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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规则山野文選

发表于-2010年07月30日 晚上8:48评论-9条

曾听人说过:现在这年头真是王八的屁股——规定太多。

其实“规定”这东西,也不好说是对是错,因为很多“规定”的本质就是纯扯淡的规定,但是还有很多基础规定是必须要遵守的。

比如驾驶员,如果一个驾驶员喜欢不遵守交通规则,那么他首先就会威胁到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而一个总是习惯于威胁别人生命安全的人,他自己的生命安全事实上也很难得到有效的保证。为了保证所有人的安全,交通规则出现了,国家制定交通规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所有人的安全,同时也是为了保证所有人都能在有限的路面上自由通行并无事故地各自本向自己的目的地。

这就是公共规则,不论在任何公共领域,公共规则都是必须要有的,这就比如作家,作家作为领取了官方认可的“驾驶执照”的写作“司机”,就不能无视文坛上的公共规则。

公共知识分子也同样需要努力遵守公共规则,因为他们拥有别人所没有的特权,就像没有驾照的人不被允许开车一样,还有酒后开车也是很危险的事儿,公共知识分子也是需要注意“酒后开车”的,尤其需要注意不能信口开河,因为这就是公共规则。

谈论民主或专制,我觉得没啥意思。因为我很难能看到那些拥有了某种特权的人会自觉地去遵守公共规则。在几千年的封建压迫下,人们似乎早就忘记了“公共”这两个字的意思是什么了。只要手里有点特权,就敢无视“公共”二字并肆无忌惮的乱来,是特色国家的特色民情。

这种特色,让多数人都很难搞清楚“民意”的本质究竟是在指代什么。

民意究竟是什么我不知道,但很常见的社会现象是:打倒了一批贪官,依然会有更多的人前腐后继,惩罚了一个违章驾车的司机,依然还有更多的司机继续无视路上的行人,关闭了一个山寨工厂,依然会有无数的山寨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冒尖……。

中国古话讲“民不畏死,焉何以死惧之?”,这句话在现在这个年代是否还能通用我不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的确有很多人对死亡威胁满不在乎:不但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安全,更不在乎别人的生命安全。既然对死亡都不在乎了,还有什么能管得住他们的意识和行为呢?因此他们也就习惯了不把公共规则放在眼里,全速超车是见惯不怪,闹市飙车也成了流行,撞死个把人之后说一句“老子有的是钱”就能把事情给摆平也能把罪孽给洗清,这样的特色,谁指望民主谁就是冤大头:你对人家民主,人家连把你当成“民”的意思都没有。

其实在公共场合,没人打算堵谁的路,文坛也是如此,有本事就上,没本事就下。如果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擅自跑到道路中央打算和汽车并驾齐驱的话,能被交通部门允许么?我认为不能,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汽车撞翻了自行车,在交通部门的处罚纪录里也肯定会记下这么一笔:骑车人违反交通规则,事故责任与汽车驾驶员无关,一切损害由骑车人自负。

但有人就喜欢骑着自行车在文坛的大道中央没完没了地狂奔,又因为他是个文坛上众所周知的流氓无赖,所以很多汽车驾驶员都不敢和他抢道,谁敢和他抢道,他就领着一大帮粪屎去砸别人的车,甚至还要把对方绑起来游街示众而不可。

文坛大街上出了这么一个败类,也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但这年头的所谓“民意”可能就是这么操蛋:1.5亿左右的脑残粪屎发疯般地跟在文坛无赖的身后,一边狂喊消灭作家打倒作协,一边又想独霸文坛这个公共大街,以方便他们为所欲为。

其实文坛这条大道与大街上的马路没什么区别,大家都是各有各的目的地,各有各的方向,各有各的创作风格,只要谁都能努力去遵守公共规则,那么也就很难发生撞车毁人的恶性事件了。问题是:偏偏有人唯恐天下不乱,偏偏有人喜欢霸占本不该属于他的行进路线,偏偏有人喜欢在公共大道上引发纠纷,只要在大街中央象个赖皮狗那样躺下去或在手里拿着把大刀站在道路中央冒充一下绿林好汉,那么就会迫使无数行进中的车辆停下来,并引发交通堵塞或各种意外事故,同时,还能引起不定数的过往行人驻足看热闹,如此一来,文坛无赖就会充分体验到“被社会关注”的满足感。

只是,用这样的方式获取社会的关注,不但下作,而且疯狂,尤其是:丧失了最起码的公德意识。但就是这样的一个无赖,竟然成了“现代鲁迅”,竟然成了“民意代表”,竟然成了“最有价值的公民”,竟然上了《时代周刊》,竟然连奥巴马都要让着他。

美国唯恐中国不乱,《时代》唯恐中国的公共秩序会朝向好的方面改善,本来为数不少的汽车司机就不怎么喜欢遵守交通规则,再加上一个无赖带着一大帮流氓粪屎在大街上胡作非为,结果就是除了刻意制造纠纷和事故之外什么好事儿都不干。

