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子外语学的不好。一直也分不清在英语里 people 和person到底有什么区别。当然中文学的更不好,就说中国词汇里同样是“人”或“人民”这个词吧。在大街上晃动的每一个两条腿、会说话的,都是“人”而非“人民”。在大楼各处悬挂的“为人民服务”,其中被服务的对象里却并不一定包括单个作为“人”的你。今天你还觉得自己是理直气壮的“人民”的一员,明天你很可能一不小心就被作为异己分子淹没在“人民”的汪洋大海里了。……
总的来说,仿佛觉得满世界两条腿的“人”看得见摸得着到处都是,满地球喊着写着的“人民”,却一直都没有找到。它恍若一个虚拟的灵魂,仿佛知道他就在你身边,可却又无从发现。它时刻就和你在一起,可你却无法达到它的层次。如果说在“人”和“人民”之间有什么跳板的话,大概就只有数量上达到无限的级别了,至少作为“人”的群体达到了10亿这个数量级的级别。也许这就需要用到量变到质变的高深的哲学思维了。
一个活人不是人民,一个死人当然更不是“人民”了。别说每一个具体的人,就是24万人,也只能叫做“人”,而不能被称作“人民”。所以才有了盛传的这样一个故事:在唐山地震以后,第一夫人江青说,他们不过是沧海一粟,这个坑很快就会被填满的。
不过,现在这个群体数量级的上限开始有些松动了。这可从以下几个具体的事例佐证。一个是9万汶川人。要说九万充其量只是13亿分之九万,用粗略计算四舍五入时可以忽略为零。但他们第一次在“人民”的名义下,享受了国家下半旗致哀的哀荣。
而就在刚刚过去的几个小时之前,仅仅不到一千位的玉树人,居然也有幸享受到了同样的殊荣。同样的,2010年1月19日,为悼念八位在海地遇难的中国维和警察,中国公安部也隆重的下半旗志哀。也许他们生前都是默默无闻的一个个具体的“人”,因为他们同时死的数量,或同时死的地点,是这样的特殊,至少让他们在奈何桥回头的刹那找到了自己作为公民的尊严。
如果这样发展推论一下,也许不久的将来,我们会为一次空难的几百名乘客,为一次海难的几十名官兵,为一次交通事故的十几名公民,也举行同样的仪式。
显然,呆子的这个推论很可能是不成立的。这里就有一个反例:宿州市灵璧县冯庙镇一家酒店,自3月28日起门口的3面旗帜被降成半旗,其中一面是国旗——五星红旗。经查3月28日该酒店老板严某母亲去世,也就从这天起,国旗被降成半旗。这个举动被举报后事主已经被批评教育,专家并认为这显然是违法行为。
为了不再像这个饭店老板这样违法,呆子很叫真的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其中明确规定如下,只有下列人士逝世,才能下半旗志哀:主[xi]、委员长、总理、军委主[xi];政协主[xi];杰出贡献的人;以及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这么看来,从法律的高度看,都是两条腿的人,其实从来就没有平等过。真正享受下半旗志哀的,其实根本就不是每个具体的人,而是他们的权位和他们的贡献。至于普通的“人”,除非“特别重大”或“严重灾害”,一般是无从享受到这种尊荣的。就算达到了这个级别的不幸,享受下半旗志哀的,也只是“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这样一个时刻,而不是这个时刻死难的某一个具体的“人”。
但是呆子还想继续发呆。设想一下,换一个角度,如果全国成立一个“反抗暴力拆迁协会”,将各地因反暴力拆迁而死亡的人集合起来,也许能达到千的数量级,他们是不是也可享受下半旗的哀荣呢?如果将因为上访而关进精神病院并最终成为精神病而死去的人集合起来,也很可能达到万的数量级,他们是不是能有用享受下半旗志哀的尊严呢?
当然,这些也都是呆子在发呆而已。只是发呆完了,又想起另外几句伟人的名言:如果地球上还有一个人没有享受到自由,那么这就不是一个自由的世界。如果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在挨饿受冻,那么每个已经温饱了的人都应该感到耻辱。从这里看出,在为人眼里,“人民”是不存在的,存在的是每一个活生生的“人”!
也许这正应验了“上帝死了”这句更伟大的名言。套用一下,是不是可以说“人民死了”。“上帝死了”,才有了“人”的尊严。也许“人民死了”才能让每一个“人”活起来。到那时,组成人民的每一个活生生的人,就会有可能更尊严、更阳光的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具体的个体,他们不需要别人的陪衬,都是一个光明正大、立足于天地间的上帝造就的“人”!
于木鱼宅
2010-4-22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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