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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死了!木伯

发表于-2010年06月22日 中午1:20评论-2条

上帝死了。上帝死了后,只在洞穴里留下一片腐朽的裹尸布,在人世间堆了几座破败的尖教堂。随着上帝的死去,世界还是昨天的日升日落,可决不再是从前的模样。万能的神圣和天堂消亡了,普罗大众的俗人复活在科学昌明的新时代。于是,“科学的凯旋与生活的急剧世俗化已成为时代的潮流,人变得不再那么需要一种彼岸的结局,来解他的存在之谜。”但是百年过去,没有了上帝的世界,他的代理人还活着,让一群依然不甘心于天堂和地狱的罪民,继续跪着,以乞求死了的上帝来拯救。

皇帝也死了。随着一声站起来了的招呼,五千年的封建社会结束了。只是习惯了跪拜的臣民,一时还不习惯让跪久了的膝盖去适应站立着的生活。仍然需要造出一个大救星来,如红太阳般的万岁。

作为皇帝与领袖的差别,就是将“爱卿平身”变成“人民万岁”了。只是作为人民,在享受了万岁的尊严之后,还是觉得依然那么廉价。因为不管这“人民”多么伟大,依然是战争年代“领袖挥手我前进”的大部队中一群没有名字的“士兵甲”,或是躺在弹坑里的冰凉的“尸体乙”。抑或是和谐幸福新时代里,一直被代表着的一场大戏台下那群默不作声的观众。或者干脆用领袖自己的话说就是“死掉一半人,还有一半人,帝国主义打平了,全世界社会主义化了,再过多少年,又会有27亿,一定还要多。”

忽然就有个疑问,“人民”这个词怎么这么陌生,莫非从来就不认识?这世上究竟有没有“人民”?人民日报、人民画报、人民音乐、人民文学、人民公仆、人民政府、人民铁路、人民医院、人民警察、人民代表、人民币等等,这么多的“人民”,可它们都是“人民”的吗?为什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里的“人民”死了?为什么“中国人民工商银行”里的“人民”也死了呢?

或者“人民”,早就随着领袖的死去而死了。正如一位教授说的:我见过“人”,也见过“民”,但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民”。

人民是陌生的,因为它虚拟的看不见摸不着。而作为一个个体的你,却是这样实在。就你的身份而言,你今天是“人民”,可能明天就不是了。是与不是的标准,不在于你是否活着,而在于社会的需要。抗战时期,抗日与否是区别人民的分水岭,即使是地主,抗日的就是人民。到了土改,人民的标准变成了是否拥有土地。有土地的地主就不再是人民,而只能是人民的敌人,哪怕你也曾抗日。文革时期,你是不是人民,自己说了不算,而是你的精子来源决定了你的身份。今天你可能还是可改造好的人民一员,明天没准就变成牛鬼蛇神,被踏上一万只脚了。……

你何时是人民,何时不是人民,完全由社会的政治需要决定。而这一次“是不是”就决定了你的一切:要么就是人民的一员,要么就是人民的敌人。是人民的,就可专政别人。不是人民了,就只能被人民专政。当你自认为是人民时,在台上喊为人民服务,走下台却不一定会为你服务。因为你是人,不是人民。看不见的人民利益,却永远高于一切。只是其中你分辨不清哪点是你的利益。而就在这模糊里,人民永远高于一切,故此具体到你自己的财产、信仰、人身,家资等一切利益,就永远只能低人一等。

人民作为个体是不存在的,作为名词是处处存在的。没有一个人说自己不是人,没有一个领袖说自己不是人民的一员。这话说多了,就如同说头顶三尺有神灵一样,感觉那人民就像像幽灵一样。不过,如此一来,也就更加验证了“人民”是真的死了。

“人民”死了,然而,“人”和“民”却都活着。因为作为“人”和作为“民”,其实并不一样。《论语》中说:“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显然可见,“人”和“民”本来就不一样:“人”是社会上层,是“爱”的对象。“民”是被统治理的,是被“使”的工具。

不过,不必太悲哀、孙文还说过另外一句话“天下为公”。或者“公”也一样与“民”相关。这样组成的“公民”,才是构成一个现代社会的基本元素。

毕竟在任何一个现代社会里,首先需要的是法律而不再是专政,是平等的公民不再是敌人。就是你不小心成了罪犯,需要的也是用法律对公民的判决,而不是政治对敌人的专政。

这样想来,忽然有些高兴起来。作为一个抽象的,不能说话,不能表达意愿的概念,“人民”,死就死了吧。也许只有“人民”死了,“公民”才能获得新生。而作为一名现代公民,有你自己的脑袋,可以想和别人不一样的问题。有你自己的嘴巴,可以说和别人不一样的声音。有你自己的胳膊,可以表达和别人不一样的意志。……这样你就活生生的活过来了,而不再需要一个高高在上的皇帝来“秉承民意”,不再需要一群从来不认识的代表来代表你的利益。当你在轰轰烈烈的被时代,不断“被自杀、被增长、被代表、被自愿、被就业、被网瘾、被幸福”的时候,也可以勇敢的会站起来说:请稍等,这些都是只有我自己主动才能做的事儿,请您不必费心了!

有时也会担心,我的脑袋,我的嘴巴,我的胳膊,似乎还不够成熟,至少现在还希望别人来为我做主。况且自古以来就有“为民做主”的好官,不管是“皇帝头上管三分”的包公,还是“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徐九经,现代也有孔繁森,任长霞这样“爱民如子”的“父母官”,将自己的身家性命交给他们不是更放心吗?然而,我也知道,每个人的路都要自己走,总躲在父母卵翼底下的雏鹰,永远也不可能翱翔蓝天。

也许“为民做主”的好官不少,但是回头看看,那些打着执政为民旗号为民做主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真的为我做了什么?倒是更多看到了在“为民做主”幌子下那么多巧立名目、设卡收费,谋取部门利益的胡作非为。

我的地盘我做主。宪法已经保障了每个公民作为主人的地位,剩下的就看自己的发挥了。而面对几个被聘来的雇员,你应该说的是:请放下你们父母官的金贵,不要再随便为民做主罢,只要好好为民跑腿儿就够了。

人民死了,公民醒了。多么伟大的“人民”,都不如一群醒了的平凡公民更伟大。

于木鱼宅

2010-6-22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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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榭上风铃点评:

“人民”与“公民”是政治与法律两个层面上的概念。作者围绕这两个关键词来展开论述,笔法老道,运笔娴熟,是为佳作,推荐了!

文章评论共[2]个
褦襶子-评论

有深度,一针见血!at:2010年06月22日 晚上8:59

理野-回复同感,问好两位! at:2010年06月23日 凌晨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