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青春是一条河,是一条心灵之源永不枯竭的河。快乐的小鱼,忧郁的水草,美丽的贝壳都被装进怀抱永久的珍藏;有人说,青春是一首诗,一首朦胧的诗。是似而非的感觉,使得从来就没有人真正读懂过她;我说,青春是一棵树,一棵伴着风雨一起成长的树。历经了岁月的洗礼,蓦然回首,她依然青葱如昔。
我的青春是在军营中度过的。没有风花雪月的缠绵和剪烛西窗的爱恋,只有战马的嘶鸣,雄性的呐喊以及莽莽的林海雪原。为了手中的那条钢枪,我献出了青春的全部激情。
我的战友
对于一名边防战士来说,他最亲密的战友就是一匹威武雄健、朝夕相处的军马了。当来到部队的第一天,就被连队的老兵带去参观马厩,清一色红砖红瓦的马厩里面整洁干净,丝毫没有溺物的臭味,真是出乎我们这些新兵蛋子的意料之外。军马正在进行集体午餐,显然是有不速之客打扰了它们的好胃口,有好几匹马都甩着脑袋,打着响鼻,用圆溜溜、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地望着我们这些陌生人。老兵不厌其烦地向我们介绍每匹军马的名字,什么“白露”、“紫云”、“飞飞”、“雪儿”等等,大多是一些女性化了的字眼。大概是意志坚强的军营男儿们也有着柔情绕指柔的时候吧。每一颜色不一的匹军马屁股的右上方印有一枚耀眼的红五星,老兵告诉我们,那时用烙铁烫的,和当兵的剃光头和锅盖头一样。这里的军马全是从内蒙古乌珠穆沁大草原上精挑细选来的良种马,跟我们这些新兵一样,来到部队的时候就被登记注册,也就是说入了军籍,从此就开始了它们的戎马生涯。
当我们还没有参观完最后一间马厩,我就已经喜欢上了一匹英俊的黄骠马。我们在经过他身旁的时候,他正津津有味的吃着马槽里的大豆,当时我出于好奇就伸手摸了摸他可爱的短耳朵,没想到他竟然停止了进食,晃了晃优雅的脖子,拿他那浓密的长睫毛下晶莹的眼睛直愣愣地望着我,那种眼神令我一辈子都无法忘怀。我们最后参观的这间马厩的军马全是早我们三个月入伍的,在这里,我结识了日后风雨相处五载的亲密战友——腾达。这是我给他起的名字,当然,里面决没有“飞黄”的意思。
在与腾达一起当兵的五年时间里,我们彼此之间是最亲密的伙伴加战友。我们一起走过春秋冬夏,不畏严寒酷暑忠诚地巡逻守护在祖国北方漫长辽远的边境线上。只要我一跨上他那威武伟岸的身姿,一声口令,腾达便四蹄翻飞,鬃毛象一团滚动的火焰,直冲向远方。听耳畔呼呼风生,看战刀闪闪光寒,胸中的万丈豪情顷刻间便汇入到马队的滚滚铁蹄声中。每一次完成巡逻任务回来,我都要用篦子把腾达的鬃毛梳了又梳,把他打扮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在夏天不值勤的傍晚,我总是牵着他漫步在黑河岸边青青的草地上。有时候想家了,就望着静静的黑河水出神,腾达也不吃草了,水汪汪的眼睛若有所思的看我。我不明白他到底知不知道我心中的忧伤,在那些寂寞的日子里,是藤达给了我心灵的慰籍。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望着营房前白桦树上的最后一片叶子悄然落地,我知道,临近退伍了。我的心情格外的焦躁不安,我怕失去腾达,但是最不愿意让人等待的这一天还是不期而至。在偌大的马场上,战士们都在与自己的战友依依道别。这些流血流汗都不曾掉一滴眼泪的男子汉们,此刻也忍不住泪雨纷飞,骏马们似乎也明白了这是与战友的最后相守,都躁动的撂着蹄子,发出阵阵嘶鸣。我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象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紧紧的抱着腾达的脖子号啕大哭。让我再摸一摸你英俊的脸颊吧,再看一眼你身上的那颗神圣的红五星吧,我的腾达。
