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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宽容到文明木伯

发表于-2010年06月04日 下午3:45评论-2条

晚上没事,和老婆磨牙,就感到有点扫盲的义务。顺便说到宽容,就提起了通奸,同性恋,和xx功之类的话题。自以为所谓宽容,就是在人家的行为不影响到你和社会多数人的情况下,就应该允许人家自由。对此你本人可能很反感,或者绝对不会做,但你没权利禁止别人。说这些的时候,自我感觉还是很坦诚的,毕竟呆子早过花心的年龄,也没花心的本钱。就算有花心的条件,也是有贼心没贼胆了。不想还是招来老婆一阵雷雨。

至于我当然不肯认输。自有自己的理由。这最确切的理由,就是如今再也没“通奸罪”这一项了,就如同没了“反革命罪”一样。想当年母亲就亲眼见过族人将通奸的女人坠上石头投湖,当时是一致同意的。现在一定不会再重复。如果某人坚持要这样做的话,铁定的杀人犯无疑。这就是文明的标志。可老婆还是说这是你们男人为自己的不忠找借口,于是就只好拐个弯,从大处说起。

我们中国人总是很习惯特别强调大是大非问题,任何一件事,也是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往往也要上升到路线方针阵地的政治高度看,那样结论就只能有一个:不是朋友就是敌人,只要敌人拥护我们就坚决反对。只要我活你就必须死。这样就只好去革命,用枪杆子说话。

而外国人往往是小是小非,糊里糊涂,甚至还有意模糊对错概念。一场南北战争过去,分不清谁正义谁邪恶,双方在战场上你死我活的两个司令,死后居然相安无事在一个大厅里供奉,而且都是正面形象,一点也没刘少奇王光美的大鼻子猫眼睛。大事如此小事就更迷糊了。一件事,不是确定对的胜利,错的失败,而是沟通让步妥协。结果也不是一方绝对胜利一方绝对失败告终,而是双方达成49:51的妥协。没准明天这比例就倒过来了。这实在与我们习惯的思维方式不一样。

认真想来,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实在是个太复杂的问题。在这里明确了的答案,换个地方,可就不一定对了。在这时很准确的应对,换个时间,条件就完全变了。如果说这世界上真有什么永恒不变的真理的话,大概就是“一切都在变化”这句话了。其实这意思,也不是洋人独有,毛也说“静止是相对的,变化是永恒的”。在这千变万化的时空里,谁有能力或有权力给出一个是非对错的标准答案呢?

在这种情况下,倒不如让对的和错的大家都出来,天也塌不了。好骡子好马都站出来溜溜,在跑道上自然有胜败,跑道就是最公平的上帝,人民就是最好的裁判。反而,如果只有一方没完没了的站在台上唱,就算他是万人敬仰绝对名角,观众也有腻味的时候。就算天天让你吃蜂蜜香油,你也会反胃。就算真能造一个绝对四季如春的人间天堂,里面也只能长出弱不禁风的小苗。而且,没有阴就没有阳,就算你的遮盖技术绝对高超,你能让普天下都亮成没一丝阴影的无影灯吗?而一旦让人看见了反面,那段不适应甚至对立,恐怕也是不可避免的。没准就成了忘了设计减压阀的高压锅,那危险程度不亚于中型炸弹。

你可能会说,你完全是好心,因为群众很容易被坏人利用。可这担心似乎也多余。人们不会总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你可能还会说人民素质还不高,所以总要有人来管。可回头看,管的越少就管的越好。联产承包,市场经济,这些不都是人民自发实施的吗?哪个是高坐庙堂的专家和设计师,拍脑门创造出来的?

二百年前的美国黑人,愚昧无知,一身腥臭,脑子里想一下就等同于黑猩猩。但就有部分人要为他们争取平等人权,想来那代价也很惨重。可200年过去到现在了,同一个肤色的同样的中国人,农民工和城里人,北京人和外地人,只是因为贫富不同,身份不同,官位不同,还是那么水火两重天。什么时候有农民工当省长了,有电影演员成书记了,也许就是玻璃天花板破碎的那一天。当然他们不能是第二个陈永贵。

所以,有些进步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尽管这需要一个过程。韩国从光州事件的绝对军权独裁,到现在也就20多年。美国从马丁路德金死亡到奥巴马当上总统,也就三十年。卡廷惨案从40年到92年也没超过一代人。每天的变化可能微不足道,猛回头天下已大变样。也许这就是客观规律不可违背。或换个名词叫普世价值。说实话我们已错过很多次机会。

当然,对这些大道理,老婆没法反驳。只是自己知道其实这些说法都很浅薄,根本算不上什么思想。早在60年代和八十年代末,就有相当一批人就这样想过了,而且要成熟的多,自己这话根本算不上什么首创。

