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写文字的过程中想着钞票,就真的有点儿俗气了。——我偶尔就是如此俗气。
现在我的家庭已称不上富裕了,连小康都有点勉强,应该是自从去年爸爸生意的再度告败而产生的幅射吧。所以我现在在不断地挣扎,在字海里挣扎,想为自己找一条适合自己的“阳光道”,即使我正徘徊在擅抖的“独木桥”上。我每天在逛着不同性质的“书店”,虚拟的也好,现实的也罢。然后有股想把很多很多看上眼的书,一并搬走,然后砸进自己的房间,锁上门,然后让自己在里头,沉沦,然后溺死,也无所谓了。可伸手摸摸口袋,呵!只剩两块铜板,还是1998年发行的。因此,我成了“怀旧书吧”的常客。
“怀旧书吧”的规模不大,但是书的种类很多,只是进书时间迟了点,我看新书的速度慢了点。尽管如此,我还是知足的。我看书很“注意”姿势。专家都说端正的姿势能更好地吸收书上的精华。于是,我喜欢“扒着”,我想这应该很端正了吧!“正统”的书店总满足不了我这欲望,但“怀旧”可以,因为它有“take away books”,就像麦当劳可以有“take away food”一样。租金便宜,又实惠,多好!
由于我初中毕业一时的任性,使自己两年的青春挥霍在了无所事是上,整整两年,但我无力后悔。在这离开父母的两年时光里,我发觉自己无奈地长大了。看见了太多虚伪的东西,胸腔填了太多的不满,所以,好一阵子我是愤怒的,但我没有能力做些什么,于是,带着无奈。然后我躲回家重新我高中的生涯。
已临近高三了。时间总是走地那么匆忙,我总是看来那么温吞。在这个班上,我可以称得上“大龄青年”了,难怪没了“花朵们”的朝气。朋友们时不时地总会好奇地问我:“你是不是混血儿呀?”只因我有微卷的棕红色头发,浅褐色瞳仁,较高挺的鼻梁,白皙且泛着红晕的皮肤。我总笑笑地回答:“是呀,毛主[xi]带领下的,农村与城市的结合混血。”
混血儿总是聪明的吧!起码在我的映象里是的。可是我却发觉自己有日趋笨蛋的迹象。每天听课走神,有缝儿就可以一头扎进去发呆,或者让课桌进化成书架,放上心爱的书刊,搭拉着瞳仁,看似空洞,实则亢奋。记得毛主[xi]还说过:“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于是乎,我只能说:“神哪,救救我吧。其实我并不想只剩这样的浮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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