随着汽车缓缓驶出营房,“咴——”一个长长的,熟悉的声音传入我的耳畔,象是述说,又象是召唤。
别了,我的战友。
边境巡逻
作为一名边防军人,其主要任务就是守护祖国边境线上的安全,在长达数百公里的边境线上,许多地方都是与比邻的俄罗斯尚未明确划分的界限,任务的艰巨可想而知。
这里的地形极为复杂,处处是广袤茂密的原始森林,一年之中除了五六七八几个月外,其余的时间全是冰天雪地,最冷时气温可以降到零下三十摄氏度,用滴水成冰来形容毫不为过。因此部队用以出勤的主要交通工具就是战马,因为马匹不受地形气候的制约和影响,给养补充也相对便捷。
每一次外出巡逻的时候都有一个排的兵力,每一个人都荷枪实弹,腰挂战刀,骑自己的战马沿暨定的路线整装出发,无线电台由话务员携带。每隔二十公里就有一座用松木搭建的给养站,用以补充马匹的草料和人员的饮食,如果中途不出意外,大约一个星期就可以返回驻地,回来时已是人困马乏。由于长时间在马背上生活,许多战士到退伍时都成了习惯性的罗圈腿。金秋九月是这里的黄金季节,森林里能吃的野果大多已经成熟,战士们把最好吃的红松籽一粒粒拣起来装进挎包,骑在马背上一边品尝秋天的味道,一边欣赏秋天的美景。在开阔的草地上,四处开满不知名的野花,在金色的阳光下芬芳摇曳。所以一到这时节,所有的人都希望轮到自己出勤。“出刀”。排长一声令下,几十把寒光闪烁的战刀齐刷刷的出鞘,战马一声长嘶,备蹄狂飙,猎猎飞扬的鬃毛,象一团团在风中燃烧的烈焰。骑兵的许多口令都是人马不分彼此的,只是要求各自所做的动作不一样而已。马鸣风啸啸,给人的感觉就如失身闯入了成吉思汗的铁骑时代,周身热血喷张,激情飞扬。
的确是很浪漫啊,可这份浪漫往往要承受血与火的洗礼。就在我当兵的第三个年头里,便亲身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事件。那是在天寒地冻的十月,积雪盈尺,我们的巡逻队在一段狭长的山谷地带遭遇了一伙从俄罗斯西伯利亚非法入境的盗猎者。这是一伙穷凶极极恶的武装盗猎者,一共五人,人手一枝火力强大的ak—47冲锋枪,他们自知猎杀东北虎罪不可赦,在被我们包围后负隅顽抗,企图拼个鱼死亡破。清脆的枪声划破了这宁静的白的世界,双方火并了大约二十分钟左右,战斗结实了。当场击毙盗猎者三人,抓捕两人,我方战士重伤一人,轻伤两人,而我们可爱的排长却倒在了漫长的国境线上,永远长眠在了黑山白水之间,年仅26岁。谁也没有料到事件发生的突然性,就在排长带领我们走向三个弃械投降(其余两名已被击毙)的盗猎者时,其中一名匪徒飞快地亮出藏在袖口中的匕首,疯狂向排长扑来,就在我和六班长扣动扳机的同时,锋利的匕首深深刺入了排长的前胸,年轻的身躯倒在了雪地上。在零下二十多度的严寒里,排长的伤口不断涌出的鲜血渗入了洁白的雪地,那一片红雪比夜空中升腾的火焰还要刺目。
因为这次行动,我们排集体荣立了二等功,但是排长却离我们永远的去了,甚至都还没来得及给战友们说声“再见”。在整理他遗物的时候,我看到了日记里有这样一段话:“谁说心中的热血化不开北国的冰冻?而青春的激情已燃烧整个春天”。
野外生存
部队进行野外生存科目的目训练的主要在于锻炼战士坚强的意志和特殊情况下的单兵应变能力,可以说是挑战与残酷并存。
