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向来不怎么信预言的人,我也曾坐在电影院里对那部无聊到让人恶心的灾难片《2012》嗤之以鼻但如今的事实令我不得不承认那个老外导演的前瞻性:末曰真的来了。
2012年一开始,一切都毫无征兆,春晚照样被口水淹没,各路犬片照样如淖日水般涌入电影院,把魔爪伸进观众的钱袋,李嘉诚照样是首富,我照样在宿舍里吸溜着我的康师傅紧盯着联想小本继续我的大学生活。
现在回想起来,这一年的我还是蛮幸福的。过了四级,交了女友,学业爱情双丰收。我的女朋友叫琳,恕我“屏蔽”了她的真名。我们第一次见面已经无从考证,总之历史比较悠久,能追溯到2002年底。那时我读初一。
那次见面之后,我开始有了个坏习惯,每天晚上睡觉前,偷偷想她几分钟,好在梦里和她再次相遇。当时的我年纪太小,感情的任督二脉尚未打通,明明心里已种下了情愫,却不敢面对,生怕被老师家长请去定个大逆不道之罪。再往后,她毕了业,考到一个非常不错的高中。那所高中是所名副其实的重点,不像我考的高中,名为重点,实际上很不重点,地理位置偏得快出了省界,名气小得像是要隐居,总之少有人问津。我自知上了这所重点高中,只有肩上的负担重了点,不奋起直追,断无出头之日。于是我开始了没日没夜的悬梁刺股,直到自己屁股千疮百孔,头顶迎来一大片地中海,考上了重点大学为止。
在这所大学里我又一次见到了琳。这次见面之前,我特地去了一趟昆明,买下她最喜欢的 ,然后用压岁钱买了机票,马不停蹄地飞回西安。我坐在座位上,拒绝了前来送餐的漂亮空姐,手里紧紧攥着那簇 ,大气也不敢喘,生怕吹散了一片花瓣。
我知道她会上这个大学,因为我把和她的聊天记录当做了《红楼梦》来研究,索隐、探佚,甚至倒背如流。
从那天起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虽然她并没有答复我,但我还是看见了希望。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但也是一场有希望的悲剧.不像罗马的英雄,总以绝望示人.世界的末曰并不是末曰,我在众多生灵中被上帝相中,幸存了下来,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我开始茫然无助,经常神志不清,胡乱叫唤着什么,有时还想过自杀。哲学家说过,自杀是人类最深刻的哲学。我倒觉得并不深刻。那些哲学家们,可曾有过“这个世界已不属于我,我也已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念头?当你有一天醒来,发现自己孑然一人,遗世独立,周围了无生机。没有了人类,没有了动物,没有了昆虫,满眼只剩漫天的尘土,锈迹斑斑的摩天大楼,抬头只能看见漆黑的星空,远远地怜悯着你的无助,你还会有生的勇气吗?
这一年,我22岁。
我胡乱填了些超市里的水果罐头,呆呆地坐了一个下午,突然又想起琳来。琳?对!我真该死!我还有琳的!我无法解释为什么自己当时如此坚信琳还活着,只记得琳在一次和我的聊天中无意提到:“假如我遇到危险,你一定要来救我。”她一定在暗示我,我要去救她!我坚信这是一句全世界最准确无误的预言,一语成谶!我开始疯狂地相信预言。
强烈的信念支撑着我忙碌起来,暂时忘却了对末日哲学的思考。我找来购物袋,装了足够的水、罐头、饼干、干吃面,我知道今后我会和黑暗相伴,于是又准备了一个太阳能的矿灯,便匆匆上了路。
我并不知道我的这次壮举究竟能持续多久,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琳需要我,她还活着!我突然无比的紧张,好比新婚之夜的小处男,又让我联想到当年那个女生宿舍楼下的无知少年。那个少年就是我,那时的我同样的紧张,紧张地无法安下心来拟定一套表白计划。一想到自己将要向琳敞开心扉,讲出哪三个字,我就无比的紧张。