对这些话,老婆基本接受了。在这基础上,就转弯回来,接着说通奸的话题。

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底线是法律而不是道德。能做到依法治国就能创造一个相对公平公正的社会。而道德只是宣传的工具,只能呢个约束自己不能约束别人。如果要以德治国,那么试问,哪位首长或领袖可以理直气壮的说自己就是道德完人?中国总强调让人做好人,日本则强调让人不做坏人,这“好人”和“坏人”之间,才是绝大多数的社会正常人。而一旦好人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其实也就完全没了对正常人的指导意义。做不成好人的人,很可能连“不做坏人”的约束也没了,于是自然就可能成为坏人。不做坏人是靠法律来强制,必做好人只是道德的宣传,这期间的软硬,自然是很分明的。

例如,通奸现在已不再是罪。只要俩人愿意,谁也不能干涉。就算捉奸在床,顶多也就道德处理。如果说这宽容,不是文明而是堕落,那其实首先堕落的是贪官们。从局长的香艳日记里,可以看出局长们日常生活里一半的精力都用在泡奶。从校长的香艳短信里,可以看出象牙塔里也是一样污浊。从最高检统计的“百分之九十五贪官有二奶”这数字,就知道了这堕落的普及程度该有多高。当然,这些早已经不是能用三个代表能代表,或用八荣八耻能说明了,可他们多是甚至还保留着党员身份,甚至多数犯事的贪官换个地方照样做官,这是文明还是堕落?是他们个人的堕落,还是整个机制的腐朽?单纯从男女关系来看,他们的行为其实已不是单纯通奸的问题,而应该按重婚罪论罪了。可谁见过有贪官单纯因二奶问题被追究了?人家这么多先锋模范的榜样都做示范这么多次,这么深入了,草民们偶尔一y*情,孩子们偶尔一回纯清萌动,难道就要用到极端手段专政吗?

进一步看,这些都是行动犯,要治罪,证据很确凿。可艳照,就更简单多了。不管是销售的日本av演员,还是曝光的陈冠希的生殖器官,抑或是有意作秀的闫凤娇们的不雅炒作,不过是让更低一层次的屁民们饱下眼福而已。如果真正调查一下有多少人因看了艳照而走向强j*盗窃卖啊淫啊嫖啊娼二奶情人的?事实胜于雄辩。

所谓的“很黄!很暴力”依我看,其实指的不是那点尽人皆知的女性身体结构,倒是采着女孩头发让她不得不曝光在镜头下的警察的作为更贴贴,是在大街上随便靠一个男人就喊非礼然后让躲在后面的警察发财的举措更恰当,是那么多“[ch*]女卖啊淫案”的典型标杆更无可争辩。

现代技术都如此发达了,冠希的艳照门、兽兽的床上戏,闫凤娇的艺术照,早就小儿科了。看着他们的样子,对比一下记忆库,肯定上不了三甲榜,只是徒然让人在饱食之余再吃盘肥肉一样腻歪!相反,如果多来几份比局长还高级的官员的香艳日记,多曝光几次主[xi]嫖幼的真实故事,一定会更让人精心拜读,认真揣摩。

美与丑,并不是因为受了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教育才开始懂的,自从人类开始遮羞后就知道了。只是如今这社会变化太快,美丑界限大有颠覆的可能。试想九次暴丑的官员依然人模狗样,掌握法律的法官敢于名正言顺的将自家的隐私乘上大堂,满大街裸奔的大鬼小鬼见怪不怪,几张艳照算啥?如果陈冠希注册了避孕套,一定不如央视一套更受人关注。

都说美国性解放,也没见人家大街上都是裸人。倒是听说多数人家庭观念很强,对孩子付出很多。如果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考虑,如果能在焦点处适当遮蔽一下也许更好一点,省的臭烘烘招来一帮苍蝇污染环境。或者多少还给人点新鲜和神秘感,也算是保护环境的一大对策,也算对社会积了点阴德!

如果这地方腐臭的还可以遮起来,如果这社会还有点德性的话。

于木鱼宅

2010-6-3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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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焱姜精华:焱姜
☆ 编辑点评 ☆
焱姜点评:

客观,深刻,合情,合理。男女关系自来都是对付敌手最无奈而又是最有效的撒手锏。欣赏了,好文。

文章评论共[2]个
一汪池水-评论

貌似杂文的散文!at:2010年06月04日 晚上9:15

木伯-评论

第一次投在杂文被拒,因为题目是“通[已过滤**]无罪艳照有理”。后来只是改了现在这个题目,其他一字未动,发在散文版,居然被精华,哈哈,烟雨果然风尘!谢谢散文编辑高手!at:2010年06月07日 早上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