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5的意外
大一那年,我和痞子认识,他是我的q友,很健谈的一个男生。每次聊天总有大把大把说不完的话。我很意外自己可以和q友聊得这么热火朝天。我是一个传统保守的女孩,网络流行时,我埋头在家读某位大文豪的作品;网络泛滥时,小a终于忍不住。她说,莫言,我给你申请qq号,你上网聊天吧。
那时的我已经戴上厚厚圈圈的眼镜,她说,我要拯救你,一副救世主的模样。我噗的一声笑了出来,我有糟糕到让她悲天悯人吗?只是那时的我与网络仍距遥远,不可思议的遥远。
小a很郑重的把写有q号和密码的纸条交给我,莫言,好好记住它,它会是你以后生活的依靠的。看着她的正经模样,我仍是很不给面子的大笑。小a不在意的说,莫言,一年又365天,你一天加一个人,一天加一个人,直到把qq上加够365个人,那你就可以一年365天和不不同的人聊天,多有新鲜感不是?那时的小a已经拥有三个太阳以上的qq号,又四五千名网友,而且个个叫得出名字。我永远记得当我听到这句话时,感觉有多么的不可思议!网络合适泛滥到这种地步?她很不屑的看着我,you are out!说完便拽拽的离开了,可是仍不忘提醒我一句,莫言 ,记得q号和密码哦!
说实话,我对这种东西兴趣缺缺,甚至糟糕到看到电脑就头痛。可是小a一天三次的在我耳边唠叨,莫言,你上过q号没有?90后的人连q号都没有很逊的耶!你不要浪费我的好意行不行?莫言你上qq啦!以至于后来我总说,我成网虫,小a功不可没。
终于受不了她的唠叨,我去了校门口那家生意繁荣的网吧。每天都有那么多的人进进出出,不知疲倦的摆弄着这种现代化的工具。闻呛人的烟味,我皱眉,真不知道网吧有什么好的,让这么多人趋之若鹜。本想转身离去,好巧不巧碰见刚刚出门的小a。她看见我,惊喜的大叫,莫言,你终于开窍了!而我,只能无奈的苦笑......
我叫莫言,是一名网络写手。因为小a的诱导,沉入网络无法自拔。我并不是网虫,只是习惯性的会失眠,习惯性的登上qq升级,习惯性的逃避现实......不知何时,小a不在我耳边唠叨,而是改用一种很崇拜的目光看着我。莫言,你真不是一般人,三个月吧电脑玩的滚瓜烂熟,我不得不佩服你。看着她满目的崇拜,我只觉得好笑,我不是一般人,还一般起来不是人呢!只是执着于某项食物时,总是追根到底的探究,直到非完全清楚不可。而对于电脑的执着,还是拜小a所赐,真不知道她崇拜什么。
我在一个原创网上拥有固定的读者,并且小说的点击率还挺高,而获得这些的代价,是我眼睛的度数越来越高。我早已不戴那种大大圈圈的眼镜,现在带着的是生日时小a送的隐形眼镜。她说,莫言你是一个美人儿,不该让大眼镜毁了你。她似乎很喜欢挖掘我的一切,并且乐此不疲。
痞子时我大一时小a硬加上的网友,无巧不巧,他就是我的第365个人,而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主动加过任何一个人。他说他很幸运,成为我的第365.我并不是像小a所说,为了贪图新鲜,但却疯狂的添加好友,直到遇上痞子,才终结我的这种疯狂。痞子笑道,这是上天为了然那个你遇见我,否则我怎么会正巧成为你的第365个呢!我曾经试图和每一个q友聊天,但却往往话不投机。所以后来,一年365天,一直和一个人重复的聊,反反复复,不知疲倦。364天只有一个人,一个人时我的365.
我告诉痞子我是一个路痴,一个分不清东西南北的笨蛋,甚至有时连左右都分不清......他发来一个笑脸,发出搞怪的声音。我会牵着你的手一直走,不会让你迷路的。看着那搞怪的头像,我好笑的摇摇头,真不知道怎么会有这么健谈的人,说东说西,永远不会无话可说。说实话,我挺佩服他的,虽然从未见过面,却对他抱有某种莫名的好感,并且随着日子的增长,越来越深,完全无法自拔......
他说,莫言,你是一个美人儿。我看你在网站上的小说,所有的作品都透露着淡淡的忧伤,让人完全沉醉其中。我喜欢你魅力忧伤的文字,喜欢你那双擅长写作的手。虽然我们从未见过。莫言,你一定是一个美人儿。他在网上反复的说,每次聊天的第一句,永远是这句话。我习惯性的打开电脑,刚登上qq,属于他的那个猪猪头像便开始闪烁,莫言你是一个美人儿。彼端永远只那几个字的开场白,从未改变。我已经习惯他的搞怪,习惯到把他这句话当成是我们之间的问候语,诸如早上好之类的。
小a知道我们之间的聊天,她曾告诉我,莫言你说,你会不会和这个痞子凑成一对?那时的她和一个帅气无比的qq友成了恋人,正沉浸在蜜罐里舍不得出来。我把她的话当成玩笑,小a总是想让我拥有和她一样的东西,并且不能比她差。有这样强势的死党,我不知只幸还是不幸?
