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群架的传统,历来就在城镇街头巷尾的泼皮小儿的血液中传承。
这种群斗的毛病,我们省人委大院也被传染上了,但传递的不远,也就传到我们这栋小楼就嘎然而止。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楼里的男孩子,和马路对面的同龄人,不知何时结下了梁子,横在我们面前的长江路,就成了两军交战的楚河汉界。
马路对面有一个巷子,虽然不大,可是在我们眼里很是诡秘难测,不情愿见到的对手会突然冲出来,向尚无防备的我们进行攻击,拳脚相加。
双方的斗殴也不知从何时而起,深远的社会意义就不好明说了,就知道每一次当冲突来临,你我之间是各不相让,好像非要搏出个胜负来不可。
而每一次的相拼,最终都要在双方的内心深处,撕开一道伤口,留下深刻的印记。
我们这个队伍,年纪在学龄前后,七、八个人,没有枪。至于对方的阵营有多少人,也没有数过来,反正从巷子里出来的小屁孩都是我们的敌人。
我们喜欢把他们称之为“野孩子”。其实,人家都是有家有主的,不知是谁给他们起的这样一个带有蔑视性的外号,以为自己住在政府大院里就高人一等,其实也是公务人员的子弟,很下层的。
就因为对面巷口不设防,没有我们的高墙深院,显得与众不同,于是乎所有从巷口出现的男孩,无形的被我们从心底里烙上了这样一个野蛮的称呼。在双方长期对立中,他们虽赢得了对我们力量上的整体优势,却也无端赚回了一个不太中听的“大号”。
是人终要长大,在成长过程中,慢慢融入群体,融入社会,可是在社会还没有充分做好接纳我们的准备时,丢给我们的只是一个模糊的背影。所以,我的童年所面对的社会,暂且说就是我家所在的位置,以及延伸到我家周边的一个不大空间,是我认知社会的第一课堂,如果再扩大到整个庭院,也只有大楼、民房、草木、林荫道、围墙等等,除了和所谓的“野孩子”引发的不同阶层的矛盾纠纷,再没有其他神秘的东西可寻。目力所及的一切,无法掩饰天地之小,因此不可能真正丰富我的童年。但当我希望走出大院,去见更多的世面,无形中有了一个心理暗示在提醒我:出门当心!我要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出门可能招致皮肉之苦,没有了高墙、门卫的庇护,我们就身处在危险之中了。
冷不防,就会从对面的小巷里窜出几个小孩,直扑上来。
论年龄,和我们相仿,就是动作粗野,招招伤人。
尤其感到苦恼的是,对我们施加拳脚的“外部势力”,就潜伏在我们住的不远,现实生活中很难回避,因为我们很想走过马路到对面的小店买零食。
居然,在我个人对他们的仇恨还没有培养起来,就已经遭遇了几次和“野孩子”的身体接触,极其被动的陷入到一种人性暴力冲突的漩涡中。
这种童年环境,如果单从身心自由的角度上讲,甚至有点苦涩,连上街都要首尾两顾,且像溪水长流似的,绵绵不绝,没有穷尽。
想象一下,我们都不能从我们的大院门前随意的走动,除非和家人或选择在对面不可能出现野孩子的时候,警报才能暂时解除,否则人就被困在院子里不能动弹。危机一直持续着,反正从我记事时,我们和街对面的孩子,就有了不和谐的相处。
关系时紧时松,松的时候,彼此相安无事,各行其道,最多横眉怒目;紧张时,双方一见面,必拳脚相加,还要每次分出胜负,否则决不收兵。
少儿的矛盾之深,已经上升到类似敌我的高度,对立的情绪不像是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每到怒火喷发时,有一种置对方死地而后快的情感要冲出胸臆。
幸好隔着马路,相见时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马路两边发生“战事”,我们跑得慢就挨拳头,幸好那时还不时兴拍砖头,短兵相接,靠的是手脚并用;远距离的交战,暴力的武器就是弹弓。
如果对面的“野孩子”冲过来,而我们赤手空拳,在没有退回到大院的安全地带之前,就得英勇抵抗,不能表现一丝一毫的懦弱和胆怯。
毕竟生活在这个时代,社会风气教育我们,叛徒不是人当的。
野孩子离我们即远又近,马路算是天堑,大院这边是我们的根据地。但我们要上街,就要进入对方的势力范围,因而时常狭路相逢。
从我们大院前门往北,有一条小巷蜿蜒深入,就是对方所在,巷道狭窄好隐身,他们神出鬼没,冷不防就冲出来袭击我们,打的我们好冤。
因为巷道两旁都是简陋、低矮的茅草檐顶,土坯砖墙,从巷子里面走出来的孩子,出身比较复杂,和我们单纯的干部家庭有所不同,工、商、学、士、无业的都有,相比之下,家教不甚严谨,举止有点粗野,所以被我们斥之为“野孩子”,环境的些许小别,我们的优越感产生了。
这种感觉不知怎么来的,难道天生就有?
