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其实是我前任混蛋男友的好朋友。
和男友分手的那天,哭的昏天暗地、恍恍惚惚。他—那天还不是我哥哥,恰好发短信给我,说:“我现在在武汉,过来玩吧!”回:“你们那帮鸟人,我一个都不想见,以后请勿打扰,谢谢!”他显然被吓着了,我在男友朋友的眼里向来是温柔可人的,那180度的升温不把人闷死才怪。短信里骂完还不解气,索性qq里把他们那帮同类全打入黑名单。
我跟男友啥关系都没有了,我才不管他那群猪朋狗友的感受呢!郁闷了几日后,实在是觉得过意不去,于是乎,就悠悠然的给他发了一条短信:“对不起,那天我心情有点欠缺,刚和他分手。”一会就收到他的回复:“没关系的,那天,你就是一朵带刺的玫瑰,呵呵!” 挨千刀的家伙,人家都伤心死了,竟还笑的出来,我在心里狠狠的诅咒了他。气消了,qq的好友栏里就又加了他,更莫名其妙的竟是还同意而且是没有半点折扣的做了他的妹妹。
“哥哥,我不快乐,很孤独。”我说
“怎么了?谁又欺侮俺妹妹了?”他总会这样玩世不恭的哄着我。
“没有谁会欺侮我,可我就是不快乐,你懂吗?”我在网络里凶他。
他没有说话,他肯定是以为我又受了什么刺激,正竭力的搜肠刮肚地找词儿安慰我。
“快点,就会老牛拉破车!”我有点迫不及待。
“唉,妹妹啊,九百六十万平方米啊,那里找不到一个妹夫?实在不行,就嫁哥哥呗,哥哥受的了委屈……”
我立马晕倒在电脑桌上。不过,他确实是很优秀的,几年的学生会主[xi]造就了他为人诚诚恳恳,工作兢兢业业。长的也是高高大大,玉树临风的,且重情重义。为了找回他曾经的爱,几次三番的,不远千里的从广州跑到武汉,在这个提倡和平共处共同进步的没有道理规则的游戏里,有几个男儿能与他媲美!要不是认识那混蛋在先,我真……苍天无眼啊!
“哥哥,你会唱光良的《第一次》吗?”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想起这首歌。
“会的,妹妹,要不要我唱你听啊?呵呵……”他很爽快。
“可是怎么唱啊,你办公室里有麦吗?”我懒洋洋的问。
“我打电话给你,我先给你写歌词,”这他都想的到。
许久,qq里小企鹅送来他写的歌词,我盯着那熟悉的歌词,电话铃响。
“喂,你好!”职业的需要,我电话的抬头语是固定的。
“等久了吧,妹妹,上班时间我不能在办公室里唱,只好扯个理由出来了。”他浑圆的声音里还有雷雨声和汽车的喇叭声相伴。
“当我看着你,我没有开口已被你猜透,还是没把握,还是没有符合你的要求,是我自己想的太多还是你也在闪躲……”话筒里轻轻传来他唱的这首歌时,我已是泪流满面,男友曾为我唱这首歌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
“……哦,第一次我拉起你的双手,失去方向不知该往哪儿走,……哦,第一次你躺在我的胸口,二十四小时没有分开过,那是第一次知道天长地久!”流泪的记忆中,第一次他牵起我的手也失去了方向不知该往哪儿走,第一次我躺在他的胸口也有十八个小时……
“妹妹,哥哥再为你唱一首《忘情忙爱》,听完后你要答应哥哥忘掉曾经发生的所有不快乐事,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好吗?”
“嗯!”,我感动的仍没停止哭泣。
“我的整个世界,面目已全非,所有爱恨喜悲,都在天上飞
究竟还有什么挂念,让我不能睡,为何觉得如此的狼狈……”他的歌唱的像他的人,无可挑剔!
后来的日子,我仍一如既往的空虚、寂寞,莫名的烦躁。仍唯我独尊的在网络里凶着他,他似乎早已习惯了我的野蛮,也撑握了我心境的变化规律,总在我郁闷的时候,扯个理由到公司外面的电话亭里为我唱一两首歌。我的心情亦会随着他的歌声变的豁然开朗。
同学都说我换工作比换衣服还勤,不如意,我发短信给他,“哥哥,又想换工作了,”
“那把你的简历快发到我的信箱里,我拿到我们人力资源部想办法。”
我奸诈的笑:想骗我到广州,没门!我还是给他发了一个e-mail,他打开,问:“妹妹,你发的什么?”
“你的简历啊!”我答的极干脆。
“怎么是一头猪的画像啊?”
“明明就是你的简历嘛,你怎么说是猪!”我理直气壮的凶他。
“简历?不会吧?我的电脑可能中毒了,妹妹你再发一次吧?”这个笨蛋,简直迂腐的不可理喻!
终有一天,他说他到武汉有点事,我知道这点事就是来看看我这个任性的妹妹。
他站在我身后时,我在qq里正聊的出神入化,“麻烦你帮我倒一杯水,ok?”我以为身后站的仍然是我那个熟的不能再熟的死党同事—航空母舰,我之所以给她取这么高尚而又优雅的名字,全是缘自她太富有,富有的腰围足有三尺一,不好意思的是她的腿长才二尺六。两分钟,眼睛的余光瞟到了一杯白开水,习惯性的大抿一口,顿时两眼冒火花,准100摄氏度的开水在口里似乎还在沸腾,双颊憋的通红转身狠狠的瞪着她,这才发现原来是另一张面孔,似曾相识的英俊面容,明晃晃的眼镜后面藏着似笑非笑的眼神。我说呢,航空母舰向来只会给我倒凉开水。
“妹妹,想不到你还这么害羞!”他不鸣则已,一鸣吓人,滚烫的开水就这样被我活活的给噎下,狼狈的脸上真的就上了两片红晕。
并肩下楼时,他哎呦一声,不慎将左脚扭伤,我义不容辞地担当了“美人救英雄”的角色,小心翼翼地搀扶着他,缓缓地从办公楼的5楼拾阶而下,然后再沿着宽敞的马路为他挡车护驾。就在快到宿舍门口时,我惊讶的发现,他扭伤的左脚不知不觉中已换成了右脚!这点伎俩还想来蒙我!善解人意的我冲他莞尔一笑,乘他还在感受温馨之际,尖尖的鞋跟狠又准的踩在他的受伤的右脚,他再次哎呦一声,这次的叫声就有点凄惨。
“你喝咖啡要加点糖吗?”我自己习惯没糖的咖啡。
“我不喝咖啡,喝点白开水就行,”摆在面前真实的他没有qq里他当哥哥那神奇的模样。
给他倒完一杯白开水,我用剩余的水缓缓的冲着我的咖啡,突然涌起一个奇怪的念头:假如他和我共同喝完这杯苦咖啡,我就宣布自己爱上他。呵呵……我被我奇怪的思想给逗乐了,他根本就不喝咖啡,况且我又不可能把自己的杯子给他喝,怎能共一杯?
第二天懒洋洋的醒来,他已坐在沙发上,“早晨好”还未出口,他说:“妹妹啊,昨晚睡醒口好渴,可开水都被你冲咖啡了,我只好喝光了你剩下的那半杯咖啡,嘿嘿……好苦!害的我一夜都未睡着了。”我惊愕的张开了嘴巴发不出声音,苍天安排的结局幸好还不至于太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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