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下去也许是珍惜生命的最后底线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些信息,无论是“五毛”履职还是网友的真情流露,我都感觉到一种危险气息。多年前,修改信访条例时,我就曾对周围的朋友说过,如此修改信访条例等于切断所有有冤情的国人的最后希望,社会最终要为此付出更惨重的代价。如今,中国社会有没有冤情,不用我说。我们姑且也暂不在此探讨冤情如何产生。当我们的社会信访部门疲于应付时,应该清醒地意识到社会矛盾的尖锐!可是当政者迷,分析前朝都头头是道地阐述古人如何不懂得疏导。可是到了自家身上,却依然得出“刁民”无理取闹的结论来!拙劣地阻塞民意。
目前的信访渠道畅通是一种自欺欺人。当信访条例将越级上访确定为违法时,就注定今天矛盾激化的结果。什么叫越级上访?上访无成本?上访不花钱?看看那些上访的,不愁吃不愁穿的有几个!最好的大概也要数生活平常的百姓了。中国的绝大多数国民收入仅仅够维持生命的基本需要,离温总理所说的活得有尊严的水平还有相当的距离。那些享受盛世旅游的,不是花的公款,就是象中石油、中国电信企业、电力企业、银行等垄断行业的职工。
这些行业职工的工资高于全国平均工资数倍。一个电业局查电表的(到居民住宅的外置表箱里,把居民的电表指示数抄下报结,小学水平足矣)工资收入,是我这个有着二十多年教龄的老九的四五倍。在笔者所生活的地方,想进入供电企业行情已经涨到二十万以上。没有钱,再没有关系,任你是什么人才都休想染指这特权行业。十多年前,本市的房价还只有五百多元每平米时,笔者的同学夫妻俩就凭十来年的热电企业工薪买下了一百多平米的房子(那时没有贷款一说),装潢就花了三十余万,远远超过房价的数倍。一个内门把手就三千多元,坐便三万多,上下班早已经开上自己的小车……水电企业就更是皇家御奴,令广大“主人”难望其项背。在本地普通职工都还只有二三百元月薪,冰箱、摩托车都还是奢侈品时,本地的水电企业包括看门的,打更的年终都发冰箱、摩托车。工薪就更不用说了。
巨大的贫富差距,使中国社会矛盾迅速激化。众所周知,现在没有权有钱也行。有冤无处申的绝大多数都是即没有钱也没有权的平民百姓。这些人平日里生活尚且捉襟见肘,旅游对于他们多还是梦想。可是为了申冤,他们乘上了奢侈的火车,住上(每天的店钱)让他们心跳旅店。有多少上访者,啃着干粮,喝着生水就为一份希望——申冤。可公仆们说了,他们是刁民,信访条例修改了,越级上访成了犯法,警察不用再把宪法当鞋垫子去截访了,可以依法把上访者抓起来法办。可能有些涉世不深的网友要说,那就逐级上访么!逐级,级在哪里?让制造冤情者给蒙冤者洗刷冤情,是中国信访一大特色。在信访条例修改前,上级信访部门多是把上访案件发回本省处理,本省再发回本地处理。中国的干部体制,市一级干部,没有省一级的关系是根本当不上的。这就好比孙子冤枉了别人,被冤枉者找到他的爷爷,爷爷发给孙子的父亲来处理。这会有公正吗?
笔者就因为拆迁与开发公司打官司多年,从上个世纪打到二十一世纪。从立案就处处受刁难。明明理由、法律依据充分,可法院的立案庭法官说:“法律那么规定,他们不那么理解!”于是上访,好在那时信访条例没有修改。不然找到区人大、政府、法院,让他们来处理区法院的枉法行为,也许永无出头之日了。可是即便如此,这个案子也从1998年打到2003年,要不是开发公司黄了,拆迁户群体的顽强坚持,又恰逢中国民事抗诉制度开始实行,笔者今天不是沉冤难雪,就是会因为依法上访被法办。
看到这读者朋友肯定会觉得迷惘,依法上访还会被法办?对,这就是现行信访条例的妙处。我们到区相关部门上访了,问题没有解决;当我们到市一级信访部门上访时,市里说我们应该从区里逐级上访,我们说区里去了,解决不了才到市里来的。可是市里说了,区里说你们没有到区里上访过。当我们要求到区里查上访记录时,却根本查不到。一般上访,根本不懂什么叫上访记录。等你找了几次,懂了。信访接待人员却千方百计不给作上访记录。等到被上访者追得没有办法了,拿一个上访记录薄,给你登个记。等你到上一级信访部门上访时,这个记录薄一定再也找不到。到你明白上访登记后,还要由接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受理回执时,你已经被折腾得半死了。剩下半条命,你懂得索要加盖公章的回执了,可是接访方会以种种理由(什么管公章的人员出差了,领导没在家,或者领导不巧刚出去……)让你难盖上这个章。到信访接待室,不许录音,不许录像,否则不接待。现在电子监测设备非常先进,你就是把录音、录像设备埋植到肉里,都能给你监测到。总之,就是让你永远得不到去上一级信访部门上访的证据。如此一来,绝大多数的上访者就成了违法的越级上访的“自己的冤情还没有解决就去拿活命钱无理取闹的刁民”了。
上访者已经没有了尊严,有的只剩下乞求!
