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各路豪杰的《吃字当头》和巾帼英雌黑寡妇的《吃字当精》,不由得有些凑热闹的想法涌上心头。
吃字之重要,是一切生物生存之首要,因为只有吸收营养,生物才能维持新陈代谢,才能生存、成长、繁衍、发展;因为一个“吃”字(这里包括广义的“吃”,指一切的摄取、吸收,下面说的各种处罚和剥夺生命,都在“吃”的范畴),才让我们的地球因为生物多样性而形成食物链,才让地球在各种生物在互相依存和拼死争斗中实现以生物多样性为生物圈的杂乱无章和生生不息和欣欣向荣。
所以,吃是第一,看看《史记》,就知道我们的古人已经认识到“王者以民人为天,民人以食为天”。
其实,归根结底王者也是以民供给的食为天。
早在远古时代,我们的祖先为了生存,就在向自然界索取食物。那些“万国林立”的氏族和部落为了食物而争夺生存空间,甚至发生战争。由于食物不够,他们把俘虏也像牲畜一样宰杀、烹调,蘸上作料“争食之”。
后来人类进步了,觉得吃人有违道德水准,加上能够种植庄稼和喂养牲畜以维持生计,于是放弃了吃人。但是那些有点地位的王侯将相之类还是恋恋不忘曾经的远古,他们就玩儿起变相的吃人把戏,就是自己死了,还要拉人垫背,让那些奴隶和下人为他殉葬,想着在阴曹地府还要吃定他们;为了怕自己的妻妾被别人霸占,就垂怜恩赐让她们和自己一起倒霉上奈何桥,还说是体现了对妻妾的忠贞不渝。至于一般民众,他们没有吃人的权利,也知道是道德所不能允许,他们不到迫不得已,就不会吃人。但是也有例外,比如有的年头,遇到天灾人祸,“赤地千里、饿殍遍野”的日子里,连树皮草根也吃完了,就会有“饥寒起盗心”的镜头,有些人啸聚山林,抢夺别人的牲畜庄稼、银两细软、甚至妻子孩子用以充饥。饿到极点时,即使弱小者也会演出“人相食”的惨剧。不过,在于心不忍之际,他们舍不得吃自己的心头肉,就只好“易子而食”,让心情稍稍有点安慰。还有《水浒传》中开黑店的如“母夜叉”孙二娘,更是杀人越货、做起了人肉包子的买卖,连武松都差点遭其暗算。
在古代,吃人的方法有多种。比如商纣王荒淫无道,为自己建了肉林酒池。那些肉林里,除了熊罴狮虎鲸须等等各味山珍海产以外,就是刚刚从娘肚子里探出头来未涉尘世的童男童女。商纣王吃人肉的方法有多种,就是煎、炒、油炸、或者凉拌,或者炖汤,或者做成火锅,吃不完的就把他腌好,到夏秋季节再慢慢品尝。在现代,吃人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比如中非帝国的皇帝博卡萨、乌干达的总统阿明,就是因为吃人肉而被推翻。那些土豪劣绅就守着老百姓吃,他们吃到悠然自得之后,如果发现哪个老百姓稍微有点不听话、不中吃,就会让其荣获“刁民”的称号,私设公堂刑讯逼供是家常便饭;如果被逼得走投无路了,像林冲那样上了梁山,就叫“落草为寇”,就应该剿灭,倘若打不赢,就先招安,然后想办法吃定你,一碗鸩酒让宋江他们算是得到和蔼可亲的皇帝圣旨赐予的“安乐死”,死到临头还要感恩戴德让皇帝吃一剂山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的解暑药。
到了明朝,那些开国元老更是投错了胎,没有造反迹象的徐达,因为朱元璋怕他造反,趁他还没有病入膏肓之机,就一碗蒸鹅,让他行色匆匆的上了西天;那个李善长就更不必说了,干脆罗织谋反之名,被满门抄斩,自己还惨遭凌迟,那肉一块一块的割下来,如果你有美尼尔氏综合症或者尿失禁,看了会当场晕厥,要赶快垫上尿不湿。清朝吃人更是不眨眼睛,一个已经贫困潦倒的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居然因为“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就被满门抄斩,还株连九族。
还有那种满口“仁义道德”的磊落吃法,大观园里那林妹妹不听话,家道败落加上病魔缠身,有违“门当户对”的封建礼教,偏偏是和贾宝玉相爱了,因为不中贾家的意,于是被贾家以封建礼教的“仁慈”名义吃得片甲不回。
妖怪们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打听到吃了唐僧肉会长生不老,就千方百计要把他吃了,他们根据自己的胃口,有的主张蒸了吃、有的主张腌一下,阴干吃、有的主张下酒、有的主张烧烤……讨论去讨论来消磨时间,结果唐僧肉没有吃到,却被神通广大火眼金睛的孙悟空趁机抓了现行。幸好那些妖怪不是和神仙有亲戚,就是和如来有旧情,不然,因为铤而走险要吃唐僧肉,粉身碎骨也不一定。
就连佛法无边的如来他老人家,也会变着法子吃人。唐三藏除了是他的大弟子——金蝉子转世外,还和唐王陛下认了亲,当上了“御弟”——既是一位高干子弟,又是可以“一览众山”的皇亲国戚,而且奉如来的法旨经历千辛万苦,走了十万八千里路,遭了九九八十一难(到灵山脚下还差一难),不想到了灵山脚下,离如来佛祖近在咫尺了,却被接引佛祖轻而易举的成就了“水打棒”一匹,只剩一渺灵魂,飘上灵山,这种吃法被起了个好听名字,叫做“涅槃”,还被大伙儿“可贺、可贺”,还“有诗为证”:脱却胎胞骨肉身,相亲相爱是元神,今朝行满方成佛,洗净当年六六尘。一路上众妖魔没有吃到的,如来略施小计就“涅槃”到“洗净当年六六尘”。
所以鲁迅说,他看到,那些权势者和道德家们“仁义道德”的字里行间密密麻麻的写着“吃人”。
