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时候,我把凝化成章的文字是视做一场神圣的纠结。这些灵逸思想残留的化石,搁浅在绵延不尽的时光流域,在汩汩细流间荡尽铅华,历经沧海桑田,变得白玉般莹洁透亮。把它拾掇于掌中,用心凝视,还可瞥见岁月深处涌动的波痕,演绎着激荡与澎湃。我相信,不论是在创作还是阅读过程中,唯有怀一颗虔诚的心去面对文字,它才会真心待你。这种情结由来久远,从我触及文字伊始就有了。大约与我的初恋有关。
时光若倒回十年前,我一定不会从树荫下探出瘦削的身子,怀着忐忑不安的心,走过那段铺满金色阳光的路,抵达篮球场另一端,对那个穿着黄色外套的可爱女孩表露心迹。我会抑制住内心奔腾地情感,不让自己去靠近那个稚嫩的女孩儿。我将转身离去,仿若一头饥肠辘辘的老狼,避开了猎人精心设置的诱饵,哀嗥着奔向四月的旷野,义无反顾地拥怀生命旅途上无边的寂寞。
时光重新流经2000年春天,缠绵悱恻的雨一直下不停,那个情窦初开的少年被困于家中,由此错过了她——如果是这样,该有多好。如果,今生都没有遇上,谁来与我开始第一场恋情,今天的我都将是另一番模样。然而,丘比特的神箭却射穿了那两颗温热的红心——我们最终相爱了。
在此之前,像所有俗套的青春剧一样,我们的相遇始于一次偶然。那时候,对于我这种无所事事的社会青年来说,踏入宁静校园的目的无非就是泡妞,打篮球不过是掩人耳目。我跟朋友们心不在焉地玩着篮球,当球场另一端冒出几个女孩身影的时候,我感觉机会来了。
从一开始,眼前这个容装朴实骨子却异常高傲的女孩就把我深深地吸引住。我猜测,她颈椎和眼睛都存在不小的问题。不然的话,她为什么总是昂首,且从不正眼瞧我呢?带着不尽的疑惑,我故意将手中篮球抛向她们的场地。她弯腰拾起篮球,对我笑了笑,然后很干脆把篮球掷过来。就这样,我们渐渐熟识起来。我们在篮球场上碰面时,我总是以挖苦她的球技为乐,想借以引起对方的注目。而她也总是狠狠地回击我,绝不留情。她就是这般骄蛮却又讨人喜爱的女孩儿。一有时间,我就邀上朋友迫不及待跑到她们学校打篮球。在校园里偶尔和她遇上,她的一个眼神一丝微笑都让我欢喜不已。
那年盛夏,升上初二的她依然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感觉让人很难接近。在那样懵懂的年纪,不善表白的我,深藏心中的爱最终化成相思的苦涩,让我夜以继日备受煎熬。雨季过后,我再也按捺不住萌动的春心,决心要给她写一封信。我兴冲冲地买回笔和纸,决心轰轰烈烈大干一场。可当洁白的信笺铺展在桌面,我却陷入一筹莫展的境地。窗外,天空明净高远,飘浮着碎密的云点。我傻愣了半天,持笔的手依然僵在半空。暖风拂过,信纸像只振翅欲飞的白蝶扑哧作响,这令我愈加感到心烦意乱。纵然心有千绪,可我既不知应该写点什么,也不知应该如何写。真是知识用时方知少啊。当时我完全没有写情书的经验,何况对于一个厌恶读书、十五岁就辍学的少年来说,要完成这一封信的难度可真不小呀。
收到她的回信让我无比兴奋,她信中展现的秀美字体和文采更让我钦佩不已。想到自己寄给她的信,字体潦乱且内容干瘪无味,顿感羞愧难当。后来我发现,她原来还是一位才女。不但能歌善舞,还是学校广播员和最棒的主持人,文科成绩也非常优异。这个发现令我倍感惊喜的同时却也给我带来不小压力。我一个放荡不羁的少年,怎么才能讨她欢心呢?很长时间里,我都为自己卑微学识而深感苦恼。随着书信交往日趋频繁,我开始意识到写手好字很重要,于是找来字帖练习写字。读她的信时,遇到一些不知读音或不明意思的词,我会去翻阅字典对照。我也通过阅读一些报纸刊物提高自己的文学水准。因为难得有机会独处,信件成了我们之间传递爱意的最佳工具,我可不希望自己写的信缺乏亮点和吸引力。总之,我努力地缩小我们之间的差距。就这样,我的书写能力一点点获得进步。
那时候,我们眼中的世界是何等新异奇妙啊!一棵树,一片云,都映射出爱的光泽,天地间有无数新鲜的事物供我们欢喜、忧愁。在书信往来中,我们对各自生活中所见所闻进行了饶有兴趣的交流与探讨,我恨不得将世间一点一滴都摘录下来寄给爱人。对人世的理解与对生命的态度都是在那段时期逐步成型。通过她的信我了解到,她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骄情,相反,她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子。我们相爱了五年。在这五年时间里,她从初中升上高中,直到上大学之前,我们之间书信往来从未间断。
写信是一个让人不得不停下来思考的过程。在思考中,世界与生命的本相才会显露。读书亦是这样的一个自我掘进的过程。时至今日,做为我书柜里最早藏书,《梦里花落知多少》开始显露斑驳痕迹。它夹杂在众多的丛书里,清稀可辨的淡绿色封面,像极了我的初恋中匆匆流过的那一个个郁葱的季节。因为她在信上提到《梦里花落知多少》里的女主角林岚,一个跟她自己个性极像的女孩子。为此,我专程跑了一趟书店把这本书买回来仔细阅读。那是2004年的夏天,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第一次有了读书的热望,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经过短暂的知识填充,凭借对文字敏锐直觉,当我自以为能够娴熟地借助文字抒发内心奔腾情感,编织更精美的词缀去俘获女人芳心的时候,倏然间,天变了。原来爱情不需要文字也可存活,而真爱又岂是文字可以挽留的。瑟瑟秋风中,凉意席卷心头,我们的爱情在晚秋中走向了枯萎。
