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文人,似乎喜欢声讨抄袭者,最近看到不少网文是专门声讨抄袭者的,怎么形容抄袭者的文章都有。
不过在艺术领域,抄袭现象属家常便饭,当然在文学领域的抄袭现象也是家常便饭,不过两者之间有所不同的是:针对艺术领域内的抄袭现象,大家都喜欢置若罔闻不闻不问,甚至连暗骂那些抄袭者的情绪都不会很强。但是在文学领域里,文人对抄袭者的态度简直是深恶痛绝,恨不能剥其皮食其肉,以解心头之恨,其实这样对抄袭者耿耿于怀又何必呢。
自信的文人自然不屑于去抄袭别人的作品,自信的画家当然也不屑于去临摹别人的作品,不论是抄袭别人的文章还是临摹别人的作品,大体不过几种情况:一,对创作缺乏自信;二,对所抄袭或临摹的作品爱不释手,以至于非盗为己有而不可;三,用于学习或借鉴参考;四,也只有这第四点,才是抄袭者真正让人痛恨的原因,他们通过抄袭的方式非法占有别人的著作权。
不过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甚至多面性,古代的诗词歌赋之所有能流传下来,其实正得益于古时的“传抄”风气,若古人不通过“传抄”的方式广传其作品,恐怕历史上的无数次文字狱早就把我国的优秀人文都焚毁殆尽了。
有人质问毕加索为什么不去告那些抄袭他作品的画家,毕加索回答:“我有什么必要去告他们呢?他们喜欢我的作品,他们是我的作品的最忠实的粉丝和最有见地的鉴赏家,何况他们还要吃饭,我总不能让那些懂得鉴赏我的作品的同行们饿肚子吧”。
艺术领域对于抄袭者大多取宽容态度,因为抄袭者的抄袭行为并不是真正令人深恶痛绝的恶行,他们在抄袭别人作品的同时也在心甘情愿地替别人承载流传该作品的功能,尽管有时候他们也会为了盗取著作权而干出一些令人不齿的行径。
不过“著作权”这东西在网络上其实一文不值,我自己从写网文到现在已经很多年了,被抄袭的文章也不是少数,但我从不介意,抄袭者在抄袭文章的时候大多冠以其名而不是原作者的名字,不过这有何妨?这么多年在网上发文的结果一分钱都没得到过,难道还会在乎别人拿我的文章去发财?即便抄袭者真拿我的文章去发财了,也正好说明我的文章总还算有点价值,总比烂在自己手里一分钱都换不到的结果要好得多。
除了著作权问题有些让人气恼之外,网络抄袭的现象基本上就是家常便饭,对于那些没有信心去创作的文学爱好者或艺术发烧友,我个人的看法是应该尊重他们,不为别的,只因他们心甘情愿地免费为你流传你的作品。
抄袭者虽然在创作方面显得有些可怜,但有实力的文人或艺术家多多少少也应该感谢一下他们的,尽管他们常干出一些欺世盗名的事情,但最后通过他们的努力得以流传的肯定不是他们的作品而恰恰是被抄袭的作品,若从文人或艺术家的个人理想方面来看,自己的作品能流传于世难到不是绝大多数文人或艺术家们最孜孜以求的梦想么?抄袭者即便再怎么卑鄙,事实上也是在免费的帮着文人或艺术家们实现心中的梦想罢了,如此好事,难道还要去声嘶力竭地鞭笞么?
文化史是这样的一种东西:他从来不会去刻意掩盖抄袭者的抄袭行为,任何抄袭者到最后都会被文化史正本清源,但世俗社会却常会去推崇那些很会炒作的抄袭者,结果往往是利益被抄袭者摄取,作品的原作者却会流芳百世。
其实自古以来,最大胆而又公开的抄袭者难道不正是出版方么?出版方历来都不是创作者,但是由文艺作品所创造的利益,绝大部分都由出版方摄取,原作者能得到多少由著作权所带来的收益呢?是占50%左右?还是压根就不到10%?甚至连1%的程度都达不到?
尊重抄袭者,也是尊重自己的辛苦创作,至少当你的作品不为人所称道的时候,却是抄袭者冒着被人骂的危险做着你的忠实读者或接近你的知音程度的鉴赏家。
能被传抄的作品往往都是在抄袭者那里得到了很强的共鸣感才会让抄袭者发自内心地想把你的作品据为己有,尽管他们的方式看起来有些拙劣,但他们的心态肯定是抱着欣赏的,至少是深度敬佩着你的作品的。
在这个大开放的网络时代,一篇文章只要一发到网上,被人抄袭的结果是不可避免的,若真的和抄袭者计较,又能产生什么好结果呢?最好的结果无非是:抄袭者被你骂疼了,从此再也不读你的文章。最坏的结果也无非是抄袭者依然我行我素地继续抄袭工作,且还有可能用你的作品去挣他们自己的钱——即便事情真的坏到了这个地步,你又能拿抄袭者奈何?
看在抄袭者是你的文章之忠实读者的份上,文人也应该多多少少尊重一下抄袭者。谁都知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那么抄袭者也就是那最忠实的“水”了,文人若把自己文章之最忠实的读者及最有见地的鉴赏家都给得罪光了,那你的作品能靠谁帮你流传?
2010年7月18日
山野居士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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