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的机会,在一网站的首页看到一则关于初恋题材的征文启事,那些关于初恋意境的煽情描述,诱使我不由得陷入了对那些过往岁月里有着敏感字眼章节的久久回味……..
其实说实话,我对“初恋”这个词语的概念还有着点滴的模糊,是情窦初开的刹那,第一次对异性的异样爱慕呢?还是人生路途上的第一段火热恋情?我真的不知道她应该属于那段定义。
氤氲的咖啡香味淡淡萦绕着,一个人端坐在书房里静静的遥想当年,回味那些渐行渐远的青春岁月,吃力的想要把那些散落在记忆深处的珠贝重新串连起来……..
指天发誓,学生时代的“早恋”绝对与我无关,那时节的我,意识单纯得一根筋,如假包换,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算是班上的领袖人物,班长、团支部书记甚至到校报主编,思想正统的像个老夫子,尤其是跨进中学门槛,对校园里频频惊爆的“早恋”现象更是深恶痛绝、杞人忧天。(曾经在中学时代就陷入爱河的朋友们,还请原谅她吧,那时候什么都不懂,不知者不怪嘛!)
鉴于我的身份和态度,即使是班里最淘的男孩子见了我都畏惧三分,哪有谁会仗着胆子向我表白什么爱情。因此遗憾的很,对于学生时代到底有没有那个男孩子喜欢过我,我真的不得而知,更别说去偷偷的品味从多情小男生那里传来小纸条时的羞涩和甜蜜了。
一直到我十八岁那年高考落榜参加工作。
那时候还不知道什么叫互联网,电视早已看腻,季节适宜的晚上,一群臭味相投、年龄相仿的青年男女便会抱着吉他,拎着录音机,在宽阔的马路边、幽静的铁道旁,边逛边聊,边走边唱,还美其名曰:马路乐队!隔三差五的聚到一起,打法百无聊赖而又漫长的青春岁月。 我工作的企业没有夜班,有时晚上不回家,直接跟随着爱唱歌的表姐混进“浪迹街头”的马路乐队起哄凑热闹。
阿赛是这个“散仙”乐队的吉他手。第一次见到阿赛便被他那俏皮的样子吸引了。 那是落叶纷飞的一个凉暮,在城心公园的角落,年轻的伙伴们或打球或看书各自忙活着,只有一个帅气的大男孩坐在公园的石台上,旁若无人的谈着吉他,低沉而磁性的嗓音哼着一首我从未听过的情歌,一直到现在,我还依稀记得撩人的歌词:
“记得那天晚上在小路上 第一次见到你 第一眼就喜欢 只是不敢告诉你 …….你知道我这个人你知不知道 你是否有记忆 假如我下次再见到你 我会穿的更帅气 …….我还想还想再见你 多么不容易……. ”
表姐察觉到我对这个唱歌的男孩大有好感,笑着冲他说:“阿赛,这是我妹妹小宛,以后多关照啊!” 阿赛收起吉慌忙站起,玉树临风一般的个头,对我笑笑,两排齐整的牙齿白的炫目:“没问题,想唱歌找我伴奏好了,叫小宛是吧,我叫阿赛!”
我相信世上绝对有一见钟情这件事,第一次见到阿赛,接触他目光的一刹那,心中猝然产生了一种很特别的感觉,脸火烤了一般,心好像加快了节奏突突的跳个不停,真想找个地方去摁住狂跳的心。
现在当然知道这是对异性爱慕时的自然表现,但在那个懵懂的年代,我很难十分确定那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让人惧怕却又如此的令人神往。有人说:爱情啊,有时候就像是一场瘟疫,在这场瘟疫面前,谁都无可幸免!我想,就在那一刻,我已是无可幸免的、如此不幸却又是如此幸福的染上了这场瘟疫。
入夜,辗转在宿舍的床上,满脑子都是阿赛浅浅的坏笑、黑亮的眼睛、以及那浑厚磁性的声音,一晚上挥之不去。 即使是在那个朦胧的青涩年代,我也隐约的知道了:一个叫小宛的丫头片子已经像小说里描写的那样,一发不可收拾的恋爱了那个一米八零、英气逼人的弹奏六弦琴的家伙。
接下来的日子,我算是彻底品尝了那种甜蜜和苦涩的滋味,领教了患得患失,忐忑不安的真正含义。
那时真的很单纯,单纯的就想着每天看到他,和他说上一句话,便得到了巨大的满足,完全没有一点其它的行动,单纯的喜欢着!孤独的喜欢着, 每天都盼着下班能拉着表姐去泡他的乐队,听他们唱歌聊天,听他们胡侃未来,也听他们愤世嫉俗。我不怕这样的日子无聊,因为这样的日子里有阿赛!有那个英俊的大男孩。 而这样的日子也不是天天都能相遇,没和阿赛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便失落的如同掉进了无底的悬崖般没着没落的空虚。这时候便独自一个人在夕阳的点点余晖中,在距单位不远的铁道旁散步消除难耐的寂寞。
正是仲秋时节,道旁的花草张扬着各自的姿容。每次,发现喜欢的花草便采来一束,回到宿舍把那些花草略做修剪,设计好造型,用彩带、胶水固定在卡纸上,融进对吉他手浓浓的思念以及对爱情强烈的渴望,装帧成一幅幅精美的画卡,写一些小诗或者干脆写上阿赛的名字。当然,一个也没送给他,后来离开那个单位时悄悄地带回了家。说不定现在在妈妈家阁楼上的小箱子里还能找到那些昔日的“宝贝”呢!
