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咬文嚼字jiayuansui

发表于-2010年05月20日 凌晨0:56评论-9条

那天在网上看到一篇教人如何写作的文章,有一段文字,原文已经记不得了,大致意思是:有些人在写文章的时候,连“的、得、地”三个字的用法都不知道,想要纠正这些人的失误,或者说,是错误。看到这儿,我没有再看下去。

至于这三个字的用法,过去的确是学过。但要按照传统语法的那种标准,有一个现成的,众人皆知的例子,就是毛泽东为刘胡兰写的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这句题词中的两个“的”都是错别字。“生”和“死”都是动词,“伟大”和“光荣”都是形容词。动词在前,形容词在后,中间应该用“得”。不过,没有听说过,有哪个人说毛泽东的这两个“的”用得有什么不对。不知道语言学家们怎么看,以我个人的意见,我们汉语中的繁文缛节太多,像这种例子,有一个“的”就足够了,其余的两个也该退休了,所有的地方都用一个“的”,实际上,在语言表达方面也不会有什么欠缺。只不过,过去学过的那些东西在我们脑中已经根深蒂固了,一时半会儿,怕有些不习惯。

还有一次,是我看到有几个人在议论一家餐厅的招牌。那块招牌,把“餐厅”的“餐”字写成了“餐”字左上角那个部件。在他们看来,这个字是不能那么写的。我不可能确切的知道,这家餐厅的老板究竟是不是不知道餐厅的“餐”字怎么写,很可能,是在做这块招牌的时候故意简化的。而且经过简化后,也没有和任何别的汉字重复,即使这个字单独出现在一个地方,没有和别的字组合在一起,也很容易猜出,这就是那个“餐”字的简化体。仔细想来,这个字简化的还很有些创意,可能是过去我们的汉字从繁体简化到简体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这个字可以这样简化,这种写法才一直延续到现在。像这种有创意的简化,我个人极其赞成。鲁迅都说了:地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如果今后修订汉语词典的时候,那些学者们,把像这种有点创意的简化体收录进去再略加注明也就是了。将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用这种简化体的时候,他的笔画繁多的原字体就自然而然的被淘汰了——“便成了路”。应该说,这是一种进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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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雪飘舞在2006点评:

汉语文字源远流长,也真的好复杂。什么多音多义字,有时让好多语言大家也分不出,个人认为简单总是最好的,推出,供大家争论。

文章评论共[9]个
半斤-评论

这篇文章好!at:2010年05月20日 上午11:08

jiayuansui-回复问好!感谢半斤老师的支持! at:2010年05月20日 下午5:52

月下青丘-评论

赞!at:2010年05月20日 中午2:20

jiayuansui-回复问好!欢迎再次光临寒舍。 at:2010年05月20日 下午5:50

乐玲-评论

文章确实不错!!!at:2010年05月20日 下午3:19

jiayuansui-回复谢谢支持!有一处笔误,倒数第二句的“他”应该是“它”。 at:2010年05月20日 下午5:49

乐玲-回复一处细小的错误 at:2010年06月11日 下午4:32

千山我独行-评论

中国文字千变万化~~~~~at:2010年05月20日 晚上9:48

jiayuansui-回复是啊!继承的同时,更要发展。个见! at:2010年05月20日 晚上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