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时,我被告知要捐款至少300元,理由是我是中学一级教师,相当于“科级”干部;今年,我准备了400元,因为我已经是高级了,按往年的惯例,是要相当于“副处级”干部的。羊城晚报5月22日报道:昨日,市民向先生报料称,其所在的广州某大型餐饮集团将旗下3000多名员工的奖金强行扣除,作捐款之用。(2008-05-22 16:13:10 来源: 金羊网广州)
餐饮集团到底是文化水平是低了些,这么好的展示领导水平机会却得了个“强行扣除”的罪名。看我们市的手段就高明多了,给你戴上一顶“科处级”的帽子,我们就如同戴了金冠(紧箍咒)的孙猴子,跟在菩萨后面屁颠屁颠的了!
由此证明,工作是要讲究“方法”的!
特别申明:我浏阳老虎并不反对捐款(我捐过很多次款的,但请原谅我没有税收的票可以在网上晒喔)。我是不喜欢“被科处级”!
原来还以为“‘被××’的,总是弱势的一方,他们无法发出自己的声音,甚至连定义权也只能任由掌握权力的另一方拿去”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在我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堂堂的高级教师身上。可事情实实在在落到我头上了,我就敏感起来,原来捐款不仅仅是爱心,还是责任与义务,可是据我所知的是责任与义务是和权利相辅相成的。我老虎做梦都想当上科处级干部,现在“被科处级”了也是高兴的——至少有些人在有些时候还是看得起我们教书人呢——什么时候我们会有科处级干部的真正待遇呢:这不是教师个人经济和政治地位,是一个国家民族的希望和未来所在!
否则的话,我会觉得就如全国抗日期间,国民党兵员不够,就四处抓壮丁一样!
老虎不是崇洋媚外,但我们还是可以看看美国人是怎么干活的:13岁以上人口中的50%每周平均志愿服务4个小时;75%的美国人为慈善事业捐款,每个家庭年均约1000多美元。按志愿者占总人口比例和慈善捐赠的规模来看,美国无疑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慈善大国。
当然,中国的慈善事业还处在起步阶段。2002年的一项研究表明,中国人均捐款只有0.92元人民币,共计10多亿,大约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万分之一。和美国相比,2003年美国人均捐款828.7美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2.19%。中美人均慈善捐款相差了7300多倍。虽然国情不同,但中国捐款份额之少值得我们深思。
于是我温馨提示“父母官”们:捐款不是收税,没有国家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公民也没有法定的义务,捐与不捐、捐多捐少都是公民的自由。但在政治化思维下,捐款变质为“工作表现”、“政治素质”,于是爱心奉献成了道德勒索。“被捐款”的背后体现出依法行政的不足,更是对私有财产的变相侵犯。
我还是那句话,我老虎不是反对捐款,只是觉得就目前中国的面貌,很多东西还是有制度好——寄望道德的捐款远不如倚仗重大灾害保险制度的好!
附摘录部分如下:
我国慈善事业存在的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五方面:一是慈善组织和机构数量少。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28万多个,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还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民间慈善组织;志愿者协会或义工协会刚刚起步;具有影响力的基金会不多。二是慈善机构募捐能力较弱,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较差。三是税收政策的积极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四是专项的慈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现行的法律法规尚不足以规范、保护和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迄今为止,我国没有专门的“慈善事业促进法”。当前亟须在法律上明确慈善组织的性质、慈善活动的程序、慈善活动的监督机制、慈善事业的主管部门,亟须规范慈善事业的进入、评估、监管、公益产权界定与转让、融投资、退出等行为。五是慈善组织缺乏公信力。有些慈善机构管理上存在漏洞,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监督和审计,善款使用上随意性大。(http://society.people.com.cn/gb/41260/3548601.html)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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