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到一个报道,说某城有一个夜总会小姐遭受凶手杀害,而此小姐竟私人财产过千万。
所有人无不为之而嘘吁。我想,大家震惊的不是被杀害的一条人命,而是,一个“小姐”竟然是千万富婆。更让人想不通的是,既然有了那么多钱,为什么还要继续做小姐呢?
我首先想到的,是一个“贪”字。假如她能早些“功成身退”,又何至于横尸豪宅。难道真如人所说的,悦乐场所是泥潭,只会越陷越深,深到无法抽身?
我一直认为,那些选择做那种行业的人,必然是因条件所迫。不然,谁愿意过那种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全然丧失人格与尊严的生活。
但,通过这个事件以后,我对她们渐渐有所改观。或许她们并不完全因为环境所迫,有的只是因为懒惰,不愿意靠勤劳的双手创造价值,却只想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像那样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能从别人身上获取很多好处,确实挺诱人。以至于,许许多多漂亮女人经不住诱惑,从而跳进了看似华丽的旋涡,却无法自拔。
另外,我想,此小姐既然有能力挣到上千万的财产,毕然美得无话可说。所谓“自古红颜多薄命”。看来美,确实也是一种祸水。但,长得美并不是她的错,错的只是这恶劣的社会风气。错的,只是她滥用了上帝赐与她的优越条件。
唉!让我们为这脆弱的生命鞠上一躬吧!虽说这结果是她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但是,上帝也没有赐与谁决定她死亡的权力。所以,谋害她的人,在那一刻,也毁了自己。
任何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请尊重自己的生命,也尊重他人的生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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