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似白驹过隙,转眼间我便飞过了我半个青春。我常常会怀念15岁这年的时光,兵荒马乱,溃不成军。
我总是在清晨背着大大的书包,对着楼下的老人点头微笑,一副好孩子的模样。说实话,我这样的确骗过了很多年,院子里到处洒满我认真学习的往事,像院子里洒满的夏日阳光。而这样,我也只是不想让父母太丢脸,毕竟我对他们来说一无是处,我是那么那么的让他们头疼。
我每天在学校追逐打闹,男女厕所混合进,课堂被我搅得一团糟。总是有事没事骂骂咧咧。整日和男女同学出入网吧刷cf,一有空就和自己的心腹们去公园畅谈人生。而当夜深人静万家灯火都漆黑时,你却还能看到我窗前通透明亮,灯下有一个正在啃书本的我。生活就这样被我过的丰富多彩,矛盾交加。
我整日疯玩着,可名次却停留在很多人都仰慕的第十名,所以我是我们九四班的传奇。毕竟所有人都觉得像我这样的女孩不应该有这样的成绩...
那么,我究竟是 怎么样的女孩呢 ?其实我是善良的,只是我的反叛让我找不到真正的自我。
“你又去哪疯跑了,ktv是你们这个年龄人进的?你才15岁,这个点出门的人有几个?,除了那些鸡们。”
“你tm给我老实呆着,哪都别去,天天挑着挑那,配么”
接着背上是一阵火辣辣的痛感,然后蔓延到心口。这就是我的爸妈,两个让我爱恨交加的人。这已经不知道是我15岁挨得第几次打了。
记得从前老师问班里有多少人没有挨过打,全班人都低着头,只有我的手怯怯的举在半空,那一刻班里所有人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我,他们都说我是我是水晶球里长大的。说我很幸福。 而现在那个玻璃球被打破了,但是我没有难过,因为我知道只有天使才配呆在水晶球里,而我早就已经不是了。
长大的路上,我一直在用口袋中的珍珠,交换巫婆手中的玻璃球...直到他的出现。
他是我们班长的最好看的男生,那些女妖孽们口中的乌拉诺斯。其实这样说也不算很夸张。像羽翼似的睫毛下是一双不谙世俗的眼睛,脸上轮廓棱角分明,还有很正宗的小麦色皮肤。
总之,不当女的很冤枉。
其实最初认识他是因为我帮一个朋友说媒,于是顺理成章和他成了朋友,之后迅速升温。从前一直觉得他是一个中看的草包,可是直到他离开这座城市,我才翻开记忆,发觉他其实是多么值得信赖,又多么美好。才发觉当我每次最郁闷难过时,他总是会在我身边说一些笨拙的安慰的话,每次出门逛街时,他总是随叫随到。每次不管走到哪条街,他总是会帮我找到回家的路。原来,他对每个人都那么温存、善良。所以人是最会作的动物,当某件事物真切的出现在你面前时,你往往感受他的存在,而当你失去时,你才会发觉他已被自己以习惯的方式接受为生命的一部分。
看到他,我终于觉得我坏了,彻彻底底的坏了。
忽然之间,我就这样猝不及防的长大了,因为一个人的存在,而变得不再任性偏执,因为一个人的存在,而学会默默思念。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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