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请“保镖”不如给社会谋“福祉”
“每天做保镖的工作大约一个小时,老板开出月薪1万元,还有交通、早餐补助1000元。主要工作就是护送老板的女儿上学放学,确保老板女儿的人身安全。”胡琼说,今年春节前,他在顺德碧桂园农庄设擂挑战国外四大拳种,刘老板就来看过他的表演,对他的武功与武林绝技大为赞赏,当场就要了他的名片。(4月28日《新文化报》)
值得同情的是这个刘老板那颗可怜的父母心;值得忧虑的是目前日益恶化的社会治安状况;值得欣慰的是随着“保镖”的出现,就业又多了一条门路。但这些,都抵御不了我对这件事的另类焦虑。
我不敢想象这个孩子还怎么长大。我们小时侯,最担忧的是自己会否变成“温室里的花朵”,因为这个花朵是经受不起三级北风的,因此时常在昂首挺胸中鼓励自己顽强地成长。可是,这个小女孩自幼就接受保镖,那么,如果哪一天她离开了保镖,还能自主生存、自我保护吗?保镖是一种服务,是一种附从,孩子自幼享受尊荣,会否在她心灵里,形成惟我独尊、傲气纵横的品格畸形?如果这样,她的同学很可能敬而远之甚至畏而躲之,那么,这个世界的友情之花,还会向她绽放吗?
退一万步想,纵然她依然有同学因为她的富有而频送秋波,但那些歹徒们又会否偃旗息鼓?保镖总有眨眼的时候,而这个刘老板的财大气粗和千金一掷,又会否引来歹徒们的目不转睛和紧追不舍?如果这样,那么一切的严防死守又是不是会变得漏洞百出?
我们必须要记起毛泽东时代!那个时候,这个社会是冰清玉洁、道不拾遗的,小偷小摸都几近绝迹,哪里又谈得上什么绑票和绑票之后的撕票?之所以这样,因为那个时候社会是公平的,没有贫与富的天壤之别,没有贵与贱的生死之仇。站在这个角度,刘老板是否又值得考量一下自己的财富来源尤其是财富得到之后的行为规范?
这个社会,对一种人是永远难以伤害的,那就是富贵不淫、乐善好施、大爱无痕的人。因为从这类人的身上,可以看出慈悲、善良和仁义。有了慈悲之心、善良之念、仁义之举,这个社会会报之以感激,并自发地予以声誉和生命上的保护。这个保护的群体里,甚至可以不排除他的仇人。
给社会谋福祉吧,把那个12万元献给孤苦无依、绝望无助、走投无路的人,远比请一个保镖安全得多,那才是刀枪不入的金刚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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