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青梅不会唱情歌

发表于-2010年08月02日 上午10:53评论-0条

“美琪,今天晚上我们出去看通宵电影吧。”林夕在外面打完球,披着一身热汗,见到我时的第一句话。

“啊?怎么出去啊?”我吃惊的看着他。

“爬墙呗,你去吗?晚上来找你?”

“……哦。”我犹豫不决的点点头。

林夕大我一级,今年已经是高三了。在这个夏天真正到来之前,他要经历一场关系到命运的抉择,高考。而我不同,我今年才高二,我想我有的是时间。

第三节晚自习下课,大约是十点钟,林夕真的过来找我。

“走吧。”他拉着我的手急匆匆的顺着人潮往学校宿舍楼后面跑。

我吃力的跟着。

翻过围墙,外面的街上死气沉沉的。倒是学校内似引燃了喧嚣的导火线,沸沸扬扬……

我和林夕已经交往一年多了。我是指我们从确认了恋人关系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

电影院里冷清清的,在我们前排晃动着屈指可数的几个脑袋,和街上死寂的气氛如出一辙。

屏幕上放映着由白色、黑色人种混合演绎的《青梅竹马》,地道的英文翻译为小情人。

“夕,你以后要做什么啊?”

“考大学呗。”

我看了他一眼,随即他也朝我这儿看了一眼。

“你为什么总是出去打球啊,干嘛不在教室复习功课?”

“不想看书,烦。”

我转过身,正视他的侧脸,“夕,你想过我们的以后吗?”

在得不到回答后,我又问了一遍,“你想过我们的以后吗?”

“嗯。”他点点头。

“难道你想和你爸爸一样,焊防盗门?”

“有什么不好。”

视线里的人物全是淡黑色的,只有屏幕上推出银白色的光。

“夕,你知道,我妈妈很现实。”

“很势利。”林夕转过脑袋,凝视着我。

“对,是很势利,可是你也应该——”

“……我应该怎样?”

“你不能自甘懦弱。”

“我自甘懦弱?”

“——不是吗,你在班里考几名啊?”

我听见林夕一声叹息,“我们分手吧。”

林夕第一次跟我说分手。1985年3月11号晚上10:27,万达通宵电影院。

在听完林夕说分手以后,整场电影都失去色彩、趣味,视网膜上的人物和自己的心情一样,灰白色的。

一切都那么的肤浅与空洞。

我起身头也不回的往外走。

“美琪,等等我……”身后林夕的声音一直不间断。

分手?分手不是我要的结果。可我要什么呢?

——我要林夕面对现实。

——我要林夕努力、上进。

——我要林夕清楚我们的以后。

——我很自私,我要以后幸福的生活。我不想像林夕的妈妈一样,受很多苦,得到的却很少。

如果林夕告诉我,他现在已经知道错了,他会改变自己,起码是为了我一定要改变自己。我会立刻原谅他,我会抱住他,并且告诉他,我不想同他分手,我很在乎我们的将来。

“美琪,美琪。”

在小车站里他还是追上来了。他一下拽住我的胳膊,把我按在一棵大梧桐树上。

最后一班车在7点钟已经停下,这时的小车站荒无人烟。我缓缓的向后仰下头,枕在茁壮的梧桐杆上。

“你都要跟我分手了,还追上来干吗?”

“这么晚了,你去哪儿?”

“不用你管。”

他不安的呼吸着。

他吻了我。

轻轻地,他吻了我。

梧桐树杆枯的一塌糊涂,寒风肆无忌惮地来回穿梭,回荡在小车站里,撞得人通体发凉。

两个人贴在一起的面部却热的灼人。

“冷吗?”