大二下半学期,我们班组织去青海旅游,每个人都期盼着去海边浪漫一把。我淡淡的退出,拒绝了班级的邀请,理由是我要为网站写稿,因为那个网编快疯了,天天催我写稿。不知道自己的行情何时好到这种地步,不过却没有太大的反感。我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就像我讨厌失眠,我也讨厌喧闹。莫言你去啦!大型活动你一次都没有参加过,这样大学很没有意思嗳!小a在我身边缠了三天,反反复复的强调我要有集体意识,我只是淡淡的看了她一眼,她便放弃了。莫言,你真是与众不同啊!这是她给我的第二个评价,与众不同,而我,欣然接受,当之无愧。
那几天,我闷在屋子里足步未出,一直到把稿子发表,才揉揉发胀的太阳穴。看见彼端跳动的头像,不知疲倦的跳了三天,我挂q号挂了三天。我打开,一句一句的话蹦了出来,莫言你在哪?我去找你好不好?我们见面吧!莫言,我问了小a你的地址,去找你了哦!明天就到,我们见面吧!这是最后一条信息,时间是今天早上七点。我看看表,现在十一点,已经过了四个小时。
说他是浙江人,拥有南方男孩典型的特征,斯文,阳光,并且很帅很帅。当时我把他当成笑话听。彼此空间里没有一张属于自己的照片,我们是真正的从未谋面。我不喜欢见网友。所以一直搞不懂小a乐此不疲见网友的原因。她说,莫言,现在见网友是一种时尚好不好?你不要又落伍了。我好不容易让你跟上潮流,别丢我的face好不好?她很无奈的看着我,然后便鼓动我与痞子见面,说不定你们会成为一对呢!这是她的理由,听起来冠冕堂皇,而我拒绝了她的好意。并不是不相信感情,只是现在对它还没有兴趣,但是现在,我似乎被小a逼到绝路,不得不见了......
换上外出的衣服,我准备出门觅食。已经三天未吃任何东西,胃已经饿得没有感觉。刚打开门便看见阳光灿烂的他。嗨!莫言,他唤我,理所当然。我看见他笑弯的眼睛,星光璀璨,斯文的样子,真是时下流行的帅哥。他说,我是痞子,我来见你了,莫言,如我所想,你是一个美人儿。他被阳光笼罩着,在耀眼的阳光下轻启微笑,顽皮的风儿吹拂他额前稍长的浏海,浏海下那双笑弯的眼睛,阳光灿烂,我记得那天,阳光灿烂......
如小a所说,我们恋爱了,他告诉我他在这里读研。他说莫言,这辈子,我非你不娶。我笑,凡事没有绝对的不是吗?顺其自然吧!否则,这世上又会有一对怨偶耶说不定,呵呵......他说,莫言你是一个清澈的女孩,看着就让人觉得舒服。他似乎记得我说过自己不认方向。每次约会,他总会紧紧的握住我的手,他说,我牵着你,一直走。莫名的眼眶含泪,他总是如此简单的便让我感动。
后来我的作品被出版社相中,找到我要与我签约。他们许诺会重金包装,让我成为时下流行的美女作家,因为我有张长的不错的脸。我拒绝了,小a很生气,莫言你总还是这样不能生活在大众之下。莫言,这是不对的。痞子却很支持我,你高兴就好。人生不就是让自己高兴才能称之为人生的嘛!
他总能抓住每一个瞬间让我感动,让我越来越离不开他。虽然我知道再也没有让两个人长长久久的呆在一起更幸福的事情,但听到他说要出国进修时,我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他说他的目标是成为大学教授,每当谈到这个,他的双眼总是闪闪发亮,仿佛这是他所有的一切。我喜欢他的坚持,就像我喜欢他一样。所以我希望他能开心,能没有遗憾的走过一生。人这一辈子,或者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大四毕业,痞子去了美国,去追求他的梦想。小a不解的问我,莫言,你为什么会放分手,会什么敢放手?不怕他不再喜欢你吗?我笑了笑,小a,黄昏再美,总要天黑。有些东西不是我们一直固守就会拥有的。就像爱情,没一个经历过爱情的人,都会刻骨铭心的去记忆。曾经爱过一个人,做过一件事,听过一首属于他们的歌,这就够了。
小a无言的看着我,最后竖起拇指,莫言我佩服你!我略带忧伤的笑了。并不是我想的开,只是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挺陌生的歌,看陌生的风景,不可能每次都是两个人的啊!
痞子走了,带着他的雄心壮志。现在的我习惯性的数数,从一到365,一天一次。痞子说,莫言,我是你365天的意外......365,365天的意外,我们的意外......一个人的365啊!究竟该付出多少代价?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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