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因果是粉妖精
何因果不是何因果
我的手臂上有一只蝎子,弯曲的尾巴好似受了伤。
我是妖精似的女生,粉妖精。
染桔色的头发,戴牦牛骨耳环和戒指,穿男式的衬衫和帆布鞋,在“离岸“跳舞时就把袖子挽的很高,把衬衫下摆系起来疯狂的扭动腰肢。
是的,微若说的对,是个妖精,粉妖精。
我爱死了这三个字,我用爱死了来形容我所热爱的一切,比如我爱死了粉色,但我只是坚持用着粉色的指甲油,别无其他。
因为那样的粉色一不小心就会被亵渎,这是我所不允许的事情。
于是微若说,你是眼底弥漫一片粉色的女子,不如叫粉妖精,这样我从此以妖精自居。
我对我爱的男人和男孩说,叫我妖精好了,我喜欢这个名字,我看着他们的眼睛,我拥有放肆的眼神和灵魂,坚信宿命是让人迷惑的字眼。
我真正的名字叫何因果,因果关系,这是个可笑的解释,一个代号而已。
现在是春天,许多人在以代号寻找,就是这样。
何因果的春天分为两半,遥不可及和近在咫尺。
何因果眼中的承诺很廉价,她只无需要一根无名指,它和她的无名指短暂的缠绕在一起,留下绵绵的回忆。
何因果爱一个对她来讲至关重要的人,她爱死了他们,她用了爱死了这三个字。
微若在法国,我在漠城,微若住在法国的香谢里舍大街,她是个富裕的女生,过着物质的生活。
我在漠城的一所破旧公寓的第五层,和我的爱人在一起,我们是两个相隔很远而相亲相爱的女生,一直都是相亲相爱的样子。
相似,没有争吵,没有隔膜,爱过性格相同的男子,有空灵而寂寞的嗓音,我除了是一名十九岁即将面临高考的女生,还是一家网络电台的dj。
除了粉妖精和何因果,我还有另一个名字,央,这是我极其喜欢的一个字,央,中央。
什么时候靠岸,靠了岸却是岛中央,在电台录制节目时我总是这样开头,然后音尔是李泉的<岛中央>。
没有人知道我的这个身份,包括微若,我的男人和男孩。
我的男人狂野不羁,夹烟的手指修长,很少出汗,从不喷香水。
我的男孩不言不语,单眼皮,穿格子衬衫,写漂亮的钢笔字。
男人陶文在走路时要我挽着他的臂,面无表情。
男孩罗乐在走路时牵着我的手,微微的笑。
他们是我的爱人,拥抱亲吻时会很甜密。
他们被写在我的本子上面,我的故事里,和一个又一女人相爱分离,他们是会哭泣的男人,我喜欢这样。
我有一大堆的本子,这本子大都有一个名称,而这名称通常只有一个字,可能叫<艳><暗>或其他什么,陶文和罗乐是在一本叫做<离>的本子上的,分分离离,远远近近。
微若曾和我一样热爱着这种无聊的消谴,然而她走后并没有带走它们,于是晚上睡觉前我会一本又一本的翻看。
我们多么的相似啊,包括身边的故事和爱人。
我们被彼此的故事感动落泪,和爱人们在一起时不说永远。
陶文说,因果,我会用心的爱你。
罗乐说,因果,你要什么我给你。
很好了,我说,我只要快乐,而这是如此的简单。
一个吻,一个笑,一句话,一首歌都会令粉妖精快乐。
(未完待续)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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