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华尔街日报》记者丹尼尔?珀尔被绑架后惨遭杀害。
据英国广播公司2010年3月17日报道,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丹尼尔?珀尔新闻出版自由法案》,使之成为法律。根据该法,美国国务院的年度人权报告将列举那些侵犯新闻自由国家的名单。奥巴马称,此举传递给其他国家一个强烈的信号:美国对各国如何对待媒体很重视。
奥巴马称,该法将表明,那些压制言论自由的国家,将会因为他们对媒体的行动而受惩罚。奥巴马声称,丹尼尔?珀尔离开人世的那一刻,牵动整个世界,它提醒我们,媒体自由是多么珍贵。“这个法律以庄严的方式,使我们明确地站在新闻自由这一边”。
中国专家认为:美国要抢占道德制高点 奥巴马签署新闻自由法。
以上均为原件资料,本人无权更改,大型网站都可以注明其出处,对于英国广播公司的报道,我只注重其报道的真实性,对他的评论不作回应。对奥巴马所称,犹有反感。对中国专家的认为,深表遗憾。
奥巴马称:美国传递给其他国家一个强烈的信号:美国对各国如何对待媒体很重视。其重要的程度已经用立法来主张。法律本来就是统治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制定用来控制自己国家的子民的,奥巴马把自己国家的法律控制对象放宽到了全世界各个国家,这到底是一个大国的负责任态度还是霸权?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表面上奥巴马所签署的新闻自由法是一部对全世界媒体的保护法律,如果我们撇开国家的区域和政治体制来分析这部法律,它应该是符合人民的利益的。只是这部法律已经超越了一个国家的区域和政治体系来控制其它国家的主张,这属于侵权,也就是霸权,把本国的法律控制对象无限扩大,违反了和平相处的原则。
美国人如何对待媒体是美国人自己的事,其它国家如何对待媒体用不着美国人来立法控制,如果美国人对别的国家有关新闻自由的法律有微辞,完全可以通过建议来提请需要立法的国家注意。把自己的立法建立在限制别人的权利上,这是没有道理的。家庭的家规只能针对自己的家庭成员而不能针对别人的家庭成员,如果某个家庭的家规侵犯了另外一个家庭的权益,你可以通过抗议直至诉诸武力来解决,至于你所采取的方式是否人道和正义,那就得看谁是胜利者了,胜者为王,把他的领土占领了,把他的家庭归纳了,他也就变成你的臣民了,那么,你所颁布的法律也就名正言顺了。
中国专家认为,美国人抢占了道德制高点。道德是对事物负责,不伤害他人的一种准则。表面上看,美国人是在维护媒体的利益,但是他所维护的只是某种个体的自由,只是个体的制高点,而并非全体人类的道德制高点。《丹尼尔?珀尔新闻出版自由法案》本身就是违反整体道德的一部法律,它伤害了其它国家,把其它国家自己的责任揽到了自己身上,代别人承担责任和义务,而这种承担是没有得到别人委托或者授权的,即使你是好意也侵犯了人权,如果你是恶意,那就是霸权了。
有人在帖子下面高喊奥巴马万岁!新闻自由万岁!
高喊奥巴马万岁的原因是因为奥巴马签署了《丹尼尔?珀尔新闻出版自由法案》,其实,这部法律对于中华子民有何意义呢?是否奥巴马签署了这部法律中国政府也就遵照执行了?我想,中国政府绝对不会愚蠢到承认别的国家法律这个程度,谁也不愿意让别人来代替自己立法。
高喊新闻自由万岁的原因也同样是因为奥巴马签署了《丹尼尔?珀尔新闻出版自由法案》,我倒想问问,你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美国人说给你自由你就真的自由了?幼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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