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的时候,村里有小两口闹离婚。在那个年代,有两件事相当牛逼:一是当上“万元户”,二是离婚。能干成这两件事的往往都是十里八村远近闻名的风云人物。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万元户”让穷怕了的人们景仰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而离婚招来的却是三姑六婆愚夫愚妇们挤眉弄眼心照不宣添油加酱蜚短流长。
闲话打住,言归正传。且说那闹离婚的小两口,男的是入赘的女婿。家里还有一寡母和尚未成年的两个弟弟。这位寡母是位出名的泼妇,别说左邻右舍,就算隔壁村的老少人等,见了她也无不退避三舍、敬而远之。这位兄台也不知上辈子造了什么孽,竟然跟这一家人搅在了一起!初进这一家的门,他尚且还能看到几分好脸色。未及一年,家庭之中便矛盾丛生。由冷言冷语而恶语相向,由唇枪舌战而剑拔弩张。终于有一天,局部冲突演变成了全面战争。古语有云:“虎父无犬子。”虎父既无犬子,狮母又岂生犬子乎?在这位寡母的领导指挥和身先士卒、亲自参与下,母子四人精诚团结齐心协力,将这位入赘的女婿打了个鼻青脸肿头破血流,深更半夜将其逐出家门。
当此际,这小两口恩断义绝,夫妻情分一笔勾销。离婚自然在所难免。但是,离婚这事儿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那位寡母说,我的女儿岂能让你这臭小子白白睡了一年乎?不赔点钱来万万不能便宜了你!那位女婿说,老子在你家做牛做马却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不分点家产天理难容!于是乎,争争吵吵的生活片、哭哭啼啼的悲情片、寻死觅活的悬疑片、刀光剑影的武打片,接连不断隆重上演。折腾得一条村子鸡飞狗跳不得安宁。村支书、治保主任和妇女主任为了平息这一幕幕闹剧几欲说干嘴、跑断腿,疲于奔命。
阿弥陀佛!这小两口的婚最后功德圆满,历经无数劫难终于还是离成了。虽然事隔多年,但他们当时闹离婚的一幕幕惊悚场景一如昨日,回想起来犹自让人心生恐惧胆战心惊!
在我们中国的传统观念中,离婚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如果是男人主动提出离婚,十之八九免不了要背上陈世美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骂名。换作女人主动提出离婚,结果也好不到哪里去。我敢跟你赌十块钱,一定会有好事之徒眉飞色舞摇唇鼓舌,给这个女人编排出一箩筐y*妇奸夫红杏出墙、狗男狗女一拍即合之类不堪入耳的故事来。
有句话说的好:“婚姻就象穿鞋,鞋子穿着舒不舒服,只有脚知道。”非是事中人,难解是中情。如果你不是那双脚,你就不知道那双鞋穿得舒不舒服。因此,在我看来,那些自以为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以卫道士自居的道貌岸然的家伙,把别人离婚的事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对离婚的两个人品头论足信口雌黄,这才是真正的缺德!
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婚姻却是爱情的坟墓。两个人在一起固然能够日久生情,也能日久生厌。生情是幸事。倘若“一见钟情,再而衰,三而竭”,不幸而生厌,则无论对哪一方来说,日子都过的了无生趣,生不如死。假如竟发展到反目成仇的地步,互相之间觉得对方言语可恨面目可憎,还要勉强凑合在一起,就实在是太不幸啦!这个时候,千万别拿孩子、拿什么责任感说事儿。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教育出来的孩子绝对健全不到哪里去。勉强维持一段糟糕的婚姻,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更加是对孩子不负责任!
一个理智的社会里,离婚应该是跟吃喝拉撒一样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当夫妻之间情已去、缘已尽的时候,好聚好散,离了就是。就算将来做不成朋友,至少路上碰到了还能相逢一笑、点头致意。何必非要为难自己、折磨对方,痛苦不堪的“从一而终”呢?
前些日子看到一则新闻,说2009年全国离婚的夫妻有两百多万对,相比2008年增加了十多个百分点。有所谓的专家评论说,离婚率越来越高说明人们越来越缺乏社会责任感,道德的标尺正在逐渐下降。这个专家实在狗屁不通之至!离婚是个人的选择,与道德何干?相反,在我看来,离婚率的提高正说明人们越来越懂得自我尊重和尊重他人。你能说一个懂得自我尊重并尊重他人的人没有社会责任感么?
说到离婚,我们很容易就联想到一个“闹”字。就拿我前面说到的那小两口来说,没离的时候“闹”,要离了,还要“闹”。其实,说到底“闹”的就是财产的问题。没离的时候“闹”,犹可解释,性格不合啊,家庭矛盾啊啥的。离的时候为分个财产“闹”就很不应该啦。何必为了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几个臭钱折腾的风度全无呢?
我曾认识一个人,他和老婆结婚十年,两个人共同创业挣下了一笔不菲的家产。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两个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离婚时,他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那个女人。有人说他傻,他风轻云淡地一笑,说:“钱是王八蛋,没了还能赚。离婚已是伤感情,何必为了钱再伤多一次?”
是啊!离就离了,给一段错误的姻缘松绑已是解脱。“闹”,何苦,又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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