特色国家的事儿,就是这么不可理喻也不可理解,你越想了解就越不了解,越想看明白就越是看不明白,今天说要民主,明天民主就开始草菅人命,明天你觉得专制一点也好,没想到专制还在草菅人命,等你对民主和专制都失望透顶之后,你发现民意也在草菅人命,然后你明白连民意都不可信了,然后寄希望于法律,却发现法律也在草菅人命,于是就把希望寄托于政府,没想到连政府也对那些草菅人命的家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到了最后,你把希望寄托在了中央,结果发现连中央都在犯愁。政令不通法令难行,人情社会,后门国情,并因此影响着所有的在职为官者:鲜有能挡住舌头之劝诱的,鲜有能抗住利益之诱惑的,鲜有能顶住上级之淫威的,鲜有能坚持原则不畏黑社会之恫吓的,鲜有能铁肩担道义哪怕不惜得罪所有同事也敢继续坚持真理的……。

这样的特色国家,人情的地位自然比法大比天大,而后台就是万能钥。本来那些制定了公共规则的特权阶层中就有不少人喜欢破坏由他们自己所制定的公共规则,而现在那个姓韩的“民意代表”则更喜欢无视所有的公共规则,换来的结果是什么呢?结果就是:韩的胡闹根本没有伤到当权者的一根毫毛,却把公共秩序给搅合的一塌糊涂,并因此而伤害了无数无辜者。

而韩身后的那些粪屎,就像黑压压的一群蠕动的蛆,他们爬满了公共舆论界的所有大街上,把文坛这个公共环境搞得臭气熏天乌烟瘴气且无法通行行人和车辆。

搞臭公共舆论,搞乱公共秩序,这可能就是现在的所谓“民意代表”所理解的“民意”。

“民意”不会永远的保持理智,甚至很多时候根本就没理智过。不管怎么说,大部分公共规则,基本上都是很合理的,只是很多人不喜欢去遵守而已。特权阶层,既得利益者,资本家,及“民意”算得上不喜欢遵守公共规则的江湖四大帮。

我说的主要意思就是:很多时候由国家所制定的公共规则,即各种制度,基本上还算是合理的。

也曾有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学者来中国进行全面考察并得出结论,就公共规则而言,中国算是制定得比较合理化的一个国家,至少从官方出版的书面文件上看,你很少能找到制度本身的缺陷,但是有个很现实的问题:多数中国人似乎都不怎么喜欢遵守公共制度。

令出难行是特色国家之最主要的特色,因此一切都变成了形式主义,在所有表面形式的背后,日常演绎着的无非就是挂羊头卖狗肉。

再好的制度也制压不住那些不喜欢遵守公共规则的人之心性,而“民不畏死”这句话估计也是这么来的,其实这句话我觉得还有商榷的余地:我认为事实上不是“民不畏死”,而应该是“胆大者妄为”。

2010年7月30日

山野居士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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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静静的一叶小舟点评:

中国历来不缺法典,如今更不缺众多的规则,当执行的力度不断发生问题,尤其是监督机制无力和缺位时,胆大妄为者也就层出不穷了。

文章评论共[9]个
文清-评论

喜欢一种声音,是微风吹落露珠;欣赏一幅图画,是朗月点缀星空;陶醉一种气息,是幽兰弥漫旷谷;祝周末愉快!at:2010年07月31日 下午4:10

理野-评论

一直缘于电压太低,机子自动关机,不能上网,只好凌晨起来,竟是看到山野君的文章。深感欣喜!问好并祝福山野君,夏日快乐!at:2010年08月01日 凌晨3:51

aizai2009-评论

文坛大道与马路大街有着本质的区别。什么样的土壤就生长出什么苗子,不能完全说是个体人的错。at:2010年08月01日 上午11:50

山野文選-回复苗子能否生长自然与土壤有关,但问题的根本还在于种子。 at:2010年08月01日 下午3:56

aizai2009-回复不错,种子决定根本,但种子结出的果实很大程度上决定外因,一棵种植在含有多种毒素的土壤的种子,其结出的果实恐怕也会含毒的。 at:2010年08月01日 下午5:47

山野文選-回复这个很难说,其实任何土壤本身都含有毒性,只是成分的复杂程度有所区别。不仅如此,人类和动物的粪便也是带毒的,但农作物却很需要这些有毒物质。 at:2010年08月01日 晚上8:14

山野文選-回复同样的某种“毒性”,不同生物对之会有不同的反应,有的生物喜欢,有的生物抗拒,很难一概而论。 at:2010年08月01日 晚上8:16

aizai2009-回复所谓的毒素,所谓的恶,也是相对而言的,比如苍蝇蚊子,对人类而言是可恶毒,但对那些如蜻蜓壁虎确实美味。人类也一样,只要不是伤害大多数人和其利益,基本上应该不算毒素,即使是剧毒也应当算是无毒。当然有的东西要经过千百年的检验的,但这千百年后的检验,谁能保证没有本本主义作怪?在下以为还是以现实为好,千百年后那是别人的事情。 at:2010年08月01日 晚上10:18

山野文選-回复苍蝇蚊子祸害人类,影响着人类的正常日常生活,因此人类要灭蚊蝇,不过若是在蜻蜓的管辖范围之内而不是在人类日常生活的辖区,一般人都没心思去管苍蝇和蚊子的事儿。呵呵。 at:2010年08月01日 晚上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