林夕的呼吸均匀的敷在我的脸上。

我偎在他胸口,轻轻的点点头。

“我们去开个房间吧。”他说。

“小夕哥哥,小夕哥哥。”我一口一个小夕哥哥,勾的他心神不定、头晕目眩,“你快过来给我转木马。”

我骑在旋转木马上,似一个出征前威武的女皇,庄严的阅着一切。

林小夕一圈接一圈的给我转着,兢兢业业,不敢怠慢分毫。

每天都要玩这个游戏,可每次玩都带着异样的新鲜感。

“再见,小琪妹妹,到了就写信。”林小夕一边转木马一边逗我开心。

那时,我叫陈小琪。

那时,他叫林小夕。

林小夕。

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那一年我才4岁。

4岁,我都不懂怎么穿好自己的衣服。

那时爸爸妈妈都要忙自己的工作,所以我一直生活在五二五厂的保育院。印象中一个月爸妈可以接回家一次。

在保育院的日子快乐而简单。每天清晨只是负责任的睁开眼睛,然后带着失落的哭腔向世界宣布,姑奶奶醒了。当然,每天睡醒了就哭,这并不与“在保育院的日子快乐而简单”相违背,这只是一种哀而不伤的境界。

我那时是想用完美的女声把林小夕勾引过来。

保育院里就4个阿姨,有时候真的忙不过来,所以就有了规定,大班、中班的孩子必须要到小班,去给那些生活不能自理的小弟弟小妹妹穿衣服。规定只是要帮孩子穿好衣服,其它的不做强求。

可林小夕是一个喜欢帮忙帮到底的人。

每每听到我哭,林小夕都要到我身边,跪在床头上,利落的替我套上那件尼龙小外套,然后去完成一个男人该有的使命:哄我,陪我玩,一直到我不哭为止。

当然,也不是一开始就是林夕负责给我穿衣服。

在拥有记忆以来,在离开保育院之前,很多个清晨我都是安静的醒过来。有时看到流着鼻涕的男孩过来给我穿衣服,或者是扎着马尾辫的大姐姐凑过来不耐烦的把我摇醒再给我穿衣服。慢慢熬过那些日子,我也就慢慢掌握了自卫最有效的技巧——哭。

一哭不要紧,竟把在邻床上忙碌的林小夕招过来了。

他还没怎么哄我呢,我就不哭了。

给我穿好衣服,绑好头发,然后林小夕带我去洗漱,再然后带我去小食堂。

“林小夕。”

“到。”

阿姨点完名后,林小夕就到竹篮里拿两个菠萝包,塞到我手里,再到阿姨旁边的桌子上端两碗稀粥。

林小夕。

这是模糊的记忆里出现的第一个名姓。

就这样,保育院里就有了专业的负责我饮食起居的人。就这样,我就知道谁对我最好我离不开谁了。就这样,保育院里多了一对致命的组合——我、林小夕。

记忆里还有,我吃完饭后会偷偷把满嘴的油抹在阿姨的坐垫上,然后义无反顾的跑到外面耍。然而林小夕不同,在这一点上,林小夕很坚持。他不喜欢把粘在嘴角的油渍到处擦,他宁愿在院子里抱着网球杆,嘟着嘴往上边一下一下的蹭。

我记得,在外面玩累了,就和林小夕就地下一些简单的格子棋,输赢我说了算。

我记得,午后我们会躲在浓荫下玩玻璃球,阳光透过树木筛下一些光线,导致地上斑斑点点。

我记得,每次中班、小班合堂,我和林小夕的粉笔就通用。

我还记得,妈妈给我花生奶糖时,我都要含在嘴里等融化掉那层膜后,再请林小夕吃。

“你到底和多少人说过?” 我愤怒的斥责林夕。我们那晚在外面过夜,第二天,学校里传的沸沸扬扬。校领导给了我们处分。后来,流言蜚语与日俱增,再也看不到丝毫减弱的趋势,学校勒令我们退学。很显然,刚开始他们低估了谣言的杀伤力。

“我不知道。”林夕一副毫不知情的模样。

我冷笑,“不知道?你是不知道跟多少人说过呢,还是不知道老师怎么会知道我们的事?”

