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好久以前我在一张扒开的糖纸上读到的一句诗,因为喜欢句子中那份甜甜蜜蜜的意蕴,所以记下了。在英美的语言里玫瑰和姓名的罗斯使用同一个单词,不知是习惯使然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私下里总觉得有点暗合庄周梦蝶的意境。玫瑰既我,我既玫瑰。美是美极,却又极易让人如坠云里雾间。一朵玫瑰居然有了禅宗的意味。
在十五世纪欧洲的英国还爆发了长达三十多年的战争,玫瑰是英国的国花,当时互相敌对的王族约克家族和兰加斯特家族为了争夺王位彼此攻杀,兰加斯特家族以红玫瑰为徽章,约克家族则以白玫瑰为标志。因此这场长期的流血战争在历史上被叫做“玫瑰战争”。一朵玫瑰,我要从你的今生查到来世。《说文》中有:“玫,石之美者,瑰,珠圆好者”就是说“玫”是玉石中最美的,“瑰”是珠宝中最美的;原来最早玫瑰只是珠宝玉石的美称。后来又读到李敖的一篇散文《红玫瑰》,法国诗人拉马丁《蝴蝶》更是感人肺腑:“生同春光,死如玫瑰。”才知道玫瑰更多是属于诗歌和爱情的,是鸳鸯蝴蝶派的小说里百唱不厌的题材。其实没有一朵玫瑰是不知道盛开的,在新老爱情里每一朵玫瑰都是永恒的。
不过玫瑰刚到中国时,因为她实在太美了,而那些好听的名字都给了别的花,实在想不出更好的来命名她,干脆用石头的美称召唤她。玫瑰香精就是由玫瑰提炼出来的。这种红色的玫瑰油刚传入时,国人不知其所以然来,还以为是由石油中提取来的。这真是个美丽的误会。玫瑰一开始并不属于爱情的,由于玫瑰茎上锐刺猬集,国人形象地视之为“豪者”,并以“刺客”称之。又因其香馥郁芬芳,袅袅不散,又以徘徊花名之。那么玫瑰成为情人节的礼物究竟是沉沦还是升华?
其实“送情人”的那种花并不是玫瑰,而是月季。无论月季还是玫瑰,英文都是rose,都是蔷薇科植物,在亲缘关系上还是较近的。这误会却也误会的美丽。
百度里有言:传说天堂里的玫瑰花是忧郁色的,下凡后成了亚当夏娃的衣裳,所以她吸纳了天与地的精髓,一句花语,一滴花泪都会成为我们对滚滚红尘不舍不弃的理由........
那属于我们的那一季玫瑰开得好美,或者是因为从爱的眸中看来这世间万事万物都是美好的,朝霞是美,晚霞也是陶醉;晴天朗日是美,浮云落日也有淡淡的诗意。这满园的玫瑰可有一朵是专为我开放的?这脉脉的香气,可有一丝一缕是为我倾吐衷肠?
玫瑰不知道自己叫玫瑰,仍然尽力的开着,苦恼的只是恋爱中的你我,为送几株几朵玫瑰而煞费苦心,其实不过是自寻烦恼。几株几朵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送花的是否恰好就是你梦中经过的那一个。
如果你爱玫瑰,那么你也会爱上他的刺。换言之,只有不怕扎的手,才能采到玫瑰。我忽然觉得自已有了些狐狸的逻辑,吃不着的葡萄是酸的。此刻,我想说的却是能吃到葡萄的人是幸福的。满园的花朵中找到你中意的那一朵,茫茫人海中找到那个和你携手今生的人,这个概率按数字推算是六十亿分之一。呵呵,偏偏是你和她遇上了,不早不晚,这又是多么难得。
这个情人节,妻又没收到我的玫瑰,不是我缺乏浪漫,而是在我这个年龄段多数时候觉得买玫瑰的钱可以买来好几斤肉,一家三口打打牙祭,其乐融融。更因为情人节在北方却还是春寒料峭,那孤零零的一株株包塑好的玫瑰怎么看怎么像批发市场里出售的廉价商品。我不送妻玫瑰,是因为我有一个梦想让你做一间玫园的主人,那样我们就可以自己种下许多玫瑰。也许我无法让你领略那满园如梦如幻的花香,那么就让我们把这玫瑰种在心间。
曾经花几十元钱买来一株水晶玫瑰,玲珑剔透,小小的花瓣收敛着,将放未放的样子。底座是五彩炫灯,拧开按钮,在漆黑的夜里由红转粉再变为紫色黄蓝,炫然欲放的样子。唯一欠缺的就是那抹脉脉的香气。妻不无幽怨地说:“这玫瑰的花期可是长"。我笑着环住妻的腰说:“而且永不凋谢”。捉住妻的手,柔荑在握,很温暖舒适的感觉,我把这只手按在我胸口说:“最美的那一朵,一直一直开在这里”。妻嘤咛一声投入我的怀抱,此刻星升月落,我们守护着一窗子宁静的时光,感觉年少的时光好像又一点一滴流回来了。
用胳膊去拥抱你所爱的一切,在你还能爱的时候,在你还来得及爱的时候。
不是吗?你见过什么样的玫瑰可以这样几十年如一日的开着。真的,只有开在心田上的玫瑰才是永不凋谢的爱情。
(前面有关玫瑰的历史典故参考了百度里关于玫瑰的资料,作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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