阿赛的家也在县郊的农村,和我居住的村子并不相邻,每当他们单位因为没有订单放假时,阿赛就会呆在家里或者到村头道旁闲逛,而那时也是我每天下班必回家的时候,而且每次都是舍近求远的从他村前绕过,期望找个理由碰巧遇上!亲爱的读者,还请不要笑话那个陷入恋情里去的傻丫头吧,在那场突如其来的恋情面前,我们十八岁的小宛已彻底失去了抵抗的能力,茫然而失措。
这样患得患失难熬的日子一直持续到第二年春天。脆弱而多情的心灵再也禁不住愈来愈沉甸甸的相思,我终于鼓足了勇气,把一封饱含相思的情书投进了邮箱。 接下来的日子,我象等待命运判决似的等待着一个充满想象的重逢。
终于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老远的看见那个已深深刻进我脑海的身影站在单位门口,见我过来,阿赛微笑着用目光迎接着,我立刻又心跳的不能自持,羞怯的不敢看他,多少有些明知故问:“怎么在这儿呢,等人吗?”
“等你!”看得出阿赛也有些不自然:“你有空的话,我们走走好吗?”
我忍住心跳,轻轻点头。
晚霞羞涩的躲进了延绵的青山背后,铁道旁用来护轨的石子堆里已随处可见一簇簇的小花,吉他手依然双手插进裤兜,吹着口哨,踢着石子,潇洒青春的样子。我怀了揣着个小兔子似的跟着,不知怎样打破这种沉闷。很久,阿赛清清嗓子:“我唱歌给你听吧。
记得那天晚上在小路上 第一次见到你 第一眼就喜欢 只是不敢告诉你 …….你知道我这个人你知不知道 你是否有记忆 假如我下次再见到你 我会穿的更帅气 ……. ”
浑厚的声音再次轻轻的敲打我的耳膜,震动着我的心房。不知不觉,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说:“知道吗阿赛,这首歌我唱给你听或许更合适!”
歌声蓦然停住。
阿赛回过头凝视着我:“别这样说,小宛,谁说我唱给你听就不合适呢,!”
而后,像作重大决定似的沉思了好一会儿,终于又开口,声音哑哑的有些低沉:“小宛,谢谢你能这么喜欢我,真的,我知道你是个好女孩,可我现在却不能给你承诺,工厂面临破产,说不定我会像我的父辈一样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无法担负起你的未来,再说,你还太小,一切都不可预测,我知道你已经在自修大专,还是大有前途的,可我,你,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的眼泪刷刷流下,我恨这个自以为高尚无私的家伙。此刻,如果是八零后或者九零后,身边是如此深爱自己而自己也喜爱的女孩哭得泪人似的,一定会动情的拥抱她,或者还会有激情的泪吻。可我们都是七零后,农村长大的孩子,所以他只是束手无策的看着我流泪,似乎不忍,又补充:‘别哭了,小宛,要不,等你再大些我们在谈这件事,好吗?”
忘了告诉朋友们,阿赛长我两岁。
即便是相隔这么久,现在回想起来心里依然充满了伤心和遗憾,那个如青苹果般的年代,在突如其来的初恋面前我们都显得有些恐惧无助和茫然失措。
那天之后,虽然思恋不减从前,却再没有去泡过他的乐队,那首唯有他会唱的情歌成了永远的回忆!
一切似乎结束了 。但我和阿赛的初恋故事却没有就此落下帷幕。
我二十二岁生日那晚,当从天而降的阿赛把一抱鲜花送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呆住了,我不知道他怎么会知道我的生日,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也不知道他又是通过什么渠道找到了我,我已经换了两个单位,也断续的经历了一些那个年龄应该经历的情感。但我清楚的记得,再次见到阿赛,我的心竟然不会再为他怦怦的跳个不停。
阿赛依旧帅气,也更成熟了,在一家大企业担任车间主任,事业也算小有所成,足以担负起一个女孩子的未来,而我,也已由那个羞涩的女孩儿成长成了一个落落大方的姑娘,完全具备了爱的能力和爱的承受力,所有的时机都已成熟,但时过境迁,初恋的激情却已随着岁月一点点褪尽。
我知道,这阴差阳错的初恋该真正谢幕了。
如今,偶尔的,我和阿赛也会在城市的人群里不期而遇,彼此相视,眼神中透露的信息,更多的是对彼此真诚的祝福,而后,怕有纠缠似的,匆匆相离。 而那首由吉他伴奏的青涩情歌却永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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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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