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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水相逢(十八)一剑霜寒十四州

发表于-2004年06月29日 中午12:39评论-0条

黑豹自然满口应承。

豆芽菜提出要跟黑豹,考虑到他们兄弟情深,我同意了。

对阿水旺府,除了在前两个月我全程管理外,我基本上放手让阿水去管了。阿水的进步很快,我向她推荐的卡耐基的经营管理学说、沃尔玛的零售管理策略以及国内的一些有关经济学方面的著作被她读得滚瓜烂熟,说起来头头是道,做起来中规中矩。她做事风风火火的,颇有些女强人的味道。

我自任了阿水旺府的首席大厨,整日与其他大厨厨房论剑,切磋厨艺,乐此不疲。闲暇时将一些厨艺心得整理成文,日积月累,年余竟到了二十余万字,因此编纂成书,取名《阿水美食》,交付出版社。不料此书销路甚好,一版再版,在美食界声名大噪起来。有很多人慕名而来,或品尝,或请教。我不胜其烦,一概叫阿水去应付。期间有就餐的食客指名要见我的,均被婉拒。

一日,阿水兴冲冲地拿了一张《江城晚报》过来,说:"皓爷,你现在可成大名人了。这里有你的一个专访呢,还配了照片,挺帅的。"

我挺纳闷,什么时候我接受过专访了呢?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阿水说:"有个陆记者要来采访你,你不肯见,我就替你见了,资料啊照片啊,都是我提供的。你不高兴啊?那你把我吃掉算了,反正你的刀法好,手艺一流,你可以一手包办的,是不是?"

我忍不住笑了,说:"我牙酸,不能吃肉,你还是自我享受吧。"

"给你吃你不要,到时候你想要可别怪我,我可是过期不候的。"阿水笑迷迷的。"还有,那个陆记者好年轻的,又漂亮又有气质,听我说起你的故事,眼睛都发光了。我约了她今天晚上大家一起吃顿饭,让你们也认识认识。不然的话,她写了你这么多好话,却连人也没见过,太亏了,是不?"

我当然同意。这三年,我没亏待过看守,没亏待过弟兄们,更没亏待过特权部门。重大的应酬,都是我出面摆平的。记者,是个文人,更是不可以亏待的。我越来越有一个体会,那就是会赚钱的一定要会花钱。不会花钱的,赚的钱也会化成水。

陆记者应约而来。那是个很有气质的女子,谈吐不凡。看得出她跟阿水很投缘,也很熟,一见面就阿姐阿妹地叫了起来。陆记者告诉我,说这篇文章见报后,很多市民打电话给她,大多是家庭主妇,主要是问我的情况。陆记者笑着说:"我们的皓老板现在已变成家庭主妇杀手了,真的是蛮恐怖的。"

阿水说:"我倒不觉得皓变成家庭主妇杀手恐怖,我就怕他变成了女记者杀手,那才叫恐怖。"

"其实真正恐怖的是皓变成女强人女老板什么的杀手,皓,你说是不是?"陆记者反问我。

"我生平最怕的就是女记者的嘴和笔。"我回答她。"还有,我最怕喝醉酒的女人,尤其是两个的时候。"

陆记者说:"你不就是盼着我们两个喝醉吗?我们不喝醉你怎么会有机会呢?还有,你说你怕女记者的嘴和笔,笔,你已经见识过了,只是这嘴嘛,你什么时候见识过的?我怎么没感觉呢?"

阿水笑得很坏:"那是皓在偷嘴,你大咧咧的,当然感觉不到。"

我决定彻底缴械。任何时候与女人辩论都是不明智的,尤其是与两个女人辩论的时候。

我只喝酒,这是我的强项。

阿水很快就真正地醉了。在醉倒之前,她笑着凑过来,紧紧地搂着我的脖子,对着我的耳朵悄悄说:"这个陆婷婷,她老爸可是公安局的二把手,有机会你肯定用得上的。好好把握机会啊。我对你够好吧?无论如何我是爱你的,真的。"

但陆婷婷的酒量比阿水大得多。我看得出来,她顶多只三分醉。

当我要把一个大红包塞给她时,她生气了:"做生意的就是俗气,我可不缺钱花!"不过她很快调整了过来,继续说:"如果我缺钱花了,我就来找你要,咱们谁跟谁呀!你说是不?"

我只有苦笑。什么都给她说尽了。

我提出送她回家,她很高兴地答应了。我开的是阿水的车子,阿水半年前就买了一辆马自达的小车,蛮妆酷的。大约离她家还有两百米左右的时候,她提出下车,说不然的话就太招摇了。

临下车时,她突然用手勾住我的脖子,在我脸上狠狠地啃了一口,说:"你现在知道我嘴巴的味道了吧?记住,要打我电话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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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阴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