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小就没有了父母。三岁时,父亲病逝,母亲一声不吭地离家走了,从此,她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年事已高,自己一个人走路尚且歪歪扭扭,何况还要靠农田来养活嗷嗷待哺的她,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
幸好有他。他是她的邻居,也是个苦命人,从小因为小儿麻痹症,一腿微跛,经常成为儿童们嘲笑的对象,再加上生活困难,故早早就辍了学,跟人学了个皮匠的手艺,修修补补的,赚点零用钱。
他经常过来帮奶奶收拾农田,做些家务,忙完了,就抱着她逗她玩。奶奶让她叫叔,她便咧着小嘴甜甜地叫。他也咧着嘴,笑着答应,露出一排白白的牙齿。
其实,他也不过才十七、八岁,自己也还是个孩子。因为父母的去世,便将她们祖孙俩当做亲人,担起了既养老又养小的重担。看着他瘦弱而行走不便的身子在家里田里忙来忙去,奶奶常常过意不去地劝他不要管她们了。他总是笑着说:“我哪能眼睁睁地丢下你们俩不管呢?奶奶,你放心吧,我年轻,壮实着呢。”他也跟她一样叫奶奶,反正也没有血缘关系,倒也没人取笑这种混乱的称谓。
七岁时,奶奶也去世了。他便把地租给别人种,带她来到县城里租了个小房子,求爷爷拜奶奶终于托人把她送上了学,专门靠修鞋来维持生活。
每天早上,他背着工具箱,牵着她的手,把她送到学校,然后便在学校的不远处摆上修鞋摊子。晚上,看着她走出校门,便收拾好工具,牵着她的手回家。吃完晚饭后,他陪着她一起看书做作业。他是个聪明人,虽然早早地辍了学,却从来没有放弃过学习。他的工具箱里从来没有断过书,看多了,还会动手学着写一写。所以,她的功课倒也不用愁,他辅导起来是绰绰有余的。
他待人诚恳,做事用心,再加上他空闲时就看书的与众不同的举止,使得人们格外喜欢光顾他的摊子,所以,他们的生活虽算不上富裕,却也并不比城里一般的工人家庭差。他又喜欢打扮她,稍有点余钱,就给她买吃的,穿的,用的,比起同学来,她的生活像个公主。
周末,天气好时,他一般都要带她去逛公园。每当他们走在街上,总是能招来一道道羡慕的目光——她漂亮可爱,打扮得像只展翅欲飞的蝴蝶;他英俊潇洒,充满阳光和活力,这样的父女俩,谁不愿意多看一眼呢?可是,当人们把目光移到他的腿上,总会随之又传来几声惋惜的叹息。
但是,她说:“天上有个神仙就是这个样子。叔是神仙,是救我的神仙!”他听了,总是哈哈大笑,会一把把她抱起来坐到自己的肩膀上。“你要是不长大多好。可是,我又多么盼望你能快点长大啊!”偶尔,他会一边握着她的手,一边目光望着远处,心驰神往般地叹息着。她不满地说:“不长大有什么好的?”他低下来刮着她的鼻子,笑道:“因为长大了,你就会像蝴蝶一样飞走了,叔多孤单呀。”她一把拉下他的手,生气地说:“才不会呢!我要一辈子陪着叔!”他便快乐而满足地笑着说:“好!好!叔说错了。”
有一次,她一放学,他便拿着一张报纸,高兴地对她说:“你看,叔也能写作文了。”她看见报纸上他的名字,惊讶地叫道:“叔,你能在报纸上写作文啊!那你以后就是作家了!”他笑道:“不是,但叔以后一定努力是!你也要努力哦,以后咱俩比赛好不好?”她兴奋地答应了,并与他击掌为誓。
每晚灯下的共同努力,使他们都进步很快。升入初中后,她便一直维持班级前几名的成绩,并顺利地升入重点高中;而他,发表的文章也越来越多,稿费甚至已经成为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他仍然每天背着工具箱陪她一起上学,然后在校门外不远处摆上修鞋摊。他曾经说,修鞋与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可以增加他的写作素材,他愿意继续把这手艺维持下去;但如果她不愿意,那就算了。
她当然愿意。事实上,牵着他的手上学放学,已经成为她最快乐最骄傲的事——同学谁不羡慕呢?谁不想拥有这样一个英俊的、才华四溢的,而又偏偏酷酷地喜欢修鞋,更重要的是把自己当成宝贝一样的叔叔呢?跛脚算什么,一样能带给她别人所没有的最幸福的感觉。