正当那时的我试着在宿舍拿舍友当女友笨拙地练习一吐衷情时,一个和我关系很不错的琳的舍友发来短消息:“大事不好,琳下个月就要出国留学了。”我发疯般地跑到琳的楼下,末日般无助地喊着:“琳啊琳,琳啊琳,你不要走,你不要走,我爱你,我爱你!”直到嗓子快要哑到失声,惊动了所有午休的同学。琳很感动,跑下楼来,与我紧紧地抱在一起,潇洒地哭了起来。
在那之后,我们正式成为男女朋友,感情一日千里。直到她母命难违,祖训难抗,,远洋赴美求学。
我再一次推开琳的家门,一切都覆灭地彻彻底底,但上帝的犯罪手段也不见得多么高明,蛛丝马迹还是难免的。在一片狼藉中,我找到了她的日记:
2002年 9月10日
峰又踢足球了,不知为什么,这几天他总爱踢足球,踢得一身汗,臭死了。
2004年5月17日
今天峰病了,很担心他。本来打算去医院看他的,可惜作业太多了。心里很愧疚。希望他早点好。
2006年4月11日
生日真无聊唉,峰送我的是一个小玩具,嘻嘻,本姑娘十分不喜欢!说好了是she的签名cd的!他竟然敢骗本姑娘,!55555……
2008年5月12日
今天地震了,不知道峰去哪了,我怎么找也找不见他。打他的电话也无人接通,我好担心,好担心……
我用模糊的双眼勉强看完了所有的字迹。我惊诧于琳对我的感情。原来落花有意,流水有情,两厢情愿。琳的日记里,没有一天不出现我的名字。
我拭干了脸上的泪痕,仔细地收好那本日记,重新踏上征程。我觉得我终会见到她,哪怕是地球的彼端,抑或生命的彼岸,我们终会再见。
我走在末日的街道上,以凌乱的人类遗迹为伴,沿着指北针的指引,踽踽前行。生命之渺小,在于生来无法改变命运。我也许也不能走到美国,但我并未选择放弃。
伴随着一个又一个的落日、朝阳、圆月、缺月、雾、雨、风、雷,经过了一个又一个城市、村庄、平原、沙漠、高山、盆地,流过血,流过汗,但从未流过一滴泪。不知为什么。或许以往流泪,都是为了乞得别人的怜悯吧。当这个星球上徒留我一人的时候,我失去了一切表情,痛苦的,快乐的,无奈的,愤怒的,一切都灰飞烟灭。我的脸上像是裹了个巨大的头盔,以至于隐藏起我的一切情绪。
一天早晨,我终于看见了海。我回头,第一次对这片土地如此珍惜。我伏下身去,将一个标准的法式长吻毫无保留地送给了它。也许,我将一去不返,但我却已经义无反顾。我知道,海的那边,就是琳。大海,不过是一条大一点飞河而已。再大的海也有尽头,也有彼岸,也终将被穿越,被征服。
过了不知几年, 也许几十年,我登上了美利坚的国境。这期间,大海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可怕,我不断地重复着相同的事情:登陆,下海,登陆,下海,不知不觉间,便已经到了这里。突然间,我有了一层更深刻的茫然。我本以为我到站了,我来到美国了,我就能找到琳。可如今的现实是,一切并没有结束,我必须继续我的旅途。于是,我只好又拿起那块破旧的指北针,拖着一身褴褛的冬衣,继续朝琳走去。
走了这么多山山水水,我发现越是发达的城市,遭受灾难的打击也就越明显。放在中国的很多山区里的村落就没太大的变化,物是人非。而美国的大部分城市是物非人非,废墟一望无际,走在当中,颇有一种沧桑的感怀。特别是入夜以后我习惯性地背靠人类的建筑残骸,呆呆地看着天。也许某一天,地球也会像那些流星一样,飞逝不见。
很多很多年之后,渐渐感到有些累了的我不知怎么又回到了原点。我又看见了琳的家。那窗,那衣架,哪贴满kitty的花盆,一切都还是老样子。我仿佛又回到了少年时代,背着几十斤重的书包,咬着面包,踏着那辆后来被飞车党偷走的永久自行车,故意停在她家楼下,等等那个慢性子的小傻瓜。当然,大多数时候我都并没能如愿地等到。最后我总结教训,每天晚出发二十分钟,结果那些日子我的迟到率有了历史性突破。
回忆开始不甚清晰,关于琳,我脑海中只剩下一个轮廓而已,但我知道我依然没有放弃,也不可能放弃,有些人,是注定要在一起的。
我摸摸满脸的胡须,拍拍身上的土,离开那栋二层小楼,继续向前方走去。
这一年,我六十岁。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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