时过境迁,现在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那种吃人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但是还是有那么些人,总是要想办法,或者谓之曰“改革”,或者打擦边球,很聪明的变着法子吃。
本来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就是大家说了算。可是聪明的领导发觉,这样不好,闹麻麻的,不好办事,还是要选出代表人民的公仆来帮着人民当家作主,于是有了选举。但是如果人人都要想奋勇争先抢夺选票当官,这选举不乱了套吗?还是领导有办法,就想出了很新鲜的一招:“等额选举”。查了字典,“选”字栏目下的解释是“在多个对象(目标或物态)中找出最为完美的一个”。可“等额”却违背了“多个”的原创,就像我们到某个商店购买卫生巾,就只有一包卫生巾了,店老板说“请你擦亮眼睛,在这一包卫生巾里面选出一包最好的卫生巾”。假如“等额选购”(因为不含推举、举荐的意思,所以叫购而不叫举)的卫生巾垫在当道的地方,到头来比内裤还卫生,笔者不知道顾客会有何感想?现在的歪货多,想必不会只有卫生巾“风景这边独好”。
幸好商店不是“只此一家”,只有一包卫生巾,就不“等额选购”了,到另一个商店还可以重新“选购”,可是“等额选举”选干部是选人,是要他带领我们干工作,搞建设,搞不好怎么办?不可能是儿戏隔几天又选吧?而且为了要有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除了工作调动一般只能换届不换人为最佳选项。可是《选举法》规定公民有选举权却没有规定有“等额选举”此公的权。当然,还有那些先上任、后“追认”,或者搞“民意测验”的暗箱操作一包包兜了走的把戏,就更让人琢磨不透了。以前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点错讹,应该改成“领导的眼睛是雪亮的”才是正确的。
因为等额选举一般不会失手,实在是选出了民意,所以等额选举出来的老虎屁股摸不得,现在有些选举出来的“公仆”人只适合作指示、被吹捧,千万不能被提意见,因为“除了张飞不杀枪”。如果你对某位领导有意见,即使命名为“建设性”,有可能你就被吃定了,他们可以让你穿上玲珑雅致的“三寸金莲”,让你走路也妙曼到扭扭捏捏,甚至可以给你安上“诽谤罪”,送你上法庭去“住院”,接受审判。幸好中央终于发现这个问题,把定“诽谤罪”的权限上提。
今年夏天的洪灾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有的省水利设施被冲毁好多处,多少人葬身鱼腹,让人惨不忍睹。这里面有不可抗拒的因素,但是,有些地方有没有人为的原因呢?
毛主[xi]号召大伙儿兴修水利,那些如红旗渠、黄河三门峡水电枢纽、淮河的水利枢纽工程还有荆江分洪等等大大小小的水利工程已经保佑了人民几十年,可是几十年来,那些水利工程没有好好养护不说,新的水利工程却寥寥无几,那些由上面指定、由大伙儿“等额选举”的人在干什么呢?他们有的是挤占河道,大修有些人的面子工程,有的好大喜功,到处建他们的政绩工程,通过年久失修和这些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那些钢筋水泥就可以变现,也就有味道了。一旦发了大水,就看到一堆豆腐渣。终于,今年夏天老天爷发威了,那些年久失修的工程和后来的豆腐渣工程就成了老天爷肆意凌辱的对象——人们发现被冲毁的那些设施中大多数还是那些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而那些年久失修的设施好多居然还不愿意垮塌——首当其冲的就是老百姓尝到了“人或为鱼鳖”的滋味。而我们的公仆这时候一匹一匹的从乌龟壳里钻出来,开始荣光了:他们在“百忙之中(当然不知道他们在忙什么,不会是在麻将桌上或者酒桌上或者在……)”“亲自到抗洪第一线,指导救灾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怀”(其实他们想说的是“体现了这位公仆对群众的关怀”)。那些人受了表扬,可是谁也没有说要追究一下有些人有没有责任。如果你有意见,你就被吃定了,会说你反映失实,甚至有诬告之嫌。
不少省、市的煤矿矿难发生了好多次了,还有其它好多灾难,好像也没有听说多少“公仆”有什么责任。现在听说中央下令,要把那些公仆和井下作业的工人绑在同一个战车上,让公仆和工人一起下井,这样也许对公仆有震慑力、可以减少灾难发生了吧?
一个县的电力设施价值多少个亿,是国有资产,但是县委书记一声令下,就作价几千万,把这摇钱树一样的国有垄断企业卖给私人(当然,我们不知道也不相信里面有猫腻),国有资产流失是那样轻而易举。群众意见再大,也只有扼腕叹息。还有卖学校,一个学校占地八十亩,上面附着教学楼等建筑物,还有那么多设备,居然就值几百万。还有自来水、天然气……等等国有垄断企业被卖掉。也没有听说谁不对,谁有责任。
终于传来好消息,党中央发现等额选举不是回事,要逐渐取消这种模式了,现在农村村长和村支书要差额、甚至海选了,今年夏天还破天荒的要在全国好多省市公选副厅级干部。相信有朝一日,我们这些小县城里人也能看到社区和更高级别比如县长等等能够差额选举。
“吃”的好处说不完,“吃”的灾难也是罄竹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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