其实,他这时已人到中年了。但诗书的熏陶,使得本来就长相不错的他更增神采。岁月虽已在他的额头刻下几道纹路,却更增添了他一些沧桑从容的气质。她曾问过他,为什么不娶个女人,以他的条件,这应该是很容易的事。他笑着说:“怕你受欺负呀,等你长大了,工作了再说吧。”她便也一笑而过,不再提这事。
她上大学是没有悬念的事。拿到通知书后,他笑着说:“我的小蝴蝶终于要飞走了!以后一个人在外,可得自己照顾好自己啊。”她吃惊地问道:“怎么?你不陪我一起去吗?”他答道:“不了,你已经大了,可以自己一个人去了。”她不满地说道:“为什么?你又不是第一次跟着我搬家。再说,我不喜欢吃学校的食堂,也不喜欢住集体宿舍,你不去,我怎么办?”说完,见他没有反应,她便赌气地跑到房里关上门,宣称不去上学了。过了许久,他终于过来敲门说投降了。她拉开门破涕为笑,开心地拿起被他刚才按满了烟蒂的烟灰缸,到水池边洗刷清理。
为了她,他又一次当起了陪读。不过,这对他们的生活倒也并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只不过是把家从小城市搬到了大城市。他反正是以文为生,住到大城市对他事业的发展倒更好一些,只是,他不再修鞋了。她上学时,他就在家专心写作;她放学时,他给她做饭,陪她散步聊天。生活,像是三月的湖面,轻松而宁静。
但是,总有某些东西像是湖下的暗流,在慢慢地滋生着,涌动着。她慢慢地交男朋友了,还把男孩子带给他看,征求他的意见。他总是漫不经心地说:“你自己觉得满意就好。”此外再不多说一句话。她有些生气,为了什么?自己也说不清。反正每次给他看过后,总要赌气地重新换一个男朋友,成了同学中有名花花公主。
刚一毕业,她便拉着一个扎着马尾辫鞋上灰尘有寸把厚的男孩来到他面前,宣称他们要结婚了。他一边抽着烟,一边沉默地审视良久,才开口说道:“不行。”她立刻像一只好斗的小公鸡似的,挑衅地问道:“为什么?”他答道:“不适合你。”她大声辩道:“他喜欢我!我想结婚!”他依然简单地回答道:“那也不行!”这是他们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生冲突。她沉默地望着他,眼泪慢慢地流下来,突然转身跑了。
从那以后,她又变成了乖乖女,每天按时上班下班,也不再交男朋友。他问为什么,她笑笑说,没意思,那些男孩子太浅薄了。而且,他还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跟他说话总是你呀你的,要不然就是“喂”,不再叫他叔了。每当他写作的时候,她就捧着个茶杯,安静地坐在不远处,一边啜着茶,一边静静地看着他。他没有问为什么,她也从来没有解释。
然而,有一天,她回到家却没有看见他的身影和那熟悉的温暖的笑。她恐惧地从房里找到房外,终于在自己的床头找到一张字条,上面简单地写着,因为创作的需要,他去游历了。也许三年五年,也许十年八年,总之是不用找了,需要的话,他会联系。
她一把撕碎字条,跑到他房间,发疯似地把他的东西乱扔。愤怒,一点一点地抽干了她全身的力气,扔着,扔着,她慢慢扑倒在那一堆狼籍满地的手稿日记上。她很想哭,却不知应该以什么心情让眼泪流下来。
她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趴在地板上,直到第二天旭日东升,阳光穿过窗户暖暖地晒到身上,才惊觉已过了一夜。她梦醒似地站起来收拾整理房间。无论失去谁,生活总是要继续的。
也许是不舍,也许是想找点他的痕迹,也或许,根本就是无聊,她把废纸篓里的废纸一张一张地展开铺平,然后再一一折好后放入垃圾袋。于是,她看到了一张差不多已经揉碎的纸上写着: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读着,读着,眼泪终于像决堤的海水,从她的脸上汹涌地,沉默地流下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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