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我的忏悔周兆燎

发表于-2010年08月14日 下午4:48评论-0条

任希热心地调解我和善美的纠纷,忆及半个月前那天下午我对她“冷若冰霜”,使我十分羞愧。事情发生在任希刚送走她女儿之后,我奉善美之命,来替任希换客厅坏了的灯泡。我推开任希家的门,发现她好像哭过,我问她怎么回事,她大骂孩子她爸“神不隆通”。原来几天前老张骑摩托车上班差点儿被汽车撞倒,于是夜里去他上班要经过的那个路口练习过马路,一遍又一遍,老是觉得不安全,虽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但还是觉得各种车辆咄咄逼人。一个四十几岁的大男人像我女儿珊珊6岁多时那样学过马路,“这不是神经病是什么?”任希擤了一把鼻涕,接着说,“上班几步路,骑什么摩托车,人家是铁包肉 ,你是肉包铁,你搞得赢他?一个月的工资两千多,也不知怎么划算的,到了月底就愁钱——肯定是他那个臭女人化的。有一次,他得知孩子两天没拉大便,拉着她去水果店买香蕉通便。他掏出一把皱巴巴的角票,凑来凑去,只够买两根儿香蕉,店主忍不住笑他,他不管,当场扒下香蕉皮往孩子嘴里塞,塞得孩子噎着十分难受。他过去一向饭来张口茶来伸手,连扫把倒地也懒得扶起,家里的事情他何曾动过一根手指头?灯泡坏了,或什么电器出了毛病,不等上十天半个月,你不要指望他有所作为,他就可以摸黑,可以不用!孩子要他买文具,买书,我要他上街修理东西,他坚持一天只能办一件事,买文具就不能买书,买书就不能上街修理东西,现在好了,找了一个乡下女人,他勤快得不得了,除了工作,一日三餐,买菜洗衣,里里外外,家中一应大小事,统统归他,那个好吃懒做的女人一天到晚打牌赌钱,我见过她一次,三角眼,高颧骨,人瘦得皮包骨,说话也是硬邦邦的,他究竟看中了她什么地方?孩子跟着他们,我实在放心不下!”

我抽了一口气,心里骂任希自作孽,她和我的前妻一样狗恶酒酸,自己亲手毁了家,还好意思说三道四!家和万事兴,当初善美搣碎搣碎不知跟她说过多少遍,可惜这么简单的道理,她就是不明白,要说文化程度低,小魏也不过是个中专生,为何能和老欧拧成一股绳儿,把家治理得那么好,小魏甚至跟老欧的女儿亲如姐妹。

我一边架起桌椅换灯泡,一边哦哦哦表示我在听任希说话,她似乎又像我们初次见面时那样,把我当做了她的倾诉对象,她越说越伤心越放肆:“十几年的夫妻就这样完了,姓张的不是不知道我出车祸后心情苦闷,他就不能将就忍着点儿吗?我说离婚,他就真的签字!吵架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冷漠,你越是冷漠,我越要吵架,又不光是我一个女人喜欢吵架,女人不找老公吵架找谁吵架?相敬如宾,女人只好活活憋死!善美吵起来更刁钻古怪,为什么你曾大发不烦?今天我倒要问问你:女人都是一样的构造,你们男人到底图什么,是我们的脸蛋,还是我们的下身?”

任希简直疯了,对我说出这种赤luo裸的话,可见她差不多要崩溃了;而我竟装他妈的假正经,其实也不是装,就是不来劲,男人女人都一样,看人来,不信,你让那位知天命的知青坏蛋挑逗挑逗我的前妻,末了她准会半推半就,收起平素一副烈女的鬼样子。看来还是献身?******??——可别瞧不起人家,最了不起。己所不欲,却施于人,她们才是真正的博爱者!

任希目光如剑,我则羞得若桃李不言,这时多亏我的手机响了,是善美打来的,她叫我换完灯泡顺便去菜市场买点儿菜,我连忙说:“你快过来陪陪任希,她今天的心情很不好。”“你叫善美来干吗,叫她别来,你去买你的菜吧!”任希打开门,下了逐客令。

我辜负了任希,是呀,“你叫善美来干吗?”

“我爱你!”“我不爱你!”现在让我们闭上眼睛,想想并对比一下像我,像虎威草这种可恶的双面人,他们一面显得多么温柔、热情、善良;而另一面呢,对不起,铁面无情,才不管你要死要活,譬如我那天面对任希,我完全可以也应该对她实施“紧急干预”——善美曾经这样拜托过我,但不知现在作不作数,给她一点点温存或安抚,我当年“救美于难”,在万念俱灰的善美面前不是表现得很崇高、勇敢、体贴吗?可是这次我灰溜溜逃跑了,无异于再次否定任希作为一个女人的价值,可怜任希抱着爱犬“汤姆大叔”一直坐到次日凌晨,幸亏没有出人命关天的大事。

我是个伪君子,别看我对女残疾人一本正经,从前可是欠下了一屁股风流债,其中最可恨的是我竟去招惹一个据说患过精神病,名叫陈晓的女孩。我贪图美色,虽然不敢把她怎么样,但也差不多算是“始乱终弃”,在她心灵留下了永久的创伤。