“我不知道。”

“不知道?你都算计好了是吗,包括吃饭,看电影,开房间。”

“没有,我没有……”林夕一时语塞。我们都愣在楼道里,不知所措。

楼道里有寒风塞进来,呼呼作响。

“美琪,你应该想到,那晚我们在外面,很可能是老师到宿舍查夜时发现你不在,然后上报到政教处。”

“是啊,说得过去。那为什么我们宿舍那群女生都知道呢?她们都知道,那晚我们在一起,还有,我失了身。”

林夕皱皱眉头,“人言可畏。”

“操!我要问的是她们怎么知道的。”

“可能,可能是……那天下课后我去找你,很多人都看见了……”

林夕以卑微的姿态出现在我面前,向我解释,我的怒意丝毫不为所动。

“是啊,这些事你都挺清楚的吗。”

林夕低着头,不说话。

“既然你都懂,那晚你为什么要去找我,你安得什么心啊?”

“美琪,我……”

“接着解释,接着掩饰啊。”

“分手吧,美琪。”林夕的长头发耷拉下来,贴在脸颊上,他轻轻一甩刘海,“我们现在上去,让他们不要吵了。”

“好啊。”

我快速的拾级而上,把林夕甩在身后。

妈妈的怪吼、谩骂不断的从房间溢出,散在光线微暗的楼道里。

“你们别吵了,妈,你还嫌不够乐闹啊。”

我妈指着林夕的妈妈,一副水火不容的样子:“不吵?你儿子都干了些什么?你们养得起我女儿吗。”

“妈,我们什么也没做。你让人家走吧。”

我妈依然不依不饶,“闹出这种事,你还要怎么见人啊,你们才多大,懂什么叫爱情吗?乱来。”

林夕的妈妈一直在低声的抽泣,委屈的泪水刷刷的零落下来,我有些不忍心。

“怎么不懂。”林夕看着我妈妈丑陋的嘴脸,语气平和地说。

“你懂是吧?你养得起我女儿吗?”

争吵又一次陷入僵局。林夕没有再说话。

我想起在保育院的时候。

某天早晨,睡醒之后照例是睁大眼睛干嚎一阵,然后干巴巴的视线里大班一个男生过来生硬的给我套上衣服,接着撑起裤裆攥着我的脚往里送。我极不情愿的配合他的动作。

我看见林小夕给我旁边的女孩穿衣服。我哭得更大声了。我用声嘶力竭的哭声坚决的抗议,并决定,再也不要理混蛋林小夕。

这是那一年中我做出的最有原则性的决定。我开始知道什么叫做伤害了。林小夕不给我穿衣服就是伤害。

我说到做到,不再理他。

可怜的是一直到我7岁那年我都不会绑鞋带,这都是平日里林小夕惯的。

那天我踩着黑乎乎的鞋带躲避林小夕,我去哪儿林小夕就在后面跟着,我往前跑他也往前跑,我停下来他就自觉地追上来,我实在跑累了,干脆深坐到石凳上,林小夕腼腆的咧着嘴笑,羞答答的坐到石凳另一头,我站起来再往前跑。

折腾到晚上,事情出了变故。

林小夕的妈妈接他回家。

在60年代的尾巴上,那时我爸妈都是干部,每隔一个月都有假期,他们会按时接我回家。林小夕就不同了。他爸妈都是工人,在那时虽然工资要高出厂里的领导干部许多,可假期却飘忽不定,有时隔好几个月才能接林小夕回趟家。可那时的林小夕已经是一个很独立的人了,他似乎不需要。

林小夕的妈妈要抱走他的那一瞬间,我哭了。我不顾一个未成年少女应该有的矜持,一边哭一边拽着林母的衣角不让她抱走林小夕。我好像预知了一连几天的惨象:早上醒过来,毛手毛脚的男孩或是更毛手毛脚的女孩强制性的给我套上外套,手法比起林小夕一点都不正宗。所以我吓哭了。林小夕不能走。

我第一次觉得离不开一个人。

林妈妈真的是一个很懂得体贴人的年轻妇女。她说服保育院的阿姨,然后带我和林小夕一起回家。

在五二五厂里,干部与工人的家属院挨得很近,在那时,我蹬着我的小三轮一会儿就能到林小夕家。当然,这是那晚以后的事。

那晚在林小夕家过夜。

睡觉前,林妈妈做了蛋花甜汤。她持着小勺喂林小夕吃一口再往我嘴里送一口。掺和着林小夕的津液慢慢地咽下去,至今我都记得那种刻骨铭心的滋味。那应该就叫做幸福吧。

喝完甜汤,嗅着林小夕身上熟悉的奶香味,安然入睡。那一夜,同床共枕。

“你养得起我女儿吗。”蓦地,从我妈咄咄逼人的语气里惊醒过来。

我听见林夕的妈妈声音哽咽的说,“我想,目前来说,我们家还养得起。”