常人一旦处于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环境之中,就回显得手足无措,使他感到迷茫和恐慌,而对于一名正在进行野外生存训练的战士来说情形就不一样了,他们没有任何幻想,只能借助随身携带的生存工具和自身掌握的生产技能走出困境,找到所在的驻地,除此之外别无妙法。一把带刺刀的冲锋枪,弹夹里只有两发子弹,仅限于遭遇危险情况时自卫之用,就别指望用他来猎取野味了;一个指南针,用以辨别方向;战备包里有一个鸭绒睡袋;另外还有一个军用水壶和一个挎包,就这些行头。其中最实用的恐怕就要数那把军用匕首了,匕首刃长12公分,背厚刃薄,锋利无比,吹发即断。刀背上有倒锯齿,可以用来锯断树木,匕首套在自带专用磨刀石的牛皮鞘里,缚在小腿上。除此之外,没有火种,没有干粮,没有雨具,水源自寻。孤独的一个人置身于莽莽林海之中,便开始了寻找驻地的艰难征途。
一般来说,要正确的定位辨别路线并不十分困难,但必须谨慎,弄不好闹个南辕北辙,那么任务就彻底黄汤了。要说难,莫过于“吃住”二字,不知名的野果树根是不敢随便乱吃的,怕中毒,但是能吃的野果树根不是每天都可以找到的。既然吃植物不保险,那就吃活物,青蛙、蚂蚱、蚯蚓、蛇,总之是逮着什么吃什么,饿昏了头,连毛毛虫也吃,假如运气好的话还能在树上掏到鸟蛋,象蛇一样囫囵吞下,因为蛋壳含钙有营养,不能浪费掉了。会动的东西不能生吃,这就涉及到一个火的问题,我那次先用的是隧人氏的钻木争取火,结果手都搓破了皮也不见有半点火星,只好改为击石争取火。火是不可缺的,烧东西吃要靠它,晚上宿营时要靠它吓跑毒蛇猛兽。在野外生存夜晚是不能走的,因为没有照明,打火把又怕烧山 ,在日落前必须找到安全的宿营地,首选之地是山坡背风的高处,用匕首以最快的速度搭建一个简易的窝棚,天气好时可以爬到树上象猴子一样猫着休息。最好是能找到一个山洞,但在入住前必须仔细检察周围的草木情况,看有无其他“旅客”常在此居住,鹊巢鸠占可不是闹着玩的。睡觉时神经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不能让篝火熄灭,要及时记得添加柴草。
在林间、沟壑、山巅穿行,尽管小心翼翼,但在那次七月的野外生存训练中我还是发生了意外。我是在烤一串蚂蚱吃的时候被这个伊甸园来的妖精偷袭的,当时我卷起裤腿一看,两个牙签大小的洞直往外冒血,这就是暗算的罪证,真毒啊。我一阵肉麻心惊过后也顾不得多想,顺手扯了一根藤条扎住小腿上部,拔出匕首,在弹夹里退了一颗子弹撬开弹头,紧咬牙关用匕首在伤口上划了“十”字口,把火药往上一倒,抄起一根正在燃烧的木棍就点,“呼”的一道蓝焰闪过,我杀猪般大叫着翻身倒地,紧接着一股烤羊肉串的味道就扑鼻而来。等我擦完冷汗回过神来,又去找了一棵治蛇伤的灵药,七叶一枝花来用口水在石头上磨成糊状敷在伤口上。所幸的是没有感染,经过自己的一番折腾,我总算在这荒郊野外捡回了一条小命。
我十七岁当兵,二十二岁退伍,如今已将近过去整整十年的时间了。我把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给了绿色的军营,可我从来都不觉得后悔,因为我有一个别样的青春,这种经历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
敬礼!我永远的青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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