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写了篇《抄袭者值得尊重》一文,此文一出,就被一些网友好一顿狂轰滥炸,现在自我感觉写的确是有些飘了,本意是想劝诫文人不要拿抄袭者的祖宗十八代说事,更不要去问候抄袭者的生身父母,但我却因为写了篇为抄袭者说话的文,自己的父母和祖宗十八代也被某些人给问候了。
在没有著作权的时代,传抄文章是流行的做法,也是文人最乐意干的事儿,那时的文人,把传抄文章当作传承人文的一种最有效的手段,即便其中有些人盗取他人之作用以自娱,也大多出于虚荣。然后现在这个时代却是讲究著作权的时代,传抄文章的做法毫无疑问是犯法的游戏。现在的抄袭者,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会被原作者对簿公堂,但,能真正解决抄袭问题的好象不多,炒作出名的似乎越来越普遍。
文坛是这样一种东西:抄袭而修改的文章,未必比原作差,但也未必一定比原作好。“假冒的东西一定伪劣”的观念应该只适用于物质商品制造领域,而在文艺创作领域,假冒者未必一定伪劣,伪劣者也未必一定是假冒。
人类的天性之一就是喜欢模仿,网络杂文界里有太多喜欢模仿鲁迅文风的人,没人指责他们是假冒伪劣的抄袭者,也没人喜欢去责难他们的不是。
原来,在文人眼里,抄袭了文化名人的作品或文风并不等于抄袭,而抄袭了无名之辈的作品就等于犯下了万恶不赦的大罪,以至于文人对于抄袭者口诛笔伐恨不能剥其皮而食其肉,甚至不介意去问候抄袭者的父母或祖宗十八代。
抄袭了名人的东西,文人都冠以好听的说法:学习,借鉴,继承,发展。而抄袭了无名之辈的作品,文人则大多会针对抄袭者采用以下的字眼:流氓,窃贼,强盗,卑鄙,下流,无耻,宵小,杂碎……。
为什么文人会如此区分对待抄袭者呢?原因无它:文化名人的作品众所周知,巨人的ru*房丰满而乳汁充足,且谁都想免费地吸上几口[套用黑寡妇语],而无名之辈的作品因为实力有限所以难能引起别人关注,难得写出一篇让那些严重缺乏写作信心的文学爱好者去抄袭的文章,却又被窃取了著作权,此种复杂而怅恨的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故而这些无名之辈要维权,要为了他们那些不值得我辈看一眼的文章而奔走呼号甚至不惜和抄袭者们对簿公堂,当然最后的目的也无外乎“炒作”“争利”“扬名”这三种目的。
文艺巨匠与无名之辈的区别不仅仅是创作实力的区别,同时还是人格方面的天壤之别。文艺巨匠大多不介意作品被人抄袭,而无名之辈则会万分介意,绝大多数无名之辈的文人大多抱此种心态:自己的作品经别人注明转载的复制粘贴是大多数文人发自内心的渴望,但若有人不经原作者同意就擅自转载又不注明转载的话,就会激起文愤[文人的愤怒]。
其实,有实力的文人自然不屑于抄袭他人之作,但有实力的文人也不喜欢推崇别人的作品尤其不喜欢推崇无名之辈的作品,不为别的,只因“文人相轻”。
不太轻视无名文人的人大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人,比如那些缺乏创作信心的文学爱好者,他们一般不会去刻意地轻视那些无名的文人,他们只在乎自己是否喜欢某篇作品,喜欢了就转载或干脆抄袭,不喜欢了,就鸟都不鸟你。
不过有位网友的一句话倒真的提醒了我:“你尊重窃贼,但窃贼不尊重你,哪天若真的对簿公堂,窃贼反说你是抄袭者的时候,看你还怎么尊重去那些抄袭者?”
我没想过这个问题,因为我就觉得自己是个货真价实的无名之辈,即便抄袭者盗取了我的作品的著作权,估计也引不起任何风波的,因为我觉得抄袭不过是一时之计,而创作才是源源不断:原创者流水不腐,抄袭者却只能等米下锅。
就算个别抄袭者丧尽天良倒打一耙又如何?他们能把原创者的所有文章都抄袭个遍么?他们敢在对薄公堂的时候反咬原作者的所有文章都是抄袭的么?他们不敢,除非他们脑瘫,因为谁都知道这样一个道理:大部分原创者,基本上都有其相对稳定的语言风格及行文模式,抄袭者再怎么高明也只能抄袭原创者的已发作品,却无法去抄袭原创者的未发作品。古往今来的抄袭者,莫不在文化史的大浪淘沙中被正本清源,为何?就因为历史的眼睛是雪亮的,即便抄袭者一时得势,也不可能遮得了明天的太阳。
说抄袭说了这么多,其实原则上我还是反对抄袭并支持原创,因为盗取别人著作权的行为是犯法的,无论从人格上还是从行为上都是不容于这个社会的。但在这个特色国家里,远比抄袭更恶心更罪恶的特色事情每天都在发生着,文人不关心社会的疾苦却在抄袭问题上大做文章是否明智?
再者,仅仅为了“炒作”“争利”“扬名”这三种目的或者三种目的中的其中一个目的而和抄袭者打笔墨仗的做法,是否是一个文人应该具备的操守?
如果不是,就当适可而止,即便文人把抄袭者骂得体无完肤甚至不惜去问候抄袭者的祖宗十八代又如何?只能证明文人的无能和缺德罢了!
2010年7月21日
山野居士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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