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算是什么?
在办公室里,有同事说以后学生即使课堂上不听课、吵闹,影响教师教学学生听课,教师也不能让那学生到办公室里,不给他上课了。因为他刚从报上看到一则消息,说就有一位家长将那位让课堂上吵闹的学生到办公室不让他听课 的教师送上了法庭。
听完同事如此说,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上法庭就上法庭有什么,大不了这鸟教师不当了,谁稀罕谁来当吧。
这年头,我真的越来越糊涂了,越来越没劲了,没有了原先的热情,假如不是出于一种对学生负责的责任,我想,我也会跟其他的人一样,上课就来,下课就拍屁股走人,管学生上课睡觉还是打牌,有没有问题问,何况现在不是说要多让学生参与吗,学生不懂,让他自己去钻研去吧。
记得不久前在报上看到一则消息,说的是有一位学生为要过自己的生日,爬越学校的围墙外出夜不归宿,学校因此而停了该学生的学,家长便找到学校,告到教育局,说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没有权力不让学生上课。教育局的人说一定要查此事,处分相关的教师。
学生违反学校纪律,难道就不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学校就不能按照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地处分吗?假如不能,那学校的规章制度还有什么用?九年义务教育,难道就让学生胡作非为,而学校只能干瞪眼吗?学生是有受教育的权力,而假如学生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他会有权享受教育的权力吗?在社会里,如果你在电影院里喧哗,那你将被保安强行带出电影院;如果你在法庭上吵闹,那你被赶出法庭;如果你不把自己的包裹放在存包裹处,超市的人员将不让你进入超市,等等。如按对学校的作法,那保安、超市人员都得送上法庭了。然,他们有谁被送上法庭了吗?没有。
学生千错万错,都是教师的错,教师算是什么?不过也可理解,教师一没地位,政府里的人在收农业税的时候可以指派教师用休息日的时间进村到户的催农民交公粮,而镇长等则去了酒楼喝酒,直到傍晚才一身酒气地回来对饿得浑身没力的教师们说,大家可以收工回家吃饭了。休息日结束了,教师回校上课,而镇政府里的人则以周末上班为由休息休息。二是教师的工资低,低到需得精打细算地才能凑合着过活,而若一但家里有什么人病了,只能东家借西家凑,更令人气愤的是,工资被拖欠是家常便饭。教师是被人捏在手里的柿子,当然什么也不是了,当然也就可以把一切的责任推到其身上了。如此景况下的教师,能够笑着对生活吗?
我不明白,那些报道此类事件的记者是否真正理解什么叫权力与义务,还是他们故意装做不懂。或者他们懂是懂了,只不过写成教师被告上法庭才是新闻,而教师告家长则没什么新意,为了自己的饭碗,便那样写了。更主要的是,即使有什么写得不对的,窝囊的教师难道敢告记者上法庭?即使有那份心,怕也没那份闲钱吧。呵呵。
如今的报纸上,常有关于教师变相体罚学生的。是的,我不可否认,有的教师在体罚学生上太不人道了。但那就否认了所有的教师都没有了爱心吗?即使那些体罚学生的教师,他或她是不是被逼于无奈,才不得已而为之的,即背后有什么难言之隐。想当初,我刚毕业回来当班主任新接手一班新生时,班里有位男生,上课用铁丝勾前坐女生的衣服,拿爆竹在教室了放,我第一第二次叫他出来的时候是教育他,第三次叫他出来时我问他,现在已经是第三次了,如果再犯,那该什么办。学生说随你什么做,我说那就罚跑步吧。学生了同意了,也写检讨保证书,然那学生再违反的时候,叫他跑他却不跑了,站在那里,翻着双白眼看我,一副你耐我何的样子。我问:“你到底跑不跑。”他硬就是不把我的话当作一回事。我被激怒了,上去狠狠地将他往跑道推,那学生见我来真的了,说我跑我跑。而那时我却又不想让他跑了,我要他到办公室里,他不去,我强扭着他进了办公室。当天中午,那学生回家不来了,下午我去他家家访,他见了我也不打招呼。他不来学校了,他老爸和他叔来学校找我,在校长办公室里,他爸抓住我的胸口说,说我扭他的儿子如公安抓贼一样,他怕了,不敢来上课了。而假如他儿子真的不读书了,他要拿枪来打死我。而他叔则拿出手机,说他教育局里有熟人,要告我到教育局里。想想当初,刚回来,且长那么大了,还第一次被人抓住胸口要杀我。那情形,我想,若是胆小点的,怕不尿裤子才怪。我当时全身是虚汗。
自己的孩子不读书,让老师来负责任,天下有这等鸟事。我承认,我当时扭他进办公室用了劲,但若他自觉,我会扭他吗?若他儿子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经常在课堂上捣乱,使得任课教师无法正常上课;侮辱同学,教唆一位同学同他(他家在学校附近)用墨水涂一位家离校较远同学的脸,还将人家打了,我会罚他跑步吗。这样的学生,我不处理,我对不起那些被他侮辱的学生,整个班级我也甭管了,谁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其实,那算是体罚吗?我想,那是他为自己的违反行为应该受到的惩罚、应负的责任。然而,我们的教育却从未教育孩子们要为自己的过失负责任,而是把他们的过失推卸到他人身上,这是不是教育的一种误区?以至于现在有的老人被他的子女抛弃,生意做砸了逃跑,让自己的妻女等亲人来还债,父母离婚把孩子仍给社会,……
三年班主任,让我明白了许多,也成熟了许多。到处可见的非法行医诊所不是卫生部门的责任,市场上大量的伪劣产品不是技术监督部门的责任,泛滥的盗版音像制品不是文化部门的责任,被揪出的一伙伙的黑社会分子不是公安部门的责任,频繁的交通事故不是交警的责任,……但学生无论是在校内校外发生了什么事故,那都是教师的责任。学校领导得写厚厚地检讨,班主任除了写检讨,还要警告处分,两三年内不能调资。至于前途,更别说了。
一个年轻的女教师服毒死了。她的死,真的比鸿毛还要轻。她就那么去了,谈论她的人,没有一丝的同情,更不用说有人去探询她背后的辛酸,她对生活的绝望。低矮潮湿狭小的住房,简陋的家具,家里一旦有什么事了,特别是老人病了,没钱送老人去医院,……呵呵,教师不是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什么臭事都由他们担着,什么好事都是别人的。教师什么也不算,是不折不扣的臭老九,是牛鬼蛇神,是必须得打入地狱的。
能够给别人带来快乐的人,自己必定先是个快乐的人;能够给别人带来希望的人,必定先是个充满希望的人。被人任意拿捏着,无法主宰自己的教师快乐吗?有希望吗?
2004/6/29写于鬼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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