友最近让我认真研究一下文艺理论,特别是针对杂文,劝我应该具备一些基本常识,否则我写出来的杂文,只会让读者看笑话。
既然如此,我也不好谢绝这位朋友的好意,又因为自己对杂文的确停留在自我感性判断的认识层面上,因此有必要了解一下杂文的常识究竟是什么。
手头没有有关杂文的资料,所以只好在网上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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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摘自某人博客:杂文基本常识。
杂体文章。狭义的杂文指现代散文中以议论和批评为主而又具有文学意味的一种文体。是随感录、短评、杂说、闲话、漫谈、讽刺小品、幽默小品、知识小品、文艺政论等文体的总称。杂文是短小的文艺性社会评论。它既是说理的,又具有文学的因素。它短小精悍,以幽默、讽刺的文笔,鞭挞丑恶,针砭时弊,求索真理,剖析人生。好的杂文,被誉为“匕首”或“投枪”。简单讲“杂文”:散文的一种。它是直接而迅速地反映社会事变或社会倾向的一种文艺性论文。以短小、活泼、锋利为特点。内容广泛,形式多样。有关社会生活、文化动态以及政治事变的杂感、杂谈、杂论、随笔,都可归入这一类。
二,摘自百度:a,随笔,亦称杂文,是散文的一个分支,是议论文的一个变体,兼有议论和抒情两种特性,通常篇幅短小,形式多样,写作者惯常用各种修辞手法曲折传达自己的见解和情感,语言灵动,婉而多讽,是言禁未开之社会较为流行的一种文体;b,属于文学类,但不属于散文。如:“杂文,是和小说、戏剧、诗歌、散文一起登入文学大雅之堂的一种文学样式。c,可以说是一种边缘文学,报告文学、史传文学和杂文、随笔,应从散文母体中分离出去,自立门户予以独立;d,新的文学分类可采用十分法:诗歌,小说,戏剧,影视文学,报告文学,史传文学,杂文、艺术散文,民间文学,儿童文学,简言之,(杂文)具有艺术性的短篇批判、讽剌文学作品,但又不是小说、散文,杂文是一种既有政论的性质,又有文学的特点的交叉型文学样式;e,杂文,以议论为主,夹以叙事、抒情的文艺性议论文,特点是能迅速反映社会问题,生动活泼、富于战斗性。f,对杂文概念的种种界定,虽在内容上众说纷纭,各有侧重,但有关杂文的归属方面,大部分人都一致认为杂文归类于文学体裁,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杂文具有文艺性或文学性,教育领域也把这一观点灌输给学生,导致全社会都接受这一杂文概念而产生许多错误认识与混乱发生;g,杂文的本质特征:杂文主要是通过“说理”来表达作者的思想观点的,亦即通过“说理”达到社会批判、文明批判、政治批判的目的。作者就某一(类)事物、或思想观点意识形态、或某人物言行、或某类客观存在(如社会制度、政治秩序等)进行剖析,阐明自己的爱、憎、赞同、反对、评价等观点看法,并解释这种观点看法的原因和后果。“说理”是杂文的目标和过程。
三,《现代汉语词典》:杂文,现代散文的一种,不拘泥于某一种形式,偏重议论,也可以叙事。
四,《中国杂文史》:杂文,是和小说、戏剧、诗歌、散文一起登入文学大雅之堂的一种文学样式,可以说是一种边缘文学。
五,《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杂文,以议论为主,夹以叙事、抒情的文艺性议论文,特点是能迅速反映社会问题,生动活泼、富于战斗性。”
六,《辞海》:杂文,散文的一种,是随感式的杂体文章。一般以短小活泼、犀利为其特点。内容无所不包,格式丰富多样,有杂感、杂谈、短评、随笔、札记等。中国自战国以来诸子百家的著述中多有这类文章。“五四”以后,经鲁迅等人努力,成为一种直接而迅速地反映社会现实生活或表现作者思想观点的文艺性论文,它以思想性、论战性见长;艺术上言辞机警、行文情感饱满,常借助形象比喻来议论人或事,有强烈的震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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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了解完了,也就这些吧,再多也不过如此,脱离不开以上的那些解说。
这些针对杂文的解说,有共同点,也有截然不同之处,总结一下,发现共同点就是杂文不能成为一种独立文体,而必须是散文的一个分支,不同之处就是针对杂文的特点,解说词都有很大的出入。
在以上这些有点自相矛盾的解说里面,究竟哪一条才是杂文的真正本质,我不得而知,不过其实我也没有兴趣知道,只是为了迎合一下朋友的建议而为之。
但在以上这些解说里面,没有注明杂文字数必须限制在600—1000之间的硬性规定,也没有明确定义杂文必须是个“为了揭示爱恨情仇”的玩意,更没有强迫杂文作者必须做到“引经据典或一针见血”,当然更没有提到“写作杂文的目的是为了激活文艺创作,繁荣文艺生活”,最后当然没有强迫说“杂文作者必须要养成定位思考的思维定势”,尤其没有提出“长篇大论的杂文就是政治论文”之类的论调,因此我就很惶惑:那位朋友,为何一定说我不懂杂文的基本常识?难道仅仅因为我批判了某些人的谬论就能证明我不懂杂文的常识?
而我个人在以上的解说中,更偏重于《中国杂文史》及《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对杂文的定义和解释,同时我认为杂文的确不是散文的分支,应该作为一种独立文体而存在[新的文学分类可采用十分法:诗歌,小说,戏剧,影视文学,报告文学,史传文学,杂文、散文,民间文学,儿童文学]。
我认定杂文就该实事求是,不管是嬉笑怒骂还是一针见血或引经据典,总之都不能脱离实事求是的原则去胡乱杜撰。遗憾的是,现在很多写杂文的人,就喜欢脱离实事求是地原则去胡乱杜撰,且还自以为“畅快淋漓,一针见血”,我就奇怪了,护士若是没有把针头打进人的屁股上而是打进了木头里面还怎么去“一针见血”?实事求是的第一要素就是针对事实存在的问题发表评论,很多人写杂文时,连问题本身都是由他们自己杜撰出来的,在此基础上,又何谈实事求是?
2010年8月14日
山野居士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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