于是,下跪。群体下跪!还就真有“倒霉”的公仆被跪掉了乌纱。信访条例可以修改,可是无论如何修改,也不能修改成不许公民下跪吧。于是置之不理者有之,冷嘲热讽者有之,利用权力动用警力强行压制者有之。
下跪,是中国人最忌讳的耻辱。也是关于生命的最后底线。当下跪也无济于事时,除了跪下没有勇气再站起来的人外,站起来的人还会再求什么?近年来,群体事件、自杀事件、自焚事件居然仍没有让当政者清醒。最终积怨就不可避免地暴发了。
笔者没有条件去查清那些校园屠杀事件背后的犯罪动机,可是正如温总理说的,校园屠杀事件不能只看表面,应该着眼于深层次的原因。这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有人不知道,有人知道不敢说,有人明白不愿意说。也许校园屠杀事件与阻塞上访途径没有直接关联,可是其内在关系却是明摆着的。世界上没有比断绝人的希望更危险更可悲的事了。匹夫的尊严于权贵也许还不如鞋垫子,可是当这点可怜的最起码的尊严都丧失时,除了同归于尽就是自杀了。试想,一个充满冤屈与怨愤的躯体,愿意悄无声息地离开这个世界的机率有多大?冤屈与怨愤的积聚,比积聚火药还危险。火药的积聚,爆炸是有次数的,可是冤屈与怨愤的积聚的爆炸是连环爆炸。破坏力比火药大多了。它毁灭的不仅仅是个体,也许会是一个社会。
校园屠杀案件背后隐藏着许多危险因素,可是有人不希望这些内容曝光。于是利用民众对于制造校园屠杀案件者的愤怒,迅速一杀了事。然而,这温总理所说的深层次的问题若不解决,孩子们的安全根本无从谈起。你总不能把孩子们装进袋子里吧。至于目前社会轰轰烈烈的校园安保运动,多是在做秀。持冲锋枪为孩子们站岗,校园附近你用冲锋枪扫射?有点常识没有!说是震慑,更是无稽之谈。震慑谁?那些制造校园屠杀案件的人,多数本身就是抱着必死之心去作垂死挣扎的。有许多,事后就自杀了。这让笔者想起一句话,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那些制造校园惨案的罪犯很没有人性,说他们产畜牲一点也不为过,可是这只是人们表达怨愤的一种形式。他们是人类中的一员的事实即使他们犯了天大的罪也是抹煞不了的。国人不应该让怨恨蒙蔽了眼睛,依法惩治,查清他们犯罪的动机,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威胁校园安全的问题。所以,这类案件应该公审。让威胁校园安全的深层次原因大曝于天下。
还有一种舆论,认为这些制造校园惨案的人,应该去杀贪官。如果一定要有人被杀,无辜的孩子与贪官,当然是贪官该杀。可是反贪惩恶,必须依法实行。否则旧恶去了,人治超越法制的隐患将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伤害。文革,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文革中被整治的官员中不乏贪官污吏,可是无辜被害的人更多。惩治一个坏人,要赔上一百个好人,这是惩治坏人呀,还是惩治好人呀!腐败的吏制正在伤害着国人,吞噬着国人赖以生存的基业。然而对法制的破坏(法律不仅保护好人,还惩治坏人,不依法惩治坏人同样是破坏法制)于中华民族更是致命的。不依法惩治坏人,就会有冤案,就有好人蒙冤。最终就会有坏人逃脱惩罚。
校园惨案,只是时下中国社会矛盾激化的一个信号。治标不治本,早晚出大事。但愿笔者当初对信访条例的预言不再重演!孩子是父母的未来,国家的未来,民族的未来。保护孩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这种事不能自欺欺人。只有那些想把这个国家掏空与祖国诀别逃到国外去的权贵,才不想这背后内幕曝于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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