妈妈上下打量着这个头发花白,满脸岁月刻痕的老女人,不再说话。

那次的谈话不欢而散。

1974年,林夕一家搬到县城。那年我7岁。

那年我爸爸在文革中遭到迫害,进了监狱。那年我妈妈寻死寻活,不谙世事。可那一年,林小夕离开了我。

在没有林小夕陪伴的日子里,我一个人度过了无数个毫无新意的日日夜夜,机械的上学,下课,吃饭,睡觉,升级,考学。我曾骑着单车一次次在林小夕家的大门前徘徊,我幻想着一个美丽的邂逅。我曾执拗着用双手一片片清理家属院的落叶,好给突然出现的林小夕一个惊喜。我曾在空房间一秒秒独自等待着日落,直到明白过来,林小夕已经走了,他不会回来了。

直到我考入县重点高中,在那里我遇见了阔别了近10年的林夕。

那时,他已是林夕,而不是林小夕。

10年的时间,很多东西都变质了,很多激情趋于平淡。

他已是林夕,而不是林小夕。

我爸爸被平反后,到矿务局做了秘书。

我妈妈也越来越势利。

林夕的爸爸也不再是当初那个耀武扬威靠手艺吃饭的工人。

我爱上了那个最陌生的熟悉男孩,林夕,爱的无可救药。我过怕了这些年的穷日子,怕到无以复加。

10年后,我和林夕走到一起,我们疯狂的弥补林夕缺席的日子。

同时,我也为以后的生计发愁。

后来,在那次不欢而散的谈话后我和林夕正式分手,我没有再见过林夕。后来,我给林夕写过道歉信,只是抱歉那天我那么对他,没有再提在一起的事,也终究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日子一直在钉是钉铆是铆的沉沦着。

后来,爸爸花了不少钱托了不少关系为我谋了份好差事。后来,我得到确切消息,林夕一家已经搬走,林夕的父亲已经去世多年,我想起林母的那句“我们家还养得起”,这句话在当时讲出来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后来,我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后来,我谈过很多次男朋友,却再也没有遇到比林夕对我更好的男生。

街上弥漫着硝烟,远处的烟花依次在空中绽放,漂亮的幻影,以及鞭炮的劈啪声。

1993年已经临近了,到处都充斥着节日的气息。

在省会开了近4个小时的会,我拖着沉重的身子到车站坐车。

街两边的小店里张贴着祝福语,目不暇接。

我要摇摇晃晃的,一步一挨,沿着为接纳新增人口而私自搭起的居民板房往外走,疲倦闷在眼中,刺激虚弱的脑神经。

“啊。”对面一个冒失鬼撞我一个踉跄,皮包顺着手脱落,包里的东西滚到地上。

“林夕。”

我瞪大眼睛,望着眼前这个穿中山装的男子。

远处有钻天猴升上青天,带着悦耳的音响在浅黑色的苍穹炸开幸福的时光。

我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依旧是留着长头发的男子竟然会是我日思夜想的林夕。

林夕旁边站着个刚懂人事的小女孩,现在正蹲在地上捡我包里的东西。

“夕……好吗,你过得好吗?”

我曾经无数次幻想我和林夕的下一次遇见,在故乡,在回忆里,在异乡的街头,在梦中,在阳光盛开的夏季,在星夜,在午后,在我撒手人寰之前。

如今遇见,如今问候,我才知道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有多欠缺,千言万语竟凝结成一句你过得好吗。

林夕嘴角勾起浅浅的微笑,“美琪,我——”

我扑过去双手搂着林夕的脖子,“夕,你知道吗,你知道这7年我怎么过的吗,我好想你,夕,对不起,你搬走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们结婚吧。”一切的一切都静止在我的眼瞳里,那个小女孩很不礼貌的打量我,我感到有些恶心。

