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是自我有人格社会意识之初乃至于萌生于我朦胧的自我肉身意识之初,当然如此说似乎勾勒出“正义”的河流源自我们懵懂的生命意识,历史悠远,记忆浑浑。
关于“正义”的话题,上至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男女老少鲜有不稍稍涉猎此一话题的,更不用说那些专思其道的文学艺术家和思想哲学家了,鸿蒙之初,已有斯道!
我在这里不想追根溯源地学术化地大谈而特谈所谓“正义”此一宏大论题,而是只想凭借生命和直觉的引渡,关照这一数千年血与火交织的沉重话题,也会牵涉种种!
所谓“正义”字面的意思大体是指公平、正当、合理、合法等意思,往往牵涉到国家、民族、群体、个人的权利问题。古今中外,或显明或隐微论此,作为人不得不涉及到情感态度问题,诚然这又不是一般的情感态度,而是对于“存在”(即所谓社会人世等)的一种普泛意义的高级的情感态度,也即是某种个体意识的升华,它克服让渡了一部分个体肉身私欲之急迫功利的一些东西,超越了某种私欲自利的情绪化的范畴!
用中国人熟知的孔孟的话来说,这“正义”大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味道,同时我还想修正如此一句:“己所苟欲,推己及人”!如果再请到我们中国人的哲学老祖老庄一类的人物,那么,“正义”就大概是所谓“天道人事”了,那意思正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也即是讲人要顺应天道自然,勿要任意妄为,故而老庄哲学讲“无为而为”,清静自守以养天地之浩然正气,人与万物齐生死可为一!由此看来,孔孟更多的是着眼于人世社会和道德人性,而老庄则着眼于天地鸿蒙万物初生与个体生命于宇宙存在的意义的原初层面,其立论高下精粗大致可见分晓,孔孟着眼于现象,就现象而论现象,老庄则飞腾于天地八荒之外而俯瞰人世以正乾坤,故而一则欲动,一则宁静,一则混乱,一则清治!观历史的长河,孔孟之道多道德人性的纷争而继之以老庄大智慧的收场扶正!至于佛教,我想那是大绝望之后的人性退守,行尸走肉,浑同槁木,背弃天道自然的宗教式的诀断,非常之道于非常之境方有非常之意义,不能通行于天道人事的光明大道!佛教所谓降妖除魔其实是自我七情六欲的征服或弃绝,是一颗人性卑弱怯懦的灵魂的无可奈何的感伤与绝望,它不可能实现宇宙人世的正义,不可能将人性导向真正的幸福快乐,只是某种高级的“精神鸦片”,诚然这“精神鸦片”也有其存在的道理并具有非常道的意义!我论佛教,那么我是在天道人事的寻觅徘徊中发现了存在者的自有合理性,哪怕是很少的阴霾的合理性,哪怕是作为光明大道之阻碍力的存在,因为佛教里,似乎也有所谓大彻大悟,绝望、弃绝或者超越!
我说要论正义,不想谈到了东方的几种主要哲思,其实蕴含有宇宙人世的正义之见,就哪怕佛教那种要摈弃人世一切善恶是非的所谓“正义”的非常之道,也不例外!
再来看看西方,早有柏拉图(苏格拉底)的所谓“正义”就是“各尽其职”,也就是说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乌尔比安认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应有权利的稳定的永恒的意义,基督教认为*体应当归顺于灵魂就是“正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正义”的标准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利益。凯尔森认为“正义”是一种主观的价值判断,是一个人的认识所不能接近的理想。罗尔斯的“正义”大致是“所有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和基础——都要平等的分配,除非对其中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
似乎也还有一些惊世骇俗的奇谈怪论:比如说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比如说正义就是稳定压倒一切,比如说正义就是较量,比如说正义就是自由意志等等,不一而足!
还有这样的认识:正义就是宇宙正义,就是天道自然的生死之义,就是时间的审判;正义就是个体服从于国家社会的规则并改变个体命运的普遍必然性;正义源于宇宙和谐的自然本性以及由此而来的道德优势。如此等等,亦不一而足!
我们稍微一考察古今中外的这些教条理论,可谓五花八门,门庭分立,诚然,其中也自有“高低贵贱之分”!我这里只是略微地呈现以资论谈。
就我论“正义”,我不想给“正义”来一个什么固定死板的教条,正义就是正义,就好比它是花草树木石头鸟兽之类的事物,我于此超道德地将其把握为一个中性化的事物!我不给正义下定义,并不意味着我不能谈及它,我在此于总结并超越前人的企图中试着给我的正义观“直觉”出几条大的原则,这种“直觉”源自完整意义上的生命及其意志!
首先,我觉得人是源于存在而归于存在的,必然于存在之存在中去获取存在的意义,那么,这种天道人事的自然本性也就应该参与正义观念的建设,这有赖于历史与现实、宏观与微观的一种大智慧的把握,好像我没说什么,但是道在其中!
其次,我觉得正义必然涉及到“人与自然、人与群体、人与人”的多角关系,出于“天生我材必有用”的宇宙生命道义,我觉得正义必然关涉每个人的存在意义,简单地说就是,正义关涉到每个人的生存与发展的和谐问题,并且生存是第一性的!
再其次,我觉得正义不是简单道德意义上的,更不是道德权力化、权力道德化意义上的!我宁愿把正义看成是维护“生态平衡”意义上的,并且以自由意志为归宿!
又其次,正义既是桥梁意义上的又是归宿意义上的,正如生命存在重要的是一个过程,一个从大地涌现而复归于大地的自由自在之天性展开的过程!我们每个人都行进在这个必经的桥梁上,并且这人生的风景也就在这桥梁上,工具性与目的性相统一!
最后,我觉得正义是现实中的最高价值,自我实现、自由意志则是理想中的最高价值,当然,这现实中的最高价值要无限地趋近于理想中的最高价值,也就是说正义必须朝向自由它才叫正义,这自由就是天性的挥洒,就是自由意志的创造力之宏伟与和谐!这才算得是宇宙人世正义与自由的光明大道!生命个体的一条健康向上的自由道路!
至于我没有怎么论及的“博爱”、“和平”、“民主”、“独立”、“尊严”等普世价值那是自不待言的!它们都统摄于这正义与自由的最高价值及存在意义!
我在这里宽泛地谈正义,没有定义它,好像什么都没说,因为只是说了一些有关正义与自由的大的原则,形而上而不形而下,难免非议,在此我将全然不顾,引用远古《诗经》中的一句诗文来略表心曲,那正是“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我们有心,则天地有心!天地之心,借我们之心以显其道明,此所谓“为天地立心”!
2010、8、6于嘉州风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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