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我的qq昵称“小众情人”感兴趣。有意思的是,其中的一半惊奇于“小众”,另一半则是看到“情人”二字两眼放光,这其中男性居多。大约很多男人看到这个词心里都会涌起无限香艳绮丽的遐想。
可是,诗人敻虹曾深情地说,“你是我小時候的情人,是我少年時的情人,当我鬓发如银,你仍是我深爱着的情人。”这里所说的情人大约不是指如今平常男子都能随意拈取的家外之花吧!诗人所说的情人,恰是属于小众的,可遇不可求,有人即使遇见,也未必懂得品赏。
小众情人若是咖啡,必不是雀巢,若是美人,必不是玛丽莲-梦露。
千万人迷恋苏菲玛索,但还有一千万人心中藏有千万个小众情人的模样,但那些不会是千篇一律,众望所归的那一个。
有朋友问,小众情人?我说,是啊,我愿独属于某个人。朋友戏谑道,再小的“众”也有三个人。说得好。
一生只经历某一个人不能算是在爱情方面取得的最好成绩。但泛滥成灾就更不是了。一撮上好大红袍倒进浴池里还算是好茶吗?人生短暂,爱也有限,过度稀释就惨淡无味了,量变还会引起质变,到处爱,不断爱实际上爱无能的表现。爱情这件事,实在是重质不重量的。人戏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在爱情里,却最好控制下这个量。
三个恰好。
前段时间网上盛传“前男友是一种危险的动物”的说法,我在新浪女性上还看到过“每个女人都曾爱过一个人渣”的话。大约多数女人在年少时都曾错爱过,用至纯至美的年华交换伤害和背叛,从得不到时的气急败坏中读懂了男人可怕的欲望与残忍。但早有人说过,垃圾也是最好的肥料——当一个女人能以自己的规则为游戏的规则,能优雅地端着咖啡杯,含笑静听男人或是真情或是假意地吐露爱意,难道她不应该感谢那个教会了自己坚强与独立的垃圾男吗?
然后每个女人还应当经历一个单恋自己的男人,你就是他心里可望不可及的海市蜃楼,他永远记得你年轻时的模样。在我们父辈心里,那个形象是梳着两条辫子,留着密密层层的刘海的;在我们的他的记忆中,那是一个穿白色网球裙和白袜子的女孩子,侧身坐在自行车后座晃荡着双脚吃冰淇淋。那片耀眼的纯白和旋转着的车轮钢丝的白光全都绞进了夕阳的光芒里,渐行渐远,但永不消失。而你也许会忘记了他的样子,但你永远不会忘记他看你时惊茫的眼神。那是生活赐予你最隆重的赞美,是专属于年轻女人的故事,故事省略了你穿着睡衣刷牙的片段,也没有结局——你的结局无非是老去。
最后,每个女人都要有一个荣获批准的爱你至深的男人。这时候的你已经宠辱不惊,淡然如云,你的爱不再是无知的痴缠,不会是愚蠢的占有,也不是冷漠的算计。你只是做着正确的事,爱着值得的人,用令你和他最舒适的姿态。你不轻易说天长地久,你只知道爱需要每日更新,过程对了,还去计较什么结果?前两种爱适合做开篇,这一种,最好是结局。
三人众,小众,再好不过。
张爱玲如何?世人因她能深刻地还原爱情和生活的本质,而仰望她的旷世才情,这个用第一笔稿费换来一支口红的女人,这个热衷于华美服饰,连睡衣也要精美绝伦的女人不算漂亮,但在小部分受众眼里(比如我)确乎美得不可一世。“于千万年之中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早已成陈词滥调,但有几人懂得她不屑与冰心齐名的精神内核?她用骄傲的方式将自己孤绝于俗尘之外,她的孤独终老是宿命的安排还是不染红尘的“小众”选择?
如果不能完成这三段爱,尤其是第三种,那就学张爱玲吧!
但我是俗世中的平常女子,如果可以选择,我愿用举世瞩目的美丽,换你倾心爱我一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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