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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现代中国的反腐治理宝丹1989

发表于-2010年04月27日 下午4:40评论-4条

题记:在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栏目中,众多学者专家针对“官员申报财产”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讨论。看完之后颇有感触,隧写下这篇《浅谈中国反腐治理》,聊以自慰。当然自古以来,自由言论。本文观点纯属虚构,不负任何刑事政治责任;若有故意挑衅滋事者,纯属扯淡。

伟大的思想家老子曾经用一种嘲笑的口吻谈论治国方略。 “大道废,有仁义。六亲不合,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讲的是人们仁义的前提是大道不存;孝慈必然出现在六亲不合、家庭自然伦理已然衰落的时代;而高声宣言忠臣的时代一定是朝政昏聩的时代。如今,网上流行一个词,叫做“阳光法案”。借用老子的辩证法,针对社会上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我想我也可以幽他一默:“贪污滥,阳光现”。

近几年来,贪污腐败的事件层出不穷,网络媒体曝光的案例也屡见不鲜。今年四月,持续将近半年的“文强四宗罪”案终于尘埃落定。这不能不令人深思:官员是靠老百姓的支持才当上的。都说老百姓是官员的再生父母,但是这帮不孝子一旦飞黄腾达了,就把父母的恩情忘了。“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思想早已抛到九霄云外,只顾自己纸醉金迷,醉生梦死的享乐。然而在他们享乐的同时,全国却有那么多老百姓还处在水深火热当中,苦苦受着煎熬:老人看不起病,小孩上不起学……这帮没良心的贪官的所作所为,怎么能不叫人痛心疾首,拍案而起!

世风日下,中国的贪污腐败的现象,已经蔓延到了众多的领域,严重威胁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顾城有句诗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对贪污腐败的治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即使反腐之路任重道远,也要势在必行。

中国政府正在进行这方面的努力。最新的方法是用“阳光法案”的制度来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一年前,中国在新疆阿勒泰首次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效果却不尽如人意。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越是查,贪官越是藏。而且藏得巧,藏的妙。即使你是包公在世,挖地三尺,你也拿他们没辙。他们的花样越来越多,但是纸终究包不住火。一点点的小道消息在无意中走漏,穿到网上,越传越花:如阿勒泰部分官员虚假申报财产,被传阿勒泰官员转移财产在京沪购房啦等等。

另外在另一些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点,大部分还只是走形式的过程,收到的效果甚微。反腐之路困难重重。“革命”尚未成功,大家仍需努力。

腐败是政治机制下毒瘤,是文明社会的公敌。能否惩腐肃贪,关系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兴衰。范仲淹有诗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毛主[xi]也讲过“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作为中华儿女的一员,我们都有责任关心国家大事,为国分忧。对如何进行贪污腐败治理作了些思考,总结出招数如下:

第一招:“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美国:“三权分立机制”。三权分立源自于洛克的学说,在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里有更深的体现。立法、司法、行政权分立,相互制约与平衡。政治学上讲权力,本身有种扩张延展性。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法国专制史上,路易十四的“朕即国家”的失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同时。美国还有具体的条款规定:不公布财产就不能任政府要职,礼品数量不能超过二十美元等等。加强制度的健全,从源头上根除腐败。有些贪污就是专法律的空子,要做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新加坡:“高薪养廉+严惩不贷 ”。高薪养廉的做法是否适合中国国情尚且暂定,但是它的严惩不贷值得借鉴。在新加坡,如果出现贪污情况,哪怕是一点点,都会有数十倍的罚款。贪污,原本就是专法律的空子。若是你再给点阳光,他就更加灿烂,觉得心安理得了。所以对于腐败绝不能姑息,严惩不贷。同时运用胡萝卜加大棒的方法,有罚有赏,表彰那些清官,给全中国树立一个榜样。

中国香港:“建立廉政总署”。 中国并非没有类似的机构,并且还非常的多,各部门有各部门的反腐机构,还有检察院,反贪局,预防腐败局,监察部,纪委等等。但是打击力度却不够。国家要给反腐机构充足的权力,让他们放手去干,毫无后顾之忧。

瑞典:“接受阳光的监督”。 瑞典是世界上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最早的国家之一,并配合有其他的信息公开制度,这使得瑞典官员就像是“接受着阳光的监督”。众所周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才能驱散“阴霾”。人民有知情权,都说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那就把监督权交给人民。

当然,千虑必有一失。这招有时不被接受。他们的理由还冠冕堂皇,就是“其他地方的经验再好,不适合中国的国情。”不过俗话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是有备而来,便精心设计了下面第二招。

第二招:以史为鉴

有人说,中国的二十四史就是一部贪污史。这个观点有些偏激,但是不无道理。回顾灿烂的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中最清明政治莫过明朝初期——朱元璋的统治时期。唐太宗讲过“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朱元璋的统治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

第一,健全的监督机制。明朝设立了严谨的监察和特务机制,包括锦衣卫、东厂和西厂。贪污腐败是见不得人的事情,不会有官员笨到在光天化日之下,明令禁止之下去贪污受贿。在全方位的监督下,这样就减少了贪污的可能。

第二,完善惩罚机制。明朝规定只要贪污超过五两就要被砍头。谁都不敢拿随意拿自己的脑袋开玩笑。严惩不贷,让贪官们对贪字敬而远之。即使有这个心,也没这个胆。

第三,领导人个人要保持廉洁的素质。纵所周知,朱元璋出身贫寒,小的时候是个放牛娃,食不果腹。所以他的信念里就痛恨贪官,对腐败也是严厉打击。现在提倡廉洁,打击腐败,领导人要从自身做起,带头做全中国官员的楷模。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在于共[chan*]党治理贪污的决心。有道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手段。犹记朱镕基总理的名言"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长深渊,我都将错将一往无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反腐败要先打老虎后打狼,对老虎绝不能姑息养奸。“准备好一百口棺材,九十九口留给那些贪官,还有几口备着给自己”。对那些贪官,就是要严惩不贷,杀一儆百。使得那些个贪官,闻风丧胆,不敢再贪,直到把这批害群之马清除出去。同时团结社会上广大正义人士,和贪官做坚决的彻底的斗争,即使一个倒下了,千百万个也会站起来。

以上就是我做的思考。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是普通老百姓中的一员。相信大家都和我一样,相信中国政府为民执政的理念,信任中国政府的实力,更加期待中国政府的努力。中国的反腐之路任重道远, 但是相信“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终有一天阳光会大片大片的洒进我们的社会,也会照亮所有人的心。

祈祷:那一天的到来不远。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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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燎原百击点评:

腐败现象历朝历代皆有,更非我中华一国独存,祸国殃民之害不可轻视,老百姓期待一个昌明廉洁的政府和国家,反腐之事正该不遗余力地去坚持。文章条理清晰,建议中肯,作为一个大学生,能有此番认识和见解殊为不易,一番爱国诚意值得嘉许。

文章评论共[4]个
燎原百击-评论

祖国未来建设与管理的栋梁之才,努力吧!问好:)at:2010年04月27日 晚上9:25

宝丹1989-评论

非常感谢烟雨红尘给我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祝福烟雨红尘编辑部!at:2010年04月27日 晚上9:26

陆玖-评论

忧国忧民之情溢于言表,年轻人中实属难能可贵。问好。at:2010年04月27日 晚上10:23

穷凶极恶-评论

思路清晰,结构严谨,文采犀利。用典虽多但不觉累赘,学习了。at:2010年05月04日 晚上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