“我结婚了,美琪,我结婚了。”林夕抱得我很紧,我的背让他抓得生疼,“你看,我女儿都这么大了。”

七年前,我考虑的是林夕留在县城可以做些什么。而林夕告诉我,他不想留在县城,他想回到乡村地区,他想像他父亲一样靠手艺吃饭,然而众所周知,林夕的父亲是一个失败者。我过怕了穷日子,所以我不会同林夕再到农村。后来一直没定下来,到底要怎样。我们约定要用功读书,将来再说。

林夕带着她女儿离开了。

黑漆漆的两个背影消逝不见。我忘了他们是怎样离开的,离开前又说了哪些言不由衷的话。伤痛的旅程在记忆里自动掐掉了。

我一直站在那里。

很多束烟花被放逐到天际,绚丽多姿的盛开妖艳的圆形幻影。

烟花像极了我青梅竹马的爱情,可望不可即。

风有些黏有些寒,寒意吻遍我的全身。

夜幕一点点落下帷幔,渐渐的瞳孔里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时间暴走无痕,点点滴滴。

“冷吗?”

林夕从后面抱住我。

我缓缓地倒进他的胸膛,眼睛模糊成一片,湿嗒嗒的。

“你不在家陪你太太,出来干嘛?”

“我们去开个房间吧。”他说。

第一次。

在我25岁生日还没到之前,我的第一次给了林夕。

那晚我和林夕说了很多话,我们躺下后都睡不着,不是激动,是无限感伤,无止境的彷徨。

“夕,为什么再见也不说一声就走了?你已经两次了,都是这样。”

“……我们又搬回五二五厂了,我妈妈现在还住在那儿。”

“你呢,你在这里生活多久了?”

“……不想告诉你。”

“……”

“……”

“夕,你说,要是我们不分手,现在会怎么样?”

“你早就烦我了,你不知道这些年我过得多苦。”

“……”

“我没有能力给你多么幸福的生活,呵,我们分手还挺对哈。”

“要不是当初的‘人言可畏’,我们早结婚了,不是吗?我们的孩子也该有你女儿那么大了,是吧?哎,第一次你带我去开房间,你怎么什么都不做呢。”

“……”

“……”

“……”

“我记得小时候你身上带着奶味,怎么现在还有呢?”

“……”

“为什么你现在还带着奶味?”

“我女儿的。”

“……”

“……”

东方发白,光线慢慢的明亮起来。我们一夜没合眼。

“夕,我走了,我到家就给你写信,别忘了回,你想我了就给我写信,你要不回信我杀了你——”

“……”

“……”

“……”

回到家之后,我一直鼓不起勇气再去给林夕写信。要写些什么呢,写了又能怎样呢?林夕从小到大一直都没变,原来善变的那个是我,对不起爱情的那个是我,若对得起爱情又能怎样呢?用不了几年,我会像林夕的妈妈一样,一双无法可修饰的手,满脸或深或浅的皱纹……

回家后不到两个星期,我嫁给了我们单位的小领导。爸妈把在县城的房子卖了,他们又搬回了五二五厂。

真的很奇怪,在我年幼时,林夕一家从五二五厂搬到县城,等我长大了,我们一家也搬到县城来了,林夕的母亲又重新搬回五二五厂。而眼下,爸妈也要搬回那个填满我童年回忆的地方去了。