那时她即将十八岁。她在信上反复提及一个男孩的名字,那是她高三同班同学,一个真诚善良的人。我有种不详的预感,我相信他终将取代我的位置。我回信的语调一如既往地平静,我告诉她没事的,如果你爱他,就好好去爱,用不着管我。因为我觉得这一天我是已经准备好了的。但我写信的精神状态明显有点歇斯底里。结果也并未如我期望的那样在平和氛围中收场,我们的爱情在激烈的挣扎中被生生撕开。我用威胁的口吻警告她别再试图接近我,既然都这样了,就离开我,滚得越远越好。我恨她,这种恨抵入骨髓,恨她的背弃和我自己的无力;我想杀死她,或者弄死我自己。我烦透了,我对她的感觉最终强加在整个世界之上。
最残酷的年华莫过于青春,却也恰是那一段段痛彻心扉的爱恨,才让人把青春牢记。青春无过,只怪我们当时太执著。生活还要继续,时间自然地抹平一切。爱情没了,终有其它东西填补进来,不管那是什么。那时候我内心老是空荡荡的,对前程感到一片迷茫,没人能告诉我接下应该怎么走。我常常酗酒,但不久之后就发现酒精无助于解决问题。有一次,我打开姐姐的书柜,看着那些尘封已久的书籍,才决心潜入书海寻找未知的答案。时至今日,回想那段初恋我依然满怀哀愁。但我仍然感激那段悲苦的岁月将我推入浩瀚无边的文字海洋。当时我无比沮丧,渴望在先哲思想余烬的指引下找到遁世之路,或者在文字的基底找到人生的旁托与希望。
多年之后,我已养成阅读的习惯。这是充实自己的好办法。我依然需要从书中提炼与周遭世界抗争的勇气和力量。而在写作中,我时常忍不住想到她。我常常想,她一直隐藏在某个秘密角落里,默默地注视着我,注视着我的每一篇文字。我糟糕的表达方式会让她眉头紧皱,对我语法的错误她会一笑置之,文章里的频频出现的错字会让她生气,我的努力会获得她的赞许。她就这么默默伫立在我身后,我能听到她的微笑和呼吸。在她眼里,我依然是那个永远写不好情书的男孩。
2007年初,我们曾有过一次短暂接触。她先是拨通了我的电话,几天之后,在那个温暖的冬天里我们如约相见。明媚阳光下,我很高兴地看到我的女孩长大了。我捎给她几本书:《追风筝的人》、《冷山》和《瓦尔登湖》。我多么希望她明白,我是因为她而喜欢上了读书。彼此看着对方的脸,傻傻地笑了很久,然后两个人紧紧相拥。可是我们已无力将支离破碎的感情拼凑成完整的爱,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从她十四岁到二十一岁,这段成长的轨迹如此清晰的刻在我的心里。此刻终于要在我的手心断开了。
眨眼又是三年。有一回听朋友说起,她如今已在县城重点高中担任音乐老师。早在她还就读四川师范学院的时候,她就跟我流露过希望回到家乡任教的想法,也算得偿所愿。曾经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她,经历那么多坎坷与不幸之后,终于找到一处属于自己的安宁之所,这让我略感欣慰。然而,沉积在我内心的负罪感仍不能消弥。我在她身上植入的悲剧,不是一生一世可做了结。
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恋让我明白,爱一个人靠情意浓浓的表白是远远不够的,言语是苍白的,行动才是对爱最终的诠释。没有悉心呵护和善待,没有持久付出与包容,没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毅力,天长地久的爱情将无从谈起。爱一个人不容易,留住这份爱更难,爱奢侈却又无价。据说,一个人鼓起勇气对另一个人说一声“我爱你”,需要消耗三只苹果所提供的热量。而在这个广袤的世界上,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相遇的可能性大约是千分之一,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大约是两亿分之一,而成为终身伴侣的可能性只有五十亿分之一。如果早知道这些,该有多好。
我们都是孤独的旅人,在漫长无际的人生旅途上,交汇在同一驿站,转眼又为前程各奔东西。她在我身上留下的烙印被岁月稀释,并最终融入我现有生活里。我的人生因那场美丽的邂逅而改变。未来人生旅途上,我还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可这样的交汇不会再有,这样的错过不会再有,这样的融合也不会再有。当爱已成往事,没有什么比这份回忆更值得留恋。但真正应当去珍惜的是往后的生活和另一份崭新的爱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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