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纪委今年3月中旬出台了《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规定》,该规定要求各级干部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一律在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就餐,并实行登记制度、一事一结和定期公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和纪律追究。规定乡镇公务接待用餐一律不得饮酒,单人单餐最高不超过20元。目前,“廉政灶”已在全市156个乡镇普遍建立,运行一个月来,接待各级领导干部300余次2000多人,共节约开支6万余元。(2010年4月16日《西安晚报》)
延安纪委实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是把廉政建设从纸上走向实践的一次成功尝试,取得了很好效果,其作法值得肯定和推广。禁止公款吃喝的呼声这么多年来各级政府喊了多次,但只是雷声大,雨点小,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不吃白不吃,白吃谁不吃,在一些干部头脑中根深蒂固,很有市场。最根本的原因是禁止公款吃喝只是停留在嘴上喊一喊,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或者说是措施制定了,要么针对性不强,要么只停留在纸上,根本就没有实行之。而延安纪委的“廉政灶”规定操作性很强,明确规定单人单餐不超过20元,一律不得饮酒,一律在乡镇“廉政灶”就餐。对规定的落实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检查,违反规定“一票否决”和纪律追究。这些具体的制度措施,保障了规定在基层的贯彻落实。仅运行一个月就节约开支6万余元。如果全国都按这个规定落实,那么节约的经费将是多么可观。
在禁止公款吃喝方面,延安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比如之前就有媒体报道河南信阳市禁止干部中午喝酒,也节约了好多纳税人的血汗钱。但问题是好的作法能不能在全国推广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我们总是停留在吃螃蟹的人作示范,其他的城市当看客,或者说还浸淫在公款吃喝的良好感觉中,那这样的示范还有什么意义呢?甚至还会被某些人笑为傻×。所以,禁止公款吃喝和官员财产审报一样,我们缺的不是现成的经验,而是英雄断腕的勇气和决心。
延安纪委制定的“廉政灶”规定,比起之前各地推行的“四菜一汤”规定,它的突出特点是实在具体,执行起来不容易走样。不会出现猴头鲍鱼燕窝熊掌王八汤的“四菜一汤”,因为有钱数和乡镇的廉政灶限制着,就是有人想歪招,想走样也难,剩下的就看我们如何实行了。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如果我们对延安好的做法只是艳羡不已,没有具体的行动,那么禁止公款吃喝只能是后人哀之而不鉴之,而后人复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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