后来,我有了儿子。而儿子始终是我不为人知的秘密。

波澜壮阔的时光气势汹汹的卷走了一切,蓦地,我发现如今已没有回头路。

参加一场盛大的时光葬礼,我亲手埋葬了当年的点点滴滴。

我记得,第一次请林小夕到我家,他死活不干,我气得直跺脚。

我记得,除夕夜,兜里揣买糖果,借着残破不全的一排路灯,蹬着我的人力小三轮去林小夕家过年。

我记得,第一次有礼貌的喊林小夕时,由于“哥哥”“姐姐”概念不清,破口而出“小夕姐姐”,引发同伴近3个月的嘲笑。有些怀旧者,到现在还拿这个说事。

我甚至记得,第一次与林小夕亲密接触时,林小夕身上不散的奶香味。

转眼自己已经是42岁的人了。

42岁,一个让人尴尬的年纪。

2010年如约而至。这一年将有上海的世博会。这一年有日本丰田的“召回门”。这一年郭敬明的《小时代》畅销无阻。这一年我儿子也顺利的考上了高中。

我以为一切的一切都将平平淡淡的继续下去,当年的激情属于年轻的身躯,已在岁月轮回中燃烧完毕,只留下些许灰烬。我以为我会仅凭一副躯壳,去迎接光辉岁月。

可是一切的一切仅仅是我以为。

2010年,3月走过,正是柳絮散落的季节。

我收到我妈的死讯。

天空中落着毛毛细雨,细细的斜织着,润物无声。

我和儿子跪在妈的坟前哭得一塌糊涂。

直到晚上,我才从哀痛欲绝的情绪中苏醒过来。

我抛下老公和儿子,一个人沿着五二五厂的围墙踩着粘粘的湿土,慢慢的走着。

路过工人的食堂,路过当年林夕爸妈工作的车间,路过医务室,路过球场,路过保育院,一直漫无目的的走着。

当年的旋转木马还在,而保育院却一次又一次的扩建。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轻轻的,谁在用铜琵琶铜手指弹一首被世人遗忘了的歌。我的心已是铜浇铁铸。

旋转木马真的是要人命的一种东西,无论怎么旋转,都改不了其中的距离,就像我和林夕。

“美琪。”

我寻声望去,“呵,你好吗?”

林夕的头顶秃的一塌糊涂,不再是当年那个酷爱穿中山装的自我感觉良好的人了。

“美琪,我知道你会来。”

我还是哭了。我以为再见到林夕这个人,已经不会让我平静的心起波澜了。可是,我哭了。

我不顾一切的和他拥抱。我们拥抱在一起。可是,拥抱又代表什么呢?

“妈妈,妈妈。”儿子从远处跑过来。

我不管不顾儿子诧异的目光。我和林夕拥抱在一起。

我多希望时间就在这一刻静止。我多希望我还是十七岁。我们依旧有年轻的容貌。我们不再为生计发愁……

“美琪,你拿着。”林夕轻轻的推开我。

“什么啊?”我接过一个包装精致的礼品盒,“吃的还是——”

我听到自己声音有些呜咽。

“你闷的时候可以打开看看。”

林夕看看我儿子,“都这么高了,叫什么啊?”

“青梅。”我想拍拍儿子的头,像他小时候那样。可我走过去才发现,在经过岁月洗礼后,儿子已经高出我半头。

“青梅?多大了?”

“十六岁了。”我揩了揩眼角的泪。

当夜的星光有些微弱。微弱的星辰洒下微弱的光线。被黑暗排斥着。

风影缠绵,环绕在弥河边上。

旁边的一排法国梧桐上挂满了白炽灯,映的河面波光粼粼,亮如白昼。

我打开林夕送给我的礼品盒。

盒子里装满了厚厚的一沓信,我一一拆开信封。信的内容有些很短,有些只是简单的“今天很想你”,然后底下加上日期之类,有些是对年轻时的倔强不懂事的悔恨,有些是不找边际的谈论未来,剩下的那些长篇大论、密密麻麻的文字只为寄托这17年的思念。

“啪”的一声,水面裂开,水花四溅,儿子又扔下一块板砖,“啪”的又一声。

静如玻璃的水面蓦地炸开,飞起无数细碎的玻璃渣。

我揽过儿子到我怀里。

“妈妈,”儿子的长发耷拉下来,贴在脸上,他轻轻一甩刘海,“我十七岁了,刚才你为什么要跟那个叔叔说,我才十六岁?”

17年前,在陌生的旅店。

那一夜,幼时的回忆纠缠着欲望。

一遍又一遍。

迷茫的心掉了鞋。

月光。羞怯。

攻城略地,索取,身体的安慰。

漫长夜,桂冠凋谢。

涩青梅。

床上的血腥味。

我看着平静的水面,人生的不少浪漫,都随同岁月葬在了死一般的平静里。

“对不起,儿子,妈妈记错了。”

我记错了。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不会唱情歌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