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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不屑”与“洗脚水”山野文選

发表于-2010年03月21日 下午6:26评论-1条

先谈一下“被不屑”的问题。

在很久以前我曾明确地针对某个人发表过声明:“我不屑与先生讨论任何问题,因为我不喜欢先生在辩论过程中总爱代表别人(还经常一厢情愿地代表我)的辩论模式”,结果他就开始嘟嘟囔囔地把“被不屑”这三个字啰嗦个没完没了。

他总喜欢拿这个“被不屑”说话,好像我真的欺负过他。

好像我“不屑”了他,他就会活不下去,好像只要我“屑”了他,他就能立刻精神焕发似的。

本不想骂人,尤其不想骂这种纠缠不清的搅屎棍,但这个搅屎棍,喜欢没完没了地代表我并擅自替我说一些连我都想不出来的话:一方面我对这个搅屎棍的妄想能力深表“倾佩”,另一方面我对这位搅屎棍先生对我的“一厢情愿的热情”深感疲惫。

我真想操他祖宗十八代:你丫凭啥代表我?

再谈一下“洗脚水”的问题。

有人为了反驳我的观点,说出这么一句话:“倒洗脚脚的水,也不能把脚脚盆里的婴孩也一起倒掉吧。”

这“洗脚水”的理论特让人纳闷。

所以我就这么回复了他:“我有个疑问,究竟有谁会把婴儿放进洗脚水里面呢?我认为绝大多数正常人都干不出这么恶心的事儿。就算有人喜欢用一盆水又洗婴儿又洗脚,也应该有个先后顺序吧,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先洗婴儿,把婴儿洗好并拿出来后再洗脚。难道会有人先洗脚,洗完脚后再去洗婴儿?就算有些很另类的人喜欢这样做,也应该先把婴儿拿出来再倒洗脚水,怎么倒洗脚水的时候就一定要把婴儿一起倒出去么?”

“洗脚水”理论,在我看来不过是个低智商的笑话,当然对于那些智商低的人而言,这个理论就不会是个笑话,而恰恰是他们的精神信仰或早已定了型的价值观。

针对“洗脚水”理论,我一笑了之,不想深究,针对“被不屑”,我只能说那个家伙天生就是一个贼贱贼贱的贱骨头:见过犯贱的人,但没见过像他那么贱的人。

就这种贱骨头,整天以代表别人的角色自居,任何观点上的争论一到他那里就不再是观点争论,而是一个不小心就会被他给擅自代表了:他很喜欢用代表别人的方式替别人杜撰一些连被他所擅自代表的人都想不出来的“心声”,他甚至还公然说出“我代表山野怎样怎样”之类,他nn的,我一看他那张臭嘴就气不打一处来:这狗日的东西,你凭啥代表我?我从没有授权给你让你代表我,而且我这样一个井底之蛙里的井水也从来没有率先淌进你的河滩里面,也从来没有打算往你的河滩里面淌。尽管你的河滩早已干涸你的河床早已寸草不生但这一切并不是我给你造成的结果,所以我没有义务陪着你浪费时间乱扯淡”。

在文坛上,最让我看不起的就是这种贼贱贼贱的贱骨头:本来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他却非要代表别人并擅自替别人发表“心声”,像这种猪狗不如的货色在文坛上又何止一个两个,不过最让我看不起的家伙就是这位曾被我给“不屑”了的搅屎棍。

现在这个搅屎棍有事没事就拿出“被不屑”这三个字跟我纠缠个没完没了,所以我就明确地告诉他:“你越是喜欢表现出这种样子,我就越是对你和你的所有文字都不屑一顾。”

现在这个搅屎棍,连我不屑与他辩论的事情都敢拿出来说事,并妄想替我代言(胡乱解说我为什么会对他的文字不屑一顾),现在我越来越坚信:这狗日的根本就是个文坛上的无赖。

2010年3月21日

山野居士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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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尘世祥人点评:

在文学圈子里讨论问题,有很大的自由。对某些观点,无论是“不屑”还是“重视”,都由个人主观意志决定。那种动不动就代表什么什么的做法,其实也不会为自己壮威。作者就是被别人错误地“代表”了才申辩,才据理力争。

文章评论共[1]个
尘世祥人-评论

山野先生切莫“牢[**]太盛防肠断”,还是“风物长宜放眼量”吧!at:2010年03月21日 晚上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