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的月亮跟国内的月亮就是不一样,从某种角度来说,这种说法并不是没有道理,那是处在地球的边缘跟赤道的区别。冷酷和炎热对于生活在地球上的人们来说,也同样有着肤色和生活习惯的区别。人类的文明程度和民主程度也同样改变着各个区域生活的人群的素质。
当人类正在寻求一种能够让所有人安居乐业,生活和谐的政治制度的时候,我们的眼光应该着眼于最广大的老百姓的共同利益,如果这种制度不为老百姓所赞成拥护,那么,跟制度产生冲突的表现形式也就出现在老百姓当中。不管是官也好,民也好,他们都是老百姓当中的一员,没有性质的区别,我之所以敢于说藐视老百姓也就是藐视自己的父老乡亲,就是反人类,这完全是出于对老百姓这个统称的理解,如果你不是老百姓,那好,请你回归自然,当你的野人去。
“人善被人欺”,这并不是中国人的特色,它是对善良人心里不平衡的一种含蓄的表白,“善”并没有错,只是“善”是有底线的,这种底线的高低每个民族都有不同,不但是各个民族不同,人跟人也同样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善”的底线,一旦超越了“善”的地线,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会发出怒吼,历史上多少冲破老百姓“善良”底线的怒吼造成了改朝换代,“欺”只是一种表面现象,从来就没有一种在经受别人欺负以后的心理平衡,在“受欺”的背后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抗争。
杂文家并不会主动向政府的腐败进行攻击,因为他们对于政府的依赖造成了对体制的赞美,政府需要养育这样的一大批御用文人来教化他的臣民,这就是法制社会。
法制社会需要他的居民遵守他们制定的法律,要通过杂文家来宣扬他们的法律,当这种法律深入人心的时候,也就是他们的统治达到了顶峰的时候。法制是需要限制人们的活动自由的,正因为它限制了人们的活动自由,就会有人试图去冲破这种限制。
人跟人之间的交往都存在着一种利益的关系,这种利益的关系首先是建立在国家的制度范围之内,如果你冲破了这种限制,那就是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你被人骗了钱,首先想到的就应该是向法律寻回自己的公道,当这种法律不能为你伸张正义的时候,也就为骗你钱的违法者提供了保护,让违法者变成合法者,这是谁的错?不是“民欺民”,而是“法律欺民”。
社会问题的产生并不是老百姓的原因,孔子不是教导我们“人之初,性本善”吗!是制度的不合理造成了社会问题的出现,两极分化,贫富不均才是制度所形成的一种难以消除的社会问题。我就不相信,一位百万富翁会不择手段去骗取你区区的7万块钱!当你上当受骗以后你可以去咒骂骗取你钱财的小人,咒骂为骗取你钱财的小人加以保护的制度,可你怎么能够咒骂生你养你的乡亲父老呢!你把所有的老百姓都骂完了,我看,剩下来的好人也就只有你了!
一个好的政府,就应该是民生的管理者,老百姓什么时候撒尿拉屎可以不管,但应该在什么地方撒尿拉屎那就应该管,要是你不管,那就是无作为。
社会上所出现的暴力事件,我们只是看到了它的表象,而没有看到实质,到底是什么原因引发了这种暴力事件?我想大家都明白,要是我在这说了,那这篇文章肯定会被退稿。我想,提出暴力事件的产生是因为“老百姓卑鄙”的观点确实应该从更深层次来分析,我国每一次暴力事件的产生都有它特定的前因,而造成这种前因的责任并不在老百姓,而在法律的制订者。
“政府能阻止民欺民的社会事件不再发生吗?体制能杜绝老百姓不再去作恶吗?”有人自问自答:“唯一的办法就是严肃法律,唯一的途径就是强化法制”。
你已经对自己所提出的问题作出了最好的回答,也可以说作出了自相矛盾的回答,政府确实应该承担起制度不完善的责任了,这就是深层次的原因,你何必去咒骂老百姓呢!
“凡是跟老百姓过不去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我将永远为它奔走呼喊。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不管是清水还是浊水,只要把他们搅拌在一起慢慢沉淀,在法律的控制下去才能正本清源,如果你站在了老百姓的对立面,非要跟承载你的载体过不去,我想,下场不会很好!
民不会欺民,而是土匪欺民,因为你分不清民与匪才把匪也当成了民。
民不会欺民,而是权势欺民,因为你分不清权势和平民才把权势当民。
民不会欺民,而是体制欺民,因为你分不清体制和现实才把强权当民。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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