那是我和“啃老族”陈晓经人介绍认识后的第六次见面(介绍人从没提起她的“病史”,是后来别人告诉我的),夜里,在我的“空房”,我捉紧陈晓一双跟我捣乱的手,说:“你放心吧,我不会伤害你,因为你将来要嫁人,我只想跟你闹着玩玩,就算我是老顽童,一个无耻的老顽童!”陈晓在我的重压下,大喘粗气,求我饶了她,我试图亲吻,她拼命摆头,硬是不依,我也不便太勉强,只好放开她。

相对无言,陈晓低头弄衣,我说:“让我看看你立起的风姿吧!”我提起她,转动她,竭尽赞美之能事,夸她性感,管她叫狐狸精,惹得男人yu火中烧,她笑了笑,在我脸上拧了一把,骂道:“你真坏!”“我真坏?”我大声疾呼,“我要是真坏,你就惨了——”一语未了,谁知她哭了,泪水顺着她白净白净的脸往下淌,我伸手搂着她,哄孩子似的百般哄她。

我趁机开导她,当然别有用心,我说:“不要相信男人,任何时候都不要相信,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感情说到底是一个沉重的包袱,切莫认真,认真往往受到伤害,交朋友也是这样,聚散两便;不过,既然有缘相聚,也要珍惜才好。”

陈晓把我的世故当作明理,我的劝告使她豁然开朗,她点点头,美目流盼,我心中大喜:现在该让老夫亲热亲热了吧!我把她搂得更紧,硬如恶棍。我捧着她泪痕斑斑的脸,她不再躲避我的嘴唇,而是闭上了眼睛——

我终于筋疲力尽,从陈晓身上滚下,如同死去一般。我们就这样仰面躺着,过了好一阵子我才扶她坐起。她的嘴唇有点儿红肿,自然是我干的好事,人羞羞答答的,不敢看我,我一连说了七、八遍对不起,她才抬起头撅着有点红肿的嘴唇。我觉得这张有点红肿的嘴唇更迷人,我从未见过如此迷人的嘴唇,就像一朵娇艳的红玫瑰。

我真是个混账东西,泄了之后便后悔我的疯狂。我开始猛烈吸烟,巴不得陈晓快快离去。我原来只打算跟她亲热亲热,没料到放纵的情*如脱缰的野马很难控制。适才我们在床上若脱光了衣服,我肯定闯下了大祸——赌近盗奸近杀,我想,女人虽然处于被动,但正因为处于被动才后发制人。一旦陈晓说出“我是你的人了”,她能放过我,能不死缠烂打吗?我是被女人弄怕了,女人的爱无异于恨,表达的方式激烈、残酷,实在叫人受不了!

陈晓仍坐在我的床上,我还是无法否定她得过精神病的传闻,到时她才不管我是否有话在先,一想起精神病人疯疯癫癫,打人毁物,我就吓得浑身哆嗦,哪一天,她若情迷意乱,我身败名裂倒也罢了,更可怕的是她寻不着我必然加害于我的孩子!天呀,玩得就是心跳,我这分明是玩火嘛!

由于爱发酵了,陈晓真要委身于我,她忽然扳倒我,恳求我压紧她,压得越紧越好,但我的邪火已泄去,我像个傻瓜似的任她摆布,她深入我的裤裆揪住我的毛毛虫,无奈这家伙死不争气,好事做不成。这时她的样子更加难看也更加凶狠,为了守住自己,我耍了一个滑头,我说我是一个阳痿病兼心脏病患者,弄不好会发生“马上风”,死在她的身旁。

陈晓坐起,拢发、理衣、下床,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她负气而去,也好,是她翻脸要走,这意味着我跟她的交往成了一笔糊涂账,从此我不再遭受感情和理智的轮番轰炸。

此事我一直瞒着善美,连“包打听”前妻也不甚清楚,天晓得她们知道后会怎么看我,我骂自己是蠢货,不该在乔迁之夜逞口舌之快,对善美大谈初恋之美。谈了也就罢了,为何善美问前妻是不是我的初恋时我不顺水推舟说是?当然,说是她不会相信。我的初恋,严格地说,要算我离婚后结识的这个陈晓——咳,我一厢情愿爱过那么多女孩,我弄不清究竟哪个女孩是我的初恋,对了,难道朱老师不是我的初恋吗?纸是包不住火的,万一陈晓旧病复发,寻寻觅觅,凄凄惨惨,出现在我和善美的面前如何是好?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早晚我会被女人五马分尸!“知好色则慕少艾”,面对年轻漂亮的女人,我的感情太容易流露,就像克林顿总统,就像饱含水分的海绵,一挤就出。

现在我要向读者表示深深忏悔,也希望将来必要时你们站出来为我辩护:我并非到处留情的花花公子,说我是“色鬼”也不对,我只是一个为人太自私,又被感情奴役的“女奴”——女人之奴也。英雄难过美人关,正说明“感情专一”云云原是理智的苛求,谁也做不到。正如任希所言,感情是一种分泌物,受到刺激就一定会分泌,更不用说彼时我那流浪的感情需要寄托。

啊,事情已迫在眉睫,不由得我不作好跳进黄河的准备,就在刚才,大约半个小时前,我打开电子邮箱,发现陈晓发来电子邮件,附件《陈晓*荡记》(一),记录了她被“徐哥”卖入香港后随“少爷”参加一个化妆舞会的全过程。我的老天,她是怎么搞到我的邮址的,为什么要与我取得联系,并给我看这些乱七八糟的文字?她想以此惩罚我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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