其实娘胎里也带不过来,反正那时思想意识上产生的差距,我没有整明白。
俗话道路不平有人铲,可能为我们不该翻出的白眼,无端生出“高人一等”的虚妄之情,导致院野之间有过几次较大规模的群架。
每到大战一触即发之际,我们是上下齐动员:谁也不能当逃兵,阵前领头的一声呼喊,大家都冲上去拼命拍打,就像电影里表现得一样,当时有一句很流行的电影台词是:剃了头的给我上。
一群不懂事的孩子,把自己当成了敢死队员。
反正从对面出来的同龄人,并和我们较上劲的,都是我们的敌人。
对方有多少人,打起来也不识数了,闷着头就往前上,反正越打越吃力,越打越处于下风,感觉对方的兵力源源不断,不知他们从何处搬来了救兵,赶紧往大院里面跑,不然要吃大亏。就是一对一的打,我们也占不了上风,所幸大院有一堵墙,见形势不妙,我们赶紧退回来,躲在可以保障我们安全的围墙后面。
和我们虽隔着一条马路,彼此却已经到了鸡犬相闻,不复往来的地步。
真是英雄不问出处,只要是“男人”,就参与进来,开展打了就跑的游击战术,电影已经教会我们很多。
打起来也就片刻的功夫,幸好合肥的长江路上,车辆不多,打架并不妨碍交通流畅。
小孩之间,不睦不算大事,但经常要发生肢体上的冲突,甚至严重到头破血流,而且次数不在偶然,那可就影响日常生活了。
每当冲突愈演愈烈,我一个人绝不敢走出大门半步。
相似于我们大院里面的省长院,住的高干子弟,我们和对面市民的孩子,同样,有一种无形的隔阂,情感上的距离,虽还远谈不上什么阶层上的差别,但生疏明显,我们与他们,总是在纷争中相会,从来没有合作过。
经常是两者路边相遇,二话不说先开打,总是人多的一方仗势欺人,势单的一方退避三舍,我们败走可以躲进大院,趁胜不敢追击,那是一个很狭小的巷道,进去不一定出的来。贸然深入敌后,不知对方会从哪里钻出来,两头一堵,非出人命不可。
在每次的争斗中,如我们处于下风,就以阿q似的潜意识安慰自己:老子家住省人委。
反正从我知事时起,大院内外就是一片喊杀声,孩子们的敌对情绪与周围宁静的环境不相适应,彼此间的结怨好像漫长了半个世纪。尽管我很不能理解我们彼此之间为什么要如此“阶级仇恨”,但作为我方的一员,必然是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决不能当可耻的叛徒,这是我们这个社会流行的规则,《红岩》里的浦志高,最后落的什么可悲下场,谁都知道!
因此在我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我们究竟为什么而战,就只能有一个选择,加入到残酷的搏斗中去。
算起来我们是幸运的,当双方街头对峙,大院的门、墙,便构成了一道军事防线,使我们有了充分安全保障。同时,大院对他们也是一个禁区,进不来,进来了就不一定出得来。
老实说“野孩子”打起架来比我们凶猛,下手也辣,我们根本不是对手,这也是“野孩子”的称谓得到我们内心普遍认可的一个主要原因。
如果“战乱”平息了一段时间,冲突被暂时淡忘,我们会放下和对方曾经有过的不快,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出入大院去做我们想做的事情,比如我们可以到对面的小商店买东西,享受自由的逛街。当有人又挑起了双方纷争,我们进入热战状态,那么一段时间彼此的对立情绪会达到一个高[chao],我们几乎不敢单独走出院门,因为我们知道,一旦在街上被他们看见,决不会轻易的得到解脱。
于是,怨怨相报的故事就不停的上演。
仿佛都是苦大仇深的,平日受到对方不少的羞辱,如果逮到对方一、两个家伙,就狠狠修理,打了赶紧撤回院子,绝不恋战。多亏了我们大院有持枪的卫兵把守,等他们援兵赶到,无论多大阵势,也只能隔墙兴叹。
再撒野的人,隔墙舞拳头,也占不了多大便宜,只能瞪眼干着急,门卫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让我们把笑容可以持久地灿烂下去,因为他们进不来,值勤的哨兵,虽然不是针对他们,仍具有一定威慑力。
双方的年龄都不大,基本在学龄前后,许多事在解与未解之间,把强化敌对情绪当成一件正义的事来培养,因而大家都积极地投身到结对成伙的厮杀中,不能上阵的就助阵叫威。有一阵子,看了一部叫“鸡毛信”的电影,我们这边的头,就让我们几个年纪小点的当哨兵,像放牛娃王二小一样,负责站岗放哨,发现“敌情”就赶紧报告。于是,军情紧张时,我们心里就有一付准军事部队的感觉派生出来。
大家会想象自己就是解放军和正义的化身,而对面就是敌人的走狗。
自然打架就避免不了,而结果总是两败俱伤,谁也没从中得到好处,双方是你攻不进来,我也不敢逾大门一步。
这种对峙的局面,时断时续,我虽然卷入其中,却早已经厌倦,真不知是哪一方最先挑起的争斗,我们又从其中得到了那些乐趣?比邻结仇一直延续了多年,直到文化大革命后双方才偃旗息鼓。
一路之隔,成为心理屏障,彼此相侵。如果发现他们的人有溜进我们大院的企图,我们会马上集合,进行应对,一旦搜寻到就狠揍一顿。
就像电影出现的镜头,消息树被放倒,告诉村里人做好迎敌准备,我们的消息树,就是心灵上的默契,情感上的同仇敌忾。
由于双方情感破裂,逼迫我们会不自觉地关注起对面的动静,一有情况,马上报告,成了一种习惯。
当然,不让马路对面的孩子进到我们的大院里来玩,我们同样付出了代价,整天被禁锢在院子里,没一个人敢单独到大门以外活动,最多就站在省人委大院大门线外一点,观街头风景。
过一点就不敢了,如果他们看见,恐难以逃脱毒手。
不敢走正门,因为害怕撞见敌人,久违的百货大楼和新华